2:24“因此“之旁註
2:25赤身露體
國語
台語
2005年9月22日 星期四
2005年9月15日 星期四
創世紀(24) 050915
2:18那人獨居不好
2:19-20野獸皆“用土造之活物”
2:21“使沈睡”,取下肋骨
2:22耶和華造一個女人,領到他跟前
2:23男人“久旱甘霖”“一箭鍾情”所唱第一首情歌,“終於是我骨肉,她可稱為女人。因從男人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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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0野獸皆“用土造之活物”
2:21“使沈睡”,取下肋骨
2:22耶和華造一個女人,領到他跟前
2:23男人“久旱甘霖”“一箭鍾情”所唱第一首情歌,“終於是我骨肉,她可稱為女人。因從男人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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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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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8日 星期四
2005年7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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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7日 星期四
2005年6月30日 星期四
2005年6月23日 星期四
2005年6月16日 星期四
2005年6月9日 星期四
創世紀(11) 050609
日月星辰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國語
台語
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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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2005年6月2日 星期四
2005年5月5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1日 星期四
創世紀(7) 1:3 050421
創造生命之靈, 智慧之靈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2005年4月14日 星期四
創世紀(6) 1:2 050414
靈界之叛逆
自然界遭殃
國語
台語
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自然界遭殃
國語
台語
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2005年3月31日 星期四
創世紀(4) 1:1 050331
創造與科學
國語
台語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歌林多後書4:18
我們翻開創世紀第1:1,和合本的聖經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然而「太初」這字用在約翰福音第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聖經講到「起初」,即在開始的時候,當談到in the beginning,這beginning一出現,就有時間的觀念出現。時間就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個起頭。介紹大家兩個哲學觀念:永恒(eternity)與時間(temporary)。永恆與時間的關係是什麼? 有一個想法是,把「暫時」(temporary)拉到無限長,這不是永恆(eternal),那只是「沒完沒了」(everlasting)。舉個例子:在以前那個環境不好,健康條件不好的年代,人平均只能活五十歲,那我就向上帝禱告:上帝,讓我多活一點吧!活七十歲,那就比五十歲多二十年了,但現在有人可以活九十歲,所以上帝再給我二十年吧!於是上帝問那你要多少年歲?嗯…讓我一直活下去好不好,就不要死啊?如果上帝說:「好!我就讓你不死。」你會在心裡偷偷感謝上帝嗎?還是說:「等一下,這樣真的好嗎?」把現在的時間無限拉長,不等於永恆。因為我活到五十歲有五十歲的樣子,活到七十歲有七十歲的樣子,活到九十歲有九十歲的樣子。當活到二百歲的時候,走路也不能走路,吃飯也不能吃,花生米也咬不下,眼睛也看不見。上帝說:「我答應你喔…就讓你永遠活下去…」那怎麼辦? 它還是在時間的框架下,當時間過去的時候,我們的生理會變化,小孩會長大,大人會變老。當時間過去,生理隨著一直變化,這免不了的,因此將我活著的時間無限拉長,並不是祝福,應該是咒詛吧!死亡或許是種解脫,所以當一個人人活到很辛苦的時候,安樂死這議題就會被討論。
在我的觀念裡,永恆不是沒完沒了,不是把「現在的時間」拉長,那沒有意義,永恆是在時間以外,永恆不是時間無限長。我講到這裡,再往下就不容易講清楚,因為人是活在時空以下,當你要談論時空以外的事情,我們就找不到對應觀念。英文有一個字beyond,因此永恆我將它解釋為beyond time,在時間之外。當我們說「在創造世界以前」,「前後」這是在時間裡面的觀念,永恆是在時間以外。在永恆就沒有前後,這裡又涉及到一個問題: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說上帝是天父,耶穌是天父的獨生愛子,既然我們在時間之下想事情,那就會認為,天父應該是比獨生愛子「先有」,你知道這觀念嗎? 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嘛!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出生嘛!先有的一定「卡大仙」嘛,應該比較大,這是我們將時間以下的父子關係,投射到時間以外。在時間以外就沒有先後關係。所以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並沒有辦法看出是先有上帝?還是先有耶穌?因為「先後」是在時間之上才有的觀念,在時間之外,這觀念不成立。
這是一個課題,在永恆裡無法分先後。然而,上帝在永恆裡,祂創造了時間,這時間就有一個方向,一有方向就有前後,那時間走的方向是什麼?是一直向前走,還是走到最後,尾巴咬到頭,頭咬到尾巴?一般的哲學或宗教產生了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時間是圓形,這是印度教與佛教的標準說法,既然是圓形,那你就不要去問說有沒有起頭,有沒有終點,圓就是everlasting,沒完沒了,因為它是圓,沒有起頭,沒有尾巴,它就一直轉下去。為什麼印度人會這麼聰明想出「時間是圓」的概念呢?因為他們發現晚上過去,白天又來,白天過去,晚上又來…這不是一直重覆嗎?那不是一個循環嗎?不然怎麼會有春夏秋冬,春去夏來,秋去冬來,那冬天完了之後呢?春天就來了,不是嗎?月亮有陰晴圓缺,不也是28天繞就一圈嗎?從月兒彎彎,到滿月,而後又彎掉了滿月,不都證明時間是圓嗎?這是周期的想法。
前幾天,最近這一個禮拜我去探訪一個會友,他喜歡買一些奇奇怪怪的書。他以前的牧師是沈介山(暫譯,待查),他拿給我看沈牧師寫的一本書,很大一本。書名是《當今基督教歷史》,後面有很多參考資料,我覺得這好像是他的博士論文,沈牧師說:歷史就是研究時間,對不對?那麼歷史能不能重覆?歷史是人類經驗的累積,大家要珍惜,因為它不會再來,再來了也不再是原來那一次的機會。如果你的老婆比較囉唆,你應該感謝上帝,她下一次對你囉唆,跟上一次對你的囉唆一定是不一樣喔,不可能她跟你有兩次一樣的囉唆。有時候我們不知道真理,會覺得這些都是老套,那就失去時間的uniquity,獨一無二,那個特有的東西。那麼時間是一直過去的,它有方向的。它有沒有終點?有沒有始點?它是無限延伸的線呢?還是線段?還是射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圓的就不用討論,圓的模式(pattern)是春夏秋冬,它可以繞圈子,但是明年的春天與今年的春天已經不一樣,勉強說時間是螺旋。螺絲轉了一圈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是已經深一點,或退一點,總之它一定不是站在原點,它轉一圈就進一點,再進一點。所以螺絲有兩個動作,一個是循環,另一個是直線,它會一直往前走。
談到往前走的時間,根據聖經的說法,時間有起點也有終點,所以時間是線段。或許有科學家會認為時間是無限長的,不知道何時會結束。不過最近的研究,也比較支持「一個起點,一個終點」這樣的說法,從宗教的觀點,創世紀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這是時間的開始,有一個beginning,如果由天文學家來看,他們發現目前星星之間的關係,隨著每一年一年過去,星球之間的距離是愈來愈遠,而且回不來。所以我們可以回推,時間愈往前,星球之間的距離愈近,推導到最一開始,距離就不存在,到一個程度,質量(mass)也就不存在,只有能量(energy),這是愛因斯坦推導的公式E=MC2。所有的質量,最後會轉換成能量。基督教說,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可以在「沒有」的當中,提取一部分能量(energy),轉換成質量(mass)。這個質量就是我們所看得到、摸得到的,由科學家認定由原子、分子所構成的宇宙萬物。
因此,從這天文學觀點看,我們的宇宙是有起點的,那麼終點又該怎麼說呢?啟示錄講,天地要過去,上帝要造一個新天新地(啟示錄21:1)。這似乎在說有一終點。化學家發現,整個宇宙的系統,都是趨向最低能量,最大亂度,這是第三熱力學定律,宇宙有一天物質會不見,能量也會不見,而後秩序不見。對照創世紀,上帝由亂中將秩序整理出來,而最後秩序又會亂掉。某種程度看,化學家支持啟示錄說:「宇宙會有一個終點。」那個終點叫「能死」,就是所有的能量都不見了,所以東西都不見了,也就結束了,不需要原子彈爆炸。這是科學家單純在實驗室觀察系統得到的結果,每個系統都是能量愈來愈低。拿水力發電的例子來看,水落到低處轉換成電能,而電能再將水拉高,但每一次轉換的時候就失去一些能量,無法百分之百轉換,就算你回收99.5%,那已是很好了,可是你還是失去0.5%,慢慢到最後能量就不見了。能量轉換只有往下走,沒有辦法往上,也沒有辦法保持不動,也就是會失去變成亂度 (Entropy),能量會轉換亂度。
歸納化學家與天文學家的觀察,創世紀給我們時間的觀念,這宇宙是一個線段,有起點,有終點。起點是阿拉法,終點是俄梅戛,有一點是開始(beginning),也就是創世紀的起初(in the beginning),另一點是結束(end)。啟示錄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alpha),我是俄梅戛(omega);我是初,我是終。」alpha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the first alphabet),omega是希臘文的最後一個字母。耶穌在說:「我是時間的起初,我是時間的結尾。」我們存在的宇宙,有開始,有結束,創世紀1:1講的是開始。「起初」的希伯來文叫??,表示一段時間的起點,是一段時間,一個period, section,不是無限長,而是有始有終。創世紀第1:1,in the beginning隱含了一個起點,表示一個階段的起點。而時間與永恒的關係,約翰福音1:1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就是在時間之前,比起初更早的,在時間之前的,道就是在講耶穌基督,祂與上帝同在,後來道成了肉身,使我們可以接近。
基督教時間的觀念是線性的,是linear,而且有方向性,就是有vector,從創世紀走到啟示錄,有一定的方向。創世紀第二個字,起初,上帝…,中文翻成上帝,和合本有兩種翻譯,「上帝」與「神」,有「神版」與「上帝版」。華人對神或上帝,各有偏好。創世紀2:4寫「耶和華神」,而創世紀1:1寫「神」,新譯本的創世紀2:4翻成「主上帝」,和合本則是有將原來的意思直接翻出來。愈老的版本愈傾向「字譯」,就是有把原來的字翻出來,而新的版本則是「意譯」,把耶和華翻成「主」,其實這是兩個字。希伯來人很尊敬上帝,他不敢叫上帝的名字,因為叫錯了會被雷公打死。十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字。他怕小孩子講話不清楚,於是就把母音拿掉,成了YHWH,G-D,於是講到這個字聲音就自動出不來,但是大家都知道你講的是上帝,YHWH直接翻成「雅威」。第一章叫Elohim,Elohim講的 神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很偉大,很聖潔,我們看到祂會發抖,會怕與祂見面,因為祂太偉大了!但YHWH表達的是至親,可以靠近,可以和祂玩的上帝。第二章講的上帝是在水溝邊,拿著泥沙,用手捏一個亞當,還跟亞當聊天,與亞當散步。但是在第一章,上帝是「真人不露面」,沒說祂有手有腳,祂就出一張嘴,創世紀一直重覆,上帝說…有什麼就有什麼。上帝太厲害了, 祂不用動手動腳,只要出聲音就夠了,因此YHWH表達上帝是很偉大的上帝。完全是不一樣的角度。如果我們接受第一章與第二章對上帝的觀念,就會比較平衡,中文叫「敬畏」,否則的話,就會是不夠尊敬或不夠畏懼。有人是很怕上帝,上帝很嚴格,最好是走遠一點,才不會被處罰,這就是畏,不敢亂來,但也不敢親近上帝。第二章是說上帝是可以靠近的,強調上帝的慈悲、赦免,但有時候就有點隨便,反正我做什麼 祂都會原諒。所以Elohim與Yahwah的觀念應當保持適當的平衡,如果偏離了,就變成了害怕或是隨便。有時候,我會覺得舊約的基督徒,神的子民,是比較害怕的,而新約的基督徒,因為談到耶穌的赦免與愛,與神的關係上偏向有一點隨便,少了害怕。
Elohim有一個問題,Elohim是複數,El是神,him是複數,談到上帝不是獨一的神嗎?In the beginning, El….就好了,為什麼會有複數?神學家就要解釋了:一種說法是猶太人的解釋,這說法是him是用複數表示尊敬,如同華人用空格表示尊敬,我們以前念書的時候,碰到蔣公,前面一定空一格,這不是印刷廠弄錯,而是故意的,是為了表示尊敬。而在希伯來的文化中,偉大到單數無法表示,於是用複數來表示。這是猶太教的解釋,也就沒有去面對單複數的問題,但基督教的解釋就不同了,神是獨一的,卻有三位,也就是三合一,一而三的概念,一開始就是三位一體。創世紀第1章1-3節,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第2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裡出現了「神的靈」。第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叫做神的話,神說,出聲音,話就是道,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In the beginning was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正是話,話是很特別的,神的話,道成了肉身。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在我們當中,三一神論的神學家就會說:創世紀1:1就是創造宇宙的「父」上帝,1:2「聖靈」上帝出現了,1:3「聖子」上帝。第1節到第25節,上帝創造都是「說有就有,命令就立」,都不用找別人商量。但到了26節,事情就比較麻煩,神為要創造人,開了一個小小的委員會,大家討論一下:「我們來造人,要造成什麼樣子…」這時候你就不能再用尊敬來解釋了,這裡的複數就隱含了三合一的觀念。因此,我們有兩種解釋為何是用複數(plural),是用Elohim而不是Elo。
接下來我們講「創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字是特別的字,聖經中有許多字表示創造,但只有這個字表示「上帝的創造」,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創造不一樣,這個字barra在創世紀第1章用來三次。第一次在第1章第1節,第二次在21節,第三次在26-27節。如果仔細看,這幾處的創造與其他的創造不一樣。第一次的創造是從「沒有」的狀態中,把「存在」創造出來。也就是由無到有,無中生有,把天地造出來。第二次的創造是在無生命的狀態中,把生命創造出來。第三次的創造是從「沒有靈性中創造出靈性」,也就是上帝在宇宙當中造人,而人與生物不一樣,因人是有靈的活魂,有靈命。所以說「存在、生命、靈命」,這是神創造的三部曲, 神分三次來創造,用barra來表示。無中生有,第1節,無生命到有生命,第21節,沒有靈命到有靈命,人作為萬物之靈,第26-27節。
回到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天是複數,叫作「諸天」,而地就是地。這個天並非太空梭飛行其中的sky,而是heaven,指自然界以外所有的存在,我們稱「靈界的存在」,換句話說:起初,上帝創造靈界與物界。第四天又創造天,那個天就是sky,人在呼吸的天。因此這世界就有兩個存在,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上,叫做靈界,另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下,可以用科學的方法探求的,稱作「物界」,或叫「自然界」及「可見界」。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不是是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這裡提到「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存在於創世紀1:1的「天」,當我們對抗的是屬於靈界的惡魔,這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是我們所認知之外的。
這裡岔出去講一個概念,有人看過鬼嗎?有沒有人被鬼打到?用幾何學的向量來解釋,靈界與物界為什麼會有這現象?如果說一點是零度,一條線就是一度,有前後的方向,如果有兩條線,就決定了一個平面。有X軸與Y軸,這叫二度空間。這我們都能理解,因為人活在三度空間,可以瞭解二度與一度,但碰到四度就沒有辦法。有人把第四度當作時間。X, Y, Z 三軸座標構成三度立體空間,有前後、左右、上下。因為我們可以懂兩度與三度的不同,我二度、三度講大家都懂,但如果講到四度,我講得不清楚,大家也有聽沒有懂。如果有一度的人要做壞事,警察要修理他很容易,前後各畫一個點,兩點就可以關住一個人。但在二度空間中,點兩點是不夠的,人可以從Y軸跨過去,你必須要畫一個框框把他框起來,簡單畫一個圓圈就可以限制住他。但對付三度空間的人就沒法子了,因為他還有「第三度」可以超越,要在三度空間中關住他,你就得蓋屋頂、牆壁,才可以把他關住,對不對?二度的人如何保護自己呢?他畫一個自己的房間,晚上把門窗關起來,夜裡就可高枕無憂了,但如果一個三度空間的人要欺負他就很容易,從上面就可以偷偷地碰他一下,或是拿一個球,從上面落下,打擊到他。所以這個人就納悶了,怎麼我的房間會出現一個圓點?而且這圓由小而大,又從大變小。這圓點其實就是球與平面的交界。對三度空間而言,這並不是什麼神蹟,只是一個球與面的接觸,但對二度空間的人來說,這叫做活見鬼,怎麼會這樣?突然出現一個圓形,被嚇到了,一下子出現,又一下子不見。耶穌復活的時候,也是這個現象。聖經的記載不就是這樣嗎?約翰福音21:19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很多民族的報告記載,碰到鬼都是類似的狀況,就莫名奇妙,一下出現,一下消失。但如果你可以接受「度」的觀念,鬼是四度空間,要欺負我們就輕而易舉。那我們基督徒為什麼不怕鬼呢?因為我們有一位存在N度空間的上帝在保護我們,N無限大。如果鬼來擾亂的時候,上帝就把它捏一下,他就沒辦法。現在大家有了「度」的觀念後,如果認為宇宙只有三度,鬼就不存在。如果大於三度,那靈界是有可能存在,民間信仰的報告鬼的存在是合理的,只是我們被限制在三度空間,認為三度以外不存在,然而,接受三度空間以外卻是開放的觀念。創世紀1:1告訴我們:「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天代表靈界,就告訴我們這宇宙不是封閉的,至少是對靈界開放的。如果靈界是三度以外的語,我們無法阻擋它,門窗關閉了也擋不住它。第二,靈界不是封閉的,在它以外上帝。這宇宙有三種存在,一是創造萬物的「上帝」,二是不受時空限制的「靈界」,三是我們在時間空間下存活的「物界」,即自然界。因此,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就告訴我們許多上帝要啟示我們的真理,其中一項為宇宙是開放性的,不是密閉性的。自然界並不是封閉排它的系統,自然界也不是自存永存,因為它是上帝創造才有,它是依存的。我不是自己,是有爸爸媽媽才有我。我的爸爸媽媽是依靠我的祖父母。所以我們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依存的。宇宙與人都是依存的,靠著上帝而存在。宇宙的開放性與依存性,是本講的第一重點。
第二點是上帝的超然,祂是在宇宙之外,靈界之外的存在。祂對所創造的靈界和宇宙有祂的主權,祂是能力很大的。第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是一項信心的宣告,因為沒有任何證明,我相信宇宙有來源,這來源是上帝。無論有人說:「我不相信,宇宙沒有上帝,宇宙是自己就有的」或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兩種都是信心的宣告。「宇宙有上帝」或「沒有上帝」都是信心的宣告,因為上帝不在證明之下。所以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我相信有上帝或沒有上帝,人類的能力只有到此,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談到神蹟在理論上的可能性,所有聖經上所有神蹟都是可能的,你根本不會去懷疑。有人會懷疑處女懷孕,不科學,怎麼可能這樣呢?但如果承認創世紀上帝無中生有的能力,處女懷孕就有可能發生。上帝創造的人有四種,第一種是沒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二種是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三種是沒有爸爸有媽媽,第四種是有爸爸也有媽媽。亞當就是第一種人,上帝沒有透過任何男人與女人創造亞當。夏娃是第二種人,上帝用亞當造夏娃,拿了男人的一條肋骨,造了夏娃。第一個女人可以說有父沒母,亞當是她的來源。第三種人是耶穌,童女生子。而你我是第四種人,有父有母。如果接受創世紀上帝造亞當,那童女生子跟本不是問題,因為比起無中生有,困難度小太多了。就像英國科學家創造的桃莉羊,人已經有辦法創造有媽媽沒有爸爸的羊,技術上不成問題,問題是倫理學、生物學上的討論。雖然那隻羊活不久,但讓人知道生命的奧秘,顛覆了人對生命的看法,生命的產生不一定是透過兩性交合,這是科學上的突破,但從信仰上來,創世紀1:1,宣告上帝是所有存在的來源,那麼神蹟的存在就不是太大的問題。
問題1:依存性
所有受造物都是依存性,有某個原因而存在,只有上帝是自存。從因果關係看,受造物是因某個原因而存在,上帝沒有原因。如果你問我說,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問題中的「哪裡」才是上帝,如果祂是從某個地方過來,那就是二帝或三帝。沒有從那裡來的那位,才是上帝,邏輯來看,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並沒有意義。我們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問題2:動物有沒有魂?
動物有沒有魂?動物好像並不是沒有感覺,有些動物好像有靈性,那是不是上帝也為動物創造靈性呢?從動物心理學來看,就我的觀感,好像是有。但動物沒有語言,我們很難去approach。語言是很重要的東西,人之所以為靈,因為有語言。三位一體的神,第三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那道Word of God,就是語言。話可以把我們的靈,轉換成可以溝通的媒材,別人可以瞭解。或許從觀察動物是否有語言,可以推論動物是否有靈性。但動物是否有語言,目前還是有爭執。人的語言卻是很複雜的,有象徵,有會意。如果動物的語言可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發現其內心世界。但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發現有困難。但研究動物語言的人或許會大膽說:有,動物也有靈性,但動物的靈性與人的靈性的屬性是否相同?又是另一個問題。但我總相信動物不是石頭,牠有感覺也有靈性。
問題3:創世紀是歷史嗎?
創世紀是歷史嗎? 嚴格來說,創世紀在亞當之前,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人活動的記錄。創世紀在沒有文字以前,也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在文字之後的,在文字之前叫作史前史。所以創世紀一定有一部分不能作為歷史。那從哪一部分開始才算歷史,這就有爭議。華人認為我們有五千年歷史,日本人卻不認為。大禹治水對華人而言是歷史,但日本人認為這僅是傳說。爭議在於哪一段是歷史,哪一段是神話。但沒有人會說創世紀一開始就是歷史。這樣的講法扭曲了歷史,歷史學家定義的歷史是人類有文字留存下來的文化。創世紀絕對有一部分不可能用歷史來研究,這部分也正是相信的人與不信的人所爭議的部分。族譜寫亞當的後裔,華人的歷史也寫黃帝的後裔,但日本人就認為並沒有那麼久,而有巢氏、神農氏並不是歷史,僅是傳說,沒有用所謂「歷史的文字」寫成,意思是說,現有的文字不能被歷史學家用來討論研究,但不能說不是歷史就不存在。亞當是不是歷史?記述亞當這段文字敘述並非歷史學所認可的文字,但不能說亞當不存在。
問題4: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
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上帝只有創造人類嗎?有沒有創造外星人?有的人會說沒有,只有人類,人類就變很驕傲,得天獨厚,上帝就只創造了我。聖經上說,我們的地球、宇宙,是上帝所創造的,地球上的人是上帝創造的,聖經沒有說上帝只有創造人,沒有其他的創造。至少我們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天是靈界的存在,祂有沒有可能創造其他靈的存在? 有沒有外星人的存在?科學家現今已經把最小的粒子打成夸克(quark),卻在實驗室發現有「反夸克」的存在,那麼反夸克所組成的宇宙是不是「反宇宙」? 這可能性是有的,即使它存在的時間極短,所以不能講得太武斷。科學家研究宇宙最小的物質單位,當研究到電子的時候,發現了「測不準原理」。因此也沒有人敢講,科學會再有更進一步的發現,科學自己的理論告訴自己,已經走到一個頂端,再走下去就碰不著。不要談靈界,就談物界好了,比光子小的物質就抓不到,即使再發明更好的儀器,也不可能,因為人的眼睛透過光子接受訊息,儀器也靠光子,但碰到比光子小的東西就捉不到了。物理學家已證實這點,所以科學家們逐漸承認科學有其限制(limit)。所以聖經沒有說的,我們不要說一定沒有,常常有神學家說聖經沒有講就沒有,這容易出問題。
這幾天我與一位姐妹談到,過逝的親人,如果沒有聽到耶穌基督的信息,會不會得救?傳統教會的說法是,他們沒有信耶穌,一定下地獄。但一生都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會不會讓他在某個場合,有機會得救?聖經沒有明講。聖經說:「信耶穌的都得救。」但聖經又好像隱約地說,耶穌在墳墓裡的時候,並沒有在休息,而是很忙,忙著傳道,拯救挪亞時代不信的人。(彼得前書4: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但這節要講神學很危險,因為不容講明白,但至少給我一種盼望。我們所知道神的恩典或許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窄。但也不能說,喔…你們今天不信耶穌,將來都還有機會,沒關係,我不敢講那麼大聲,只是讓得救的可能性保持開放,我說我不知道,我不能說絕對沒有。如果今天沒聽過福音的不信主,上帝說你就下地獄。換作我是上帝,我不會這樣吧。因為他連機會都沒有,上帝會完全不給機會,然後處罸嗎?但有一些人堅持,信耶穌的都得救,所以推論不信耶穌的都滅亡。是A則B,非A則非B。這樣講對嗎?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天下雨,則打傘,但打傘不一定下雨,可能是出太陽,傘變成了陽傘。
有時候我們會over generalize,聖經講了一件事情,我們就會不斷去延伸、延伸再延伸,然後產生一些結論,讓一些非基督徒感到困擾。可能我們家族比較好命,都是基督徒。少了那麼一些敏感度,所以很自然地就講了。但很少有人一開始信主,全家就跟著都信主了,這沒有嘛!總是會有一代基督徒嘛!如果你很孝順,不會覺得說:是這樣嗎?聖經有些地方不是全部講,我們要很小心去詮釋。
問題5:輪廻
輪廻本身也是種信仰,時間是直線的還是圓的,是兩種時間神話(presumption),印度人會有這樣的信仰,是因為觀察到宇宙的現象。根據一位哲學家說:You never put your foot in the river the same twice. 意思是即使你再到同一條河,那條河已經不一樣了。因為那是在變的,不可能不變。所以同樣的事情不可能再發生兩次,我們不需要經歷所有的事件就可以得到這個結論。這是用河流的比喻,如孔子所說:「逝者如斯,不捨晝夜。」表示一個不斷流動,不斷改變的狀態,即使再發生,也與先前的事件不一樣。
國語
台語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歌林多後書4:18
我們翻開創世紀第1:1,和合本的聖經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然而「太初」這字用在約翰福音第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聖經講到「起初」,即在開始的時候,當談到in the beginning,這beginning一出現,就有時間的觀念出現。時間就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個起頭。介紹大家兩個哲學觀念:永恒(eternity)與時間(temporary)。永恆與時間的關係是什麼? 有一個想法是,把「暫時」(temporary)拉到無限長,這不是永恆(eternal),那只是「沒完沒了」(everlasting)。舉個例子:在以前那個環境不好,健康條件不好的年代,人平均只能活五十歲,那我就向上帝禱告:上帝,讓我多活一點吧!活七十歲,那就比五十歲多二十年了,但現在有人可以活九十歲,所以上帝再給我二十年吧!於是上帝問那你要多少年歲?嗯…讓我一直活下去好不好,就不要死啊?如果上帝說:「好!我就讓你不死。」你會在心裡偷偷感謝上帝嗎?還是說:「等一下,這樣真的好嗎?」把現在的時間無限拉長,不等於永恆。因為我活到五十歲有五十歲的樣子,活到七十歲有七十歲的樣子,活到九十歲有九十歲的樣子。當活到二百歲的時候,走路也不能走路,吃飯也不能吃,花生米也咬不下,眼睛也看不見。上帝說:「我答應你喔…就讓你永遠活下去…」那怎麼辦? 它還是在時間的框架下,當時間過去的時候,我們的生理會變化,小孩會長大,大人會變老。當時間過去,生理隨著一直變化,這免不了的,因此將我活著的時間無限拉長,並不是祝福,應該是咒詛吧!死亡或許是種解脫,所以當一個人人活到很辛苦的時候,安樂死這議題就會被討論。
在我的觀念裡,永恆不是沒完沒了,不是把「現在的時間」拉長,那沒有意義,永恆是在時間以外,永恆不是時間無限長。我講到這裡,再往下就不容易講清楚,因為人是活在時空以下,當你要談論時空以外的事情,我們就找不到對應觀念。英文有一個字beyond,因此永恆我將它解釋為beyond time,在時間之外。當我們說「在創造世界以前」,「前後」這是在時間裡面的觀念,永恆是在時間以外。在永恆就沒有前後,這裡又涉及到一個問題: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說上帝是天父,耶穌是天父的獨生愛子,既然我們在時間之下想事情,那就會認為,天父應該是比獨生愛子「先有」,你知道這觀念嗎? 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嘛!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出生嘛!先有的一定「卡大仙」嘛,應該比較大,這是我們將時間以下的父子關係,投射到時間以外。在時間以外就沒有先後關係。所以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並沒有辦法看出是先有上帝?還是先有耶穌?因為「先後」是在時間之上才有的觀念,在時間之外,這觀念不成立。
這是一個課題,在永恆裡無法分先後。然而,上帝在永恆裡,祂創造了時間,這時間就有一個方向,一有方向就有前後,那時間走的方向是什麼?是一直向前走,還是走到最後,尾巴咬到頭,頭咬到尾巴?一般的哲學或宗教產生了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時間是圓形,這是印度教與佛教的標準說法,既然是圓形,那你就不要去問說有沒有起頭,有沒有終點,圓就是everlasting,沒完沒了,因為它是圓,沒有起頭,沒有尾巴,它就一直轉下去。為什麼印度人會這麼聰明想出「時間是圓」的概念呢?因為他們發現晚上過去,白天又來,白天過去,晚上又來…這不是一直重覆嗎?那不是一個循環嗎?不然怎麼會有春夏秋冬,春去夏來,秋去冬來,那冬天完了之後呢?春天就來了,不是嗎?月亮有陰晴圓缺,不也是28天繞就一圈嗎?從月兒彎彎,到滿月,而後又彎掉了滿月,不都證明時間是圓嗎?這是周期的想法。
前幾天,最近這一個禮拜我去探訪一個會友,他喜歡買一些奇奇怪怪的書。他以前的牧師是沈介山(暫譯,待查),他拿給我看沈牧師寫的一本書,很大一本。書名是《當今基督教歷史》,後面有很多參考資料,我覺得這好像是他的博士論文,沈牧師說:歷史就是研究時間,對不對?那麼歷史能不能重覆?歷史是人類經驗的累積,大家要珍惜,因為它不會再來,再來了也不再是原來那一次的機會。如果你的老婆比較囉唆,你應該感謝上帝,她下一次對你囉唆,跟上一次對你的囉唆一定是不一樣喔,不可能她跟你有兩次一樣的囉唆。有時候我們不知道真理,會覺得這些都是老套,那就失去時間的uniquity,獨一無二,那個特有的東西。那麼時間是一直過去的,它有方向的。它有沒有終點?有沒有始點?它是無限延伸的線呢?還是線段?還是射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圓的就不用討論,圓的模式(pattern)是春夏秋冬,它可以繞圈子,但是明年的春天與今年的春天已經不一樣,勉強說時間是螺旋。螺絲轉了一圈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是已經深一點,或退一點,總之它一定不是站在原點,它轉一圈就進一點,再進一點。所以螺絲有兩個動作,一個是循環,另一個是直線,它會一直往前走。
談到往前走的時間,根據聖經的說法,時間有起點也有終點,所以時間是線段。或許有科學家會認為時間是無限長的,不知道何時會結束。不過最近的研究,也比較支持「一個起點,一個終點」這樣的說法,從宗教的觀點,創世紀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這是時間的開始,有一個beginning,如果由天文學家來看,他們發現目前星星之間的關係,隨著每一年一年過去,星球之間的距離是愈來愈遠,而且回不來。所以我們可以回推,時間愈往前,星球之間的距離愈近,推導到最一開始,距離就不存在,到一個程度,質量(mass)也就不存在,只有能量(energy),這是愛因斯坦推導的公式E=MC2。所有的質量,最後會轉換成能量。基督教說,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可以在「沒有」的當中,提取一部分能量(energy),轉換成質量(mass)。這個質量就是我們所看得到、摸得到的,由科學家認定由原子、分子所構成的宇宙萬物。
因此,從這天文學觀點看,我們的宇宙是有起點的,那麼終點又該怎麼說呢?啟示錄講,天地要過去,上帝要造一個新天新地(啟示錄21:1)。這似乎在說有一終點。化學家發現,整個宇宙的系統,都是趨向最低能量,最大亂度,這是第三熱力學定律,宇宙有一天物質會不見,能量也會不見,而後秩序不見。對照創世紀,上帝由亂中將秩序整理出來,而最後秩序又會亂掉。某種程度看,化學家支持啟示錄說:「宇宙會有一個終點。」那個終點叫「能死」,就是所有的能量都不見了,所以東西都不見了,也就結束了,不需要原子彈爆炸。這是科學家單純在實驗室觀察系統得到的結果,每個系統都是能量愈來愈低。拿水力發電的例子來看,水落到低處轉換成電能,而電能再將水拉高,但每一次轉換的時候就失去一些能量,無法百分之百轉換,就算你回收99.5%,那已是很好了,可是你還是失去0.5%,慢慢到最後能量就不見了。能量轉換只有往下走,沒有辦法往上,也沒有辦法保持不動,也就是會失去變成亂度 (Entropy),能量會轉換亂度。
歸納化學家與天文學家的觀察,創世紀給我們時間的觀念,這宇宙是一個線段,有起點,有終點。起點是阿拉法,終點是俄梅戛,有一點是開始(beginning),也就是創世紀的起初(in the beginning),另一點是結束(end)。啟示錄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alpha),我是俄梅戛(omega);我是初,我是終。」alpha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the first alphabet),omega是希臘文的最後一個字母。耶穌在說:「我是時間的起初,我是時間的結尾。」我們存在的宇宙,有開始,有結束,創世紀1:1講的是開始。「起初」的希伯來文叫??,表示一段時間的起點,是一段時間,一個period, section,不是無限長,而是有始有終。創世紀第1:1,in the beginning隱含了一個起點,表示一個階段的起點。而時間與永恒的關係,約翰福音1:1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就是在時間之前,比起初更早的,在時間之前的,道就是在講耶穌基督,祂與上帝同在,後來道成了肉身,使我們可以接近。
基督教時間的觀念是線性的,是linear,而且有方向性,就是有vector,從創世紀走到啟示錄,有一定的方向。創世紀第二個字,起初,上帝…,中文翻成上帝,和合本有兩種翻譯,「上帝」與「神」,有「神版」與「上帝版」。華人對神或上帝,各有偏好。創世紀2:4寫「耶和華神」,而創世紀1:1寫「神」,新譯本的創世紀2:4翻成「主上帝」,和合本則是有將原來的意思直接翻出來。愈老的版本愈傾向「字譯」,就是有把原來的字翻出來,而新的版本則是「意譯」,把耶和華翻成「主」,其實這是兩個字。希伯來人很尊敬上帝,他不敢叫上帝的名字,因為叫錯了會被雷公打死。十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字。他怕小孩子講話不清楚,於是就把母音拿掉,成了YHWH,G-D,於是講到這個字聲音就自動出不來,但是大家都知道你講的是上帝,YHWH直接翻成「雅威」。第一章叫Elohim,Elohim講的 神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很偉大,很聖潔,我們看到祂會發抖,會怕與祂見面,因為祂太偉大了!但YHWH表達的是至親,可以靠近,可以和祂玩的上帝。第二章講的上帝是在水溝邊,拿著泥沙,用手捏一個亞當,還跟亞當聊天,與亞當散步。但是在第一章,上帝是「真人不露面」,沒說祂有手有腳,祂就出一張嘴,創世紀一直重覆,上帝說…有什麼就有什麼。上帝太厲害了, 祂不用動手動腳,只要出聲音就夠了,因此YHWH表達上帝是很偉大的上帝。完全是不一樣的角度。如果我們接受第一章與第二章對上帝的觀念,就會比較平衡,中文叫「敬畏」,否則的話,就會是不夠尊敬或不夠畏懼。有人是很怕上帝,上帝很嚴格,最好是走遠一點,才不會被處罰,這就是畏,不敢亂來,但也不敢親近上帝。第二章是說上帝是可以靠近的,強調上帝的慈悲、赦免,但有時候就有點隨便,反正我做什麼 祂都會原諒。所以Elohim與Yahwah的觀念應當保持適當的平衡,如果偏離了,就變成了害怕或是隨便。有時候,我會覺得舊約的基督徒,神的子民,是比較害怕的,而新約的基督徒,因為談到耶穌的赦免與愛,與神的關係上偏向有一點隨便,少了害怕。
Elohim有一個問題,Elohim是複數,El是神,him是複數,談到上帝不是獨一的神嗎?In the beginning, El….就好了,為什麼會有複數?神學家就要解釋了:一種說法是猶太人的解釋,這說法是him是用複數表示尊敬,如同華人用空格表示尊敬,我們以前念書的時候,碰到蔣公,前面一定空一格,這不是印刷廠弄錯,而是故意的,是為了表示尊敬。而在希伯來的文化中,偉大到單數無法表示,於是用複數來表示。這是猶太教的解釋,也就沒有去面對單複數的問題,但基督教的解釋就不同了,神是獨一的,卻有三位,也就是三合一,一而三的概念,一開始就是三位一體。創世紀第1章1-3節,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第2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裡出現了「神的靈」。第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叫做神的話,神說,出聲音,話就是道,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In the beginning was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正是話,話是很特別的,神的話,道成了肉身。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在我們當中,三一神論的神學家就會說:創世紀1:1就是創造宇宙的「父」上帝,1:2「聖靈」上帝出現了,1:3「聖子」上帝。第1節到第25節,上帝創造都是「說有就有,命令就立」,都不用找別人商量。但到了26節,事情就比較麻煩,神為要創造人,開了一個小小的委員會,大家討論一下:「我們來造人,要造成什麼樣子…」這時候你就不能再用尊敬來解釋了,這裡的複數就隱含了三合一的觀念。因此,我們有兩種解釋為何是用複數(plural),是用Elohim而不是Elo。
接下來我們講「創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字是特別的字,聖經中有許多字表示創造,但只有這個字表示「上帝的創造」,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創造不一樣,這個字barra在創世紀第1章用來三次。第一次在第1章第1節,第二次在21節,第三次在26-27節。如果仔細看,這幾處的創造與其他的創造不一樣。第一次的創造是從「沒有」的狀態中,把「存在」創造出來。也就是由無到有,無中生有,把天地造出來。第二次的創造是在無生命的狀態中,把生命創造出來。第三次的創造是從「沒有靈性中創造出靈性」,也就是上帝在宇宙當中造人,而人與生物不一樣,因人是有靈的活魂,有靈命。所以說「存在、生命、靈命」,這是神創造的三部曲, 神分三次來創造,用barra來表示。無中生有,第1節,無生命到有生命,第21節,沒有靈命到有靈命,人作為萬物之靈,第26-27節。
回到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天是複數,叫作「諸天」,而地就是地。這個天並非太空梭飛行其中的sky,而是heaven,指自然界以外所有的存在,我們稱「靈界的存在」,換句話說:起初,上帝創造靈界與物界。第四天又創造天,那個天就是sky,人在呼吸的天。因此這世界就有兩個存在,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上,叫做靈界,另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下,可以用科學的方法探求的,稱作「物界」,或叫「自然界」及「可見界」。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不是是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這裡提到「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存在於創世紀1:1的「天」,當我們對抗的是屬於靈界的惡魔,這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是我們所認知之外的。
這裡岔出去講一個概念,有人看過鬼嗎?有沒有人被鬼打到?用幾何學的向量來解釋,靈界與物界為什麼會有這現象?如果說一點是零度,一條線就是一度,有前後的方向,如果有兩條線,就決定了一個平面。有X軸與Y軸,這叫二度空間。這我們都能理解,因為人活在三度空間,可以瞭解二度與一度,但碰到四度就沒有辦法。有人把第四度當作時間。X, Y, Z 三軸座標構成三度立體空間,有前後、左右、上下。因為我們可以懂兩度與三度的不同,我二度、三度講大家都懂,但如果講到四度,我講得不清楚,大家也有聽沒有懂。如果有一度的人要做壞事,警察要修理他很容易,前後各畫一個點,兩點就可以關住一個人。但在二度空間中,點兩點是不夠的,人可以從Y軸跨過去,你必須要畫一個框框把他框起來,簡單畫一個圓圈就可以限制住他。但對付三度空間的人就沒法子了,因為他還有「第三度」可以超越,要在三度空間中關住他,你就得蓋屋頂、牆壁,才可以把他關住,對不對?二度的人如何保護自己呢?他畫一個自己的房間,晚上把門窗關起來,夜裡就可高枕無憂了,但如果一個三度空間的人要欺負他就很容易,從上面就可以偷偷地碰他一下,或是拿一個球,從上面落下,打擊到他。所以這個人就納悶了,怎麼我的房間會出現一個圓點?而且這圓由小而大,又從大變小。這圓點其實就是球與平面的交界。對三度空間而言,這並不是什麼神蹟,只是一個球與面的接觸,但對二度空間的人來說,這叫做活見鬼,怎麼會這樣?突然出現一個圓形,被嚇到了,一下子出現,又一下子不見。耶穌復活的時候,也是這個現象。聖經的記載不就是這樣嗎?約翰福音21:19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很多民族的報告記載,碰到鬼都是類似的狀況,就莫名奇妙,一下出現,一下消失。但如果你可以接受「度」的觀念,鬼是四度空間,要欺負我們就輕而易舉。那我們基督徒為什麼不怕鬼呢?因為我們有一位存在N度空間的上帝在保護我們,N無限大。如果鬼來擾亂的時候,上帝就把它捏一下,他就沒辦法。現在大家有了「度」的觀念後,如果認為宇宙只有三度,鬼就不存在。如果大於三度,那靈界是有可能存在,民間信仰的報告鬼的存在是合理的,只是我們被限制在三度空間,認為三度以外不存在,然而,接受三度空間以外卻是開放的觀念。創世紀1:1告訴我們:「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天代表靈界,就告訴我們這宇宙不是封閉的,至少是對靈界開放的。如果靈界是三度以外的語,我們無法阻擋它,門窗關閉了也擋不住它。第二,靈界不是封閉的,在它以外上帝。這宇宙有三種存在,一是創造萬物的「上帝」,二是不受時空限制的「靈界」,三是我們在時間空間下存活的「物界」,即自然界。因此,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就告訴我們許多上帝要啟示我們的真理,其中一項為宇宙是開放性的,不是密閉性的。自然界並不是封閉排它的系統,自然界也不是自存永存,因為它是上帝創造才有,它是依存的。我不是自己,是有爸爸媽媽才有我。我的爸爸媽媽是依靠我的祖父母。所以我們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依存的。宇宙與人都是依存的,靠著上帝而存在。宇宙的開放性與依存性,是本講的第一重點。
第二點是上帝的超然,祂是在宇宙之外,靈界之外的存在。祂對所創造的靈界和宇宙有祂的主權,祂是能力很大的。第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是一項信心的宣告,因為沒有任何證明,我相信宇宙有來源,這來源是上帝。無論有人說:「我不相信,宇宙沒有上帝,宇宙是自己就有的」或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兩種都是信心的宣告。「宇宙有上帝」或「沒有上帝」都是信心的宣告,因為上帝不在證明之下。所以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我相信有上帝或沒有上帝,人類的能力只有到此,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談到神蹟在理論上的可能性,所有聖經上所有神蹟都是可能的,你根本不會去懷疑。有人會懷疑處女懷孕,不科學,怎麼可能這樣呢?但如果承認創世紀上帝無中生有的能力,處女懷孕就有可能發生。上帝創造的人有四種,第一種是沒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二種是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三種是沒有爸爸有媽媽,第四種是有爸爸也有媽媽。亞當就是第一種人,上帝沒有透過任何男人與女人創造亞當。夏娃是第二種人,上帝用亞當造夏娃,拿了男人的一條肋骨,造了夏娃。第一個女人可以說有父沒母,亞當是她的來源。第三種人是耶穌,童女生子。而你我是第四種人,有父有母。如果接受創世紀上帝造亞當,那童女生子跟本不是問題,因為比起無中生有,困難度小太多了。就像英國科學家創造的桃莉羊,人已經有辦法創造有媽媽沒有爸爸的羊,技術上不成問題,問題是倫理學、生物學上的討論。雖然那隻羊活不久,但讓人知道生命的奧秘,顛覆了人對生命的看法,生命的產生不一定是透過兩性交合,這是科學上的突破,但從信仰上來,創世紀1:1,宣告上帝是所有存在的來源,那麼神蹟的存在就不是太大的問題。
問題1:依存性
所有受造物都是依存性,有某個原因而存在,只有上帝是自存。從因果關係看,受造物是因某個原因而存在,上帝沒有原因。如果你問我說,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問題中的「哪裡」才是上帝,如果祂是從某個地方過來,那就是二帝或三帝。沒有從那裡來的那位,才是上帝,邏輯來看,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並沒有意義。我們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問題2:動物有沒有魂?
動物有沒有魂?動物好像並不是沒有感覺,有些動物好像有靈性,那是不是上帝也為動物創造靈性呢?從動物心理學來看,就我的觀感,好像是有。但動物沒有語言,我們很難去approach。語言是很重要的東西,人之所以為靈,因為有語言。三位一體的神,第三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那道Word of God,就是語言。話可以把我們的靈,轉換成可以溝通的媒材,別人可以瞭解。或許從觀察動物是否有語言,可以推論動物是否有靈性。但動物是否有語言,目前還是有爭執。人的語言卻是很複雜的,有象徵,有會意。如果動物的語言可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發現其內心世界。但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發現有困難。但研究動物語言的人或許會大膽說:有,動物也有靈性,但動物的靈性與人的靈性的屬性是否相同?又是另一個問題。但我總相信動物不是石頭,牠有感覺也有靈性。
問題3:創世紀是歷史嗎?
創世紀是歷史嗎? 嚴格來說,創世紀在亞當之前,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人活動的記錄。創世紀在沒有文字以前,也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在文字之後的,在文字之前叫作史前史。所以創世紀一定有一部分不能作為歷史。那從哪一部分開始才算歷史,這就有爭議。華人認為我們有五千年歷史,日本人卻不認為。大禹治水對華人而言是歷史,但日本人認為這僅是傳說。爭議在於哪一段是歷史,哪一段是神話。但沒有人會說創世紀一開始就是歷史。這樣的講法扭曲了歷史,歷史學家定義的歷史是人類有文字留存下來的文化。創世紀絕對有一部分不可能用歷史來研究,這部分也正是相信的人與不信的人所爭議的部分。族譜寫亞當的後裔,華人的歷史也寫黃帝的後裔,但日本人就認為並沒有那麼久,而有巢氏、神農氏並不是歷史,僅是傳說,沒有用所謂「歷史的文字」寫成,意思是說,現有的文字不能被歷史學家用來討論研究,但不能說不是歷史就不存在。亞當是不是歷史?記述亞當這段文字敘述並非歷史學所認可的文字,但不能說亞當不存在。
問題4: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
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上帝只有創造人類嗎?有沒有創造外星人?有的人會說沒有,只有人類,人類就變很驕傲,得天獨厚,上帝就只創造了我。聖經上說,我們的地球、宇宙,是上帝所創造的,地球上的人是上帝創造的,聖經沒有說上帝只有創造人,沒有其他的創造。至少我們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天是靈界的存在,祂有沒有可能創造其他靈的存在? 有沒有外星人的存在?科學家現今已經把最小的粒子打成夸克(quark),卻在實驗室發現有「反夸克」的存在,那麼反夸克所組成的宇宙是不是「反宇宙」? 這可能性是有的,即使它存在的時間極短,所以不能講得太武斷。科學家研究宇宙最小的物質單位,當研究到電子的時候,發現了「測不準原理」。因此也沒有人敢講,科學會再有更進一步的發現,科學自己的理論告訴自己,已經走到一個頂端,再走下去就碰不著。不要談靈界,就談物界好了,比光子小的物質就抓不到,即使再發明更好的儀器,也不可能,因為人的眼睛透過光子接受訊息,儀器也靠光子,但碰到比光子小的東西就捉不到了。物理學家已證實這點,所以科學家們逐漸承認科學有其限制(limit)。所以聖經沒有說的,我們不要說一定沒有,常常有神學家說聖經沒有講就沒有,這容易出問題。
這幾天我與一位姐妹談到,過逝的親人,如果沒有聽到耶穌基督的信息,會不會得救?傳統教會的說法是,他們沒有信耶穌,一定下地獄。但一生都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會不會讓他在某個場合,有機會得救?聖經沒有明講。聖經說:「信耶穌的都得救。」但聖經又好像隱約地說,耶穌在墳墓裡的時候,並沒有在休息,而是很忙,忙著傳道,拯救挪亞時代不信的人。(彼得前書4: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但這節要講神學很危險,因為不容講明白,但至少給我一種盼望。我們所知道神的恩典或許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窄。但也不能說,喔…你們今天不信耶穌,將來都還有機會,沒關係,我不敢講那麼大聲,只是讓得救的可能性保持開放,我說我不知道,我不能說絕對沒有。如果今天沒聽過福音的不信主,上帝說你就下地獄。換作我是上帝,我不會這樣吧。因為他連機會都沒有,上帝會完全不給機會,然後處罸嗎?但有一些人堅持,信耶穌的都得救,所以推論不信耶穌的都滅亡。是A則B,非A則非B。這樣講對嗎?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天下雨,則打傘,但打傘不一定下雨,可能是出太陽,傘變成了陽傘。
有時候我們會over generalize,聖經講了一件事情,我們就會不斷去延伸、延伸再延伸,然後產生一些結論,讓一些非基督徒感到困擾。可能我們家族比較好命,都是基督徒。少了那麼一些敏感度,所以很自然地就講了。但很少有人一開始信主,全家就跟著都信主了,這沒有嘛!總是會有一代基督徒嘛!如果你很孝順,不會覺得說:是這樣嗎?聖經有些地方不是全部講,我們要很小心去詮釋。
問題5:輪廻
輪廻本身也是種信仰,時間是直線的還是圓的,是兩種時間神話(presumption),印度人會有這樣的信仰,是因為觀察到宇宙的現象。根據一位哲學家說:You never put your foot in the river the same twice. 意思是即使你再到同一條河,那條河已經不一樣了。因為那是在變的,不可能不變。所以同樣的事情不可能再發生兩次,我們不需要經歷所有的事件就可以得到這個結論。這是用河流的比喻,如孔子所說:「逝者如斯,不捨晝夜。」表示一個不斷流動,不斷改變的狀態,即使再發生,也與先前的事件不一樣。
2005年3月24日 星期四
創世紀(3) 前言三 050324
創世記宇宙創造之特色
國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三講 創世紀引言(三)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聲音檔 : Genesis 3T
內容摘要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四個神話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起源來自於「歸納法」,它想要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所謂「接近」,就表示科學與真理之間還存在著距離。因為科學源於歸納法,是歸納大數法則的結果,但無法包含所有的現象,這是科學的限制。科學也有它最基本的觀念與神話(註 ),我們必須接受,否則無法討論科學。
科學的四個主要神話(基本假設)是:
.宇宙具有秩序(cosmos v.s. chaos)
.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具有依存性
.人具有理性
1.宇宙具有秩序:
「cosmos」即秩序。我們為何要相信宇宙有秩序?為何要相信某些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不過這兩點卻是科學家必須相信的,雖然還無法完全證明出來,但卻是科學(研究)的「前提」。因此,「宇宙具有秩序」與「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是科學家最基本的「神話」。以後者舉例而言,古印度人絕不相信一頭大象可以站在湖面上而不沉沒,他們認為這是個不真實的。但北歐人就會相信大象能在湖面上站立而不沉沒──因為冬天湖面結冰,可以支撐大象的重量。於是,「大象能站在湖面」的問題對古印度人來說無法以歸納法列入他們的科學認知中,是不真實的「因果關係」,但是對於北歐人來說,是具有「科學的次序因果關係」。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鬼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看不見鬼,這理論本身就是個科學中的「神話」,即──所有東西都可證明,不能證明的就不存在。實際上,由歸納法發展出來的科學是無法證明的,只有演繹法(例如數學)所發展出來的科學才能證明。
另一個神話就是:「顯現給我看」;這說明科學是以眼睛能否看見來判定是否存在。子曰:「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並不是否定他看不見的事物,而是不談論它們;孔子也說:「不知生,焉知死?」這也是對不明白事物所持的正確態度。
博士學位的訓練是要知道:自身對於學術了解的限度,因此博士論文要先「設限」(limitation),要說明他的方法論、他的研究範圍,強調他的研究限制,若是超出研究範圍的就無法給予意見(no comment)。而現在中學教育所學所看的教科書,作者往往太自大,對科學不甚了解,因而過度自我膨脹,以為科學是萬能的。
與「cosmos」相對的名詞,即「chaos」(混亂)。亦即《創世紀》第 1章第2 節中所指的「混沌」。「chaos」相對於達爾文所提出的理論,就是「chance」(機率)。科學裡有一個名詞叫「random」(隨機),在電腦領域裡也有一個函數,稱作「random number」(隨機數),它每一次產生的數字是沒有規則的。有些研究必須使用「random number」,以避免立場偏差。例如:要研究高三畢業生的心理發展,不能只在台大門口發問卷,因為台大學生雖都是高三畢業生,但高三畢業生不都是台大學生,這份問卷就不夠隨機(random),因為這樣的挑選對象不夠客觀,就會造成偏差。
達爾文相信生物的進化是「random」,也就是隨機,是沒有秩序的。達爾文也相信生物的演變會愈來愈高等與優秀,故稱之為「進化」。他還相信「天擇」,就是有一股力量使生物的演變愈來愈適應環境,也只有這樣的生物才能存活下來。由此可歸納他的邏輯是:比較優秀的物種會存活下來,而能存活下來的物種就比較優秀(若P則Q,若Q則P),他是想以此想證明自己的前提是正確的,卻犯了邏輯推理上的錯誤。許多神學院教授也犯了這個錯誤。
所有的學問都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絕對」的,不需要理由,我們的信仰也是如此。對前提的認定,就是「信心」,也就是必須相信這個「前提」是正確的。無論前提是來自於科學或是《聖經》,我們都避免不了要先相信它;而「相信」的源頭,就是「神話」的定義。
在達爾文提出的理論中,第一個神話(理念)就是:他相信萬物都有「規則」(pattern),他可以根據這個規則來「分類」(categorize),分類使事情容易尋找、處理。但是分類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我們將物體分為生物與無生物,但是「病毒」(virus)卻是介於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的物體;病毒是一個簡單的DNA結構,它無法像生物一樣繁殖,但當它進到生物體內,又能利用生物的細胞來複製自己的DNA,因此病毒是很難殺死的。病毒是分類學上的異數,是不易分類的。
人也一樣,人有男有女,但也有介於男女之間的人。醫學發現,當人受孕時,身上會有兩套生理系統 ── 男人與女人的生理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染色體會決定性別,一旦決定後,一套繼續發展,另一套就會萎縮。但也有突變的情形,就是兩套生理系統同時發展,所以可以找到這樣的案例是:人的外部具有的男性生殖器,腹部內有子宮。不過,傳統上大部分的人在「分類」時,相信人只分為男人、女人。而且認為男女生都會喜歡異性,若有喜歡同性的人,教會就稱之為「罪人」。這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就是科學分類的問題。
2.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是「實存」(being),而不是「幻象」(illusion)。海市蜃樓就是一種幻象。科學家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就是──這個宇宙是實存的,不是人類想像出來的。這種觀念與印度教與佛教的看法背道而馳,印度教認為宇宙是一個「大梵」(註 )顯現出來的非真實性世界;佛教則認為,整個宇宙是「一真法界」,也是眾生心所顯現的一種夢幻不實之「境界」。
科學家也有個信念,就是:「宇宙不是上帝」,這信念與許多宗教的信念不同。例如:巴比倫人把宇宙當作神來敬拜(泛神論),這就不是科學家的態度。若有泛神思想,自然界物體被當作神明,人就不敢去研究。為要研究,科學家必須把宇宙物化。
佛教認為眾生皆為「佛」,又以為任一生物──即使是螞蟻──都是依妄想息氣不同產生的業力而轉世,所以很怕傷害生靈而誤殺前世父母。不過因為科學家不相信佛教的說法,才能分析研究萬物。
因此,科學家認為宇宙事實存的被造物,是實體的,但又不是「神」,如此才能研究它。
3.宇宙具有依存性(contingency):
這是指「非邏輯的必然性」。所謂「邏輯的必然性」(logical necessity)是指邏輯推論必然會發生。科學家認為宇宙萬物的發展沒有一定得發生的道理,例如我蔡牧師今天站在這裡,不是一定會發生的,若不是五十六年前我的父母有親密的性生活,就沒有今天的我。因此,今天的我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事。不僅如此,我小時候還發生過重大的意外,若不是有人來救我,今天也不會有我。有非常多的偶然湊合在一起,才會有今天的我,這就是宇宙的依存性,我必須依賴很多外部的事物,才得以存在。基督徒稱這是「上帝的恩典」;不信上帝的人則稱之為「巧合」。
(其實婚姻也是如此,一位丈夫會娶一個妻子,也不是必然會發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給兩人一連串的機會,兩人也不會結為夫妻。我們倚靠這麼多的依存性才能有今日的我們,因此應當心存感恩。)
科學家相信「巧合」與我們「感謝的相信」,兩者一樣都是信心的表現,也都無法證明,只能描述。
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依存的,只有上帝不是依存,是自然存在的。祂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的。科學家因為相信宇宙的依存性,就相信其間的因果關係,也盡力找出萬物的因果關係。而且,科學家也相信萬物必須在時間、空間上彼此相近,才能有因果關係。
再來探討「因果關係」。科學家使用四個定義:independent、 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例如:一個男士與一個女士在同一公車站牌等公車,他們互不相識,是彼此獨立的個體,我們可稱為「independence」(獨立事件);但若這男士是要搭公車去榮總探望朋友,女士要去榮總探望父親,兩人就比較有機會在同一處等公車,這叫「correlation」(相互關聯)。也就是:A與C雖然彼此沒有關係,但A與B有關係,B與C有關係,則A與C則有「correlation」。再來,這位男士若是被這女士吸引,本來可以選擇任一時間搭公車,卻總是挑選女士出現的時間搭公車,這是「contributor」(促成因素),這位女士的美貌,成為男士搭定班次公車的部分理由。最後,男士決定追求女士,每天又搭同一班車,這時女士就成了男士搭固定班車的「causer」(肇因)。
所有的科學就是要把independence、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這四種關係弄正確。許多研究所犯的錯誤,來自於把correlator(關係者)當作causer(肇原)。我們都要清楚知道,同時出現的事物,未必就有因果的關係,可能只是背後有某種共同的原因(如例子中的榮總)所造成的兩個不同的結果(男士、女士搭公車),這兩個結果的形成是因為有共同的肇因,但是相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同樣,在解釋聖經時也要避免這種錯誤。
4.人類有理性:
先談一個觀念;亞馬遜森林(Amozon)裡沒有人,有一天一棵大樹被雷擊中倒下,請問樹木倒下來的真實性如何?沒有記錄下來的事物,對人而言,跟沒有發生過的事物是一樣的。這是科學家的最後一個神話,即──人類具備觀察能力,也有知識,可以記錄與了解宇宙發生的事,也因此宇宙對我們才有意義。
上帝在創造天地的第六天創造人類,又命令人類管理大地。當上帝給人類這種管理能力,「主體」才存在。「宇宙是否存在」這問題,包含「宇宙可被觀察」的觀念,也就是「客體觀念」,以及「人的認知」,即「主體觀念」。科學家研究萬物,是將它們當作「客體」來研究。而人類同時兼俱客體與主體的特質──因為人是萬物之一,是可以被觀察的客體,又有「靈」可以與上帝溝通,與天使、魔鬼一樣,所以也是主體──在宇宙中,得有「物界」(客體)和「靈界」(主體),這樣科學的觀察才有意義。又,因為有了「主體」,才有「理性」的存在。所謂的「理性化」就是──沒有客體,只有主體。
U4無”理性化”此名詞
笛卡兒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人類相信自己有理性,可以思考,因此可以把宇宙分類、研究。也因有著這樣的理性,才能接受科學家的研究成果。
另一個科學的基礎,即「眼見為憑」。科學之方法論中的「歸納法」即是透過眼睛的觀察而來。不過又由於人會幻想、會扭曲事實,因此歸納法仍有許多限制,「情人眼裡出西施」即是愛情使人的觀察有了扭曲的證明。雖然如此,但仍可以透過歸納法來研究萬物。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樸素實在論 Naïve Realism (教條論,r = R)
.絕對唯心主義 Absolute Idealism (唯心論,r:R)
.批判現實主義 Critical Realism (科學論,r ~ R)
.不可知論 Agnosticism (懷疑論,r ? R)
r:主體的認真
R:客體的實存(Reality)
1. 樸素實在論:(教條論,r = R)
這理論是說:外面的世界是存在的,不過人內心所認知的世界不等於外面的實存世界。主張「眼見為憑」的學者所持的態度就是「樸素實在論論」。許多科學家就是此理論的信仰者。當我們看《聖經》時,若採用這個論點,認為外面的R與自己的r是相等的,就容易與不同意見(r’)的人起辯論,認為別人有問題。例如:素描雕像本體(R),與從側面畫出的雕像(r)和從正面畫的雕像(r’)所呈現的都不一樣,但(r)不能因此批評(r’)是不正確的。
在神學界也有相同的問題,愈保守愈傳統的神學家,愈相信自己的神學觀(r)就是真理(R)。這類把自己的看法絕對話的觀念,就是天真實存論,是教條主義者。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服裝外表有著先入為主的絕對意見,這也屬於教條主義。
2. 絕對唯心主義:(唯心論,r:R)
這理論是說:外面世界根本不存在,你看什麼,它就是什麼。所謂「萬物存乎一心」,佛教的思想就是屬於這一類哲學,也叫「唯心論」。每個人看法雖然不同,但唯心論學派會認為各種看法都沒有錯,不須辯論。
3. 批判現實主義:(科學論,r ~ R)
此理論又稱「科學論」,意思是人的認知只能接近實際的真理,但仍容許誤差(r相似R)。科學家相信只有一個真理,人人可以比較哪一種理論比較接近真理。我們在信仰裡也可以採取這種態度,我們都相信上帝,但是人人對上帝的認知有限,也不盡相同。我們應該接受別人不同的認知。「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我們接受自己的認知有限,也期盼主在將來對我們清楚的解釋。
4.不可知論:(懷疑論,r ? R)
這個理論是由中東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他質疑:「人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他給自己的答案是:「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
哲學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本體論」,王陽明就是「本體論」的哲學家;二是「認知哲學」,探討人如何知道自己;三是「倫理學」,討論認知以後又如何去實踐。
今天所要探討的,是認知哲學部分。宇宙如何形成?人類何去何從?哲學不知論的學者對此一概說不知道。但這又有一個問題──你如何知道你「不知道」?因此「不知論」的理論被自己推翻,已經不存在了。
國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三講 創世紀引言(三)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聲音檔 : Genesis 3T
內容摘要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四個神話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起源來自於「歸納法」,它想要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所謂「接近」,就表示科學與真理之間還存在著距離。因為科學源於歸納法,是歸納大數法則的結果,但無法包含所有的現象,這是科學的限制。科學也有它最基本的觀念與神話(註 ),我們必須接受,否則無法討論科學。
科學的四個主要神話(基本假設)是:
.宇宙具有秩序(cosmos v.s. chaos)
.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具有依存性
.人具有理性
1.宇宙具有秩序:
「cosmos」即秩序。我們為何要相信宇宙有秩序?為何要相信某些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不過這兩點卻是科學家必須相信的,雖然還無法完全證明出來,但卻是科學(研究)的「前提」。因此,「宇宙具有秩序」與「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是科學家最基本的「神話」。以後者舉例而言,古印度人絕不相信一頭大象可以站在湖面上而不沉沒,他們認為這是個不真實的。但北歐人就會相信大象能在湖面上站立而不沉沒──因為冬天湖面結冰,可以支撐大象的重量。於是,「大象能站在湖面」的問題對古印度人來說無法以歸納法列入他們的科學認知中,是不真實的「因果關係」,但是對於北歐人來說,是具有「科學的次序因果關係」。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鬼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看不見鬼,這理論本身就是個科學中的「神話」,即──所有東西都可證明,不能證明的就不存在。實際上,由歸納法發展出來的科學是無法證明的,只有演繹法(例如數學)所發展出來的科學才能證明。
另一個神話就是:「顯現給我看」;這說明科學是以眼睛能否看見來判定是否存在。子曰:「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並不是否定他看不見的事物,而是不談論它們;孔子也說:「不知生,焉知死?」這也是對不明白事物所持的正確態度。
博士學位的訓練是要知道:自身對於學術了解的限度,因此博士論文要先「設限」(limitation),要說明他的方法論、他的研究範圍,強調他的研究限制,若是超出研究範圍的就無法給予意見(no comment)。而現在中學教育所學所看的教科書,作者往往太自大,對科學不甚了解,因而過度自我膨脹,以為科學是萬能的。
與「cosmos」相對的名詞,即「chaos」(混亂)。亦即《創世紀》第 1章第2 節中所指的「混沌」。「chaos」相對於達爾文所提出的理論,就是「chance」(機率)。科學裡有一個名詞叫「random」(隨機),在電腦領域裡也有一個函數,稱作「random number」(隨機數),它每一次產生的數字是沒有規則的。有些研究必須使用「random number」,以避免立場偏差。例如:要研究高三畢業生的心理發展,不能只在台大門口發問卷,因為台大學生雖都是高三畢業生,但高三畢業生不都是台大學生,這份問卷就不夠隨機(random),因為這樣的挑選對象不夠客觀,就會造成偏差。
達爾文相信生物的進化是「random」,也就是隨機,是沒有秩序的。達爾文也相信生物的演變會愈來愈高等與優秀,故稱之為「進化」。他還相信「天擇」,就是有一股力量使生物的演變愈來愈適應環境,也只有這樣的生物才能存活下來。由此可歸納他的邏輯是:比較優秀的物種會存活下來,而能存活下來的物種就比較優秀(若P則Q,若Q則P),他是想以此想證明自己的前提是正確的,卻犯了邏輯推理上的錯誤。許多神學院教授也犯了這個錯誤。
所有的學問都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絕對」的,不需要理由,我們的信仰也是如此。對前提的認定,就是「信心」,也就是必須相信這個「前提」是正確的。無論前提是來自於科學或是《聖經》,我們都避免不了要先相信它;而「相信」的源頭,就是「神話」的定義。
在達爾文提出的理論中,第一個神話(理念)就是:他相信萬物都有「規則」(pattern),他可以根據這個規則來「分類」(categorize),分類使事情容易尋找、處理。但是分類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我們將物體分為生物與無生物,但是「病毒」(virus)卻是介於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的物體;病毒是一個簡單的DNA結構,它無法像生物一樣繁殖,但當它進到生物體內,又能利用生物的細胞來複製自己的DNA,因此病毒是很難殺死的。病毒是分類學上的異數,是不易分類的。
人也一樣,人有男有女,但也有介於男女之間的人。醫學發現,當人受孕時,身上會有兩套生理系統 ── 男人與女人的生理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染色體會決定性別,一旦決定後,一套繼續發展,另一套就會萎縮。但也有突變的情形,就是兩套生理系統同時發展,所以可以找到這樣的案例是:人的外部具有的男性生殖器,腹部內有子宮。不過,傳統上大部分的人在「分類」時,相信人只分為男人、女人。而且認為男女生都會喜歡異性,若有喜歡同性的人,教會就稱之為「罪人」。這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就是科學分類的問題。
2.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是「實存」(being),而不是「幻象」(illusion)。海市蜃樓就是一種幻象。科學家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就是──這個宇宙是實存的,不是人類想像出來的。這種觀念與印度教與佛教的看法背道而馳,印度教認為宇宙是一個「大梵」(註 )顯現出來的非真實性世界;佛教則認為,整個宇宙是「一真法界」,也是眾生心所顯現的一種夢幻不實之「境界」。
科學家也有個信念,就是:「宇宙不是上帝」,這信念與許多宗教的信念不同。例如:巴比倫人把宇宙當作神來敬拜(泛神論),這就不是科學家的態度。若有泛神思想,自然界物體被當作神明,人就不敢去研究。為要研究,科學家必須把宇宙物化。
佛教認為眾生皆為「佛」,又以為任一生物──即使是螞蟻──都是依妄想息氣不同產生的業力而轉世,所以很怕傷害生靈而誤殺前世父母。不過因為科學家不相信佛教的說法,才能分析研究萬物。
因此,科學家認為宇宙事實存的被造物,是實體的,但又不是「神」,如此才能研究它。
3.宇宙具有依存性(contingency):
這是指「非邏輯的必然性」。所謂「邏輯的必然性」(logical necessity)是指邏輯推論必然會發生。科學家認為宇宙萬物的發展沒有一定得發生的道理,例如我蔡牧師今天站在這裡,不是一定會發生的,若不是五十六年前我的父母有親密的性生活,就沒有今天的我。因此,今天的我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事。不僅如此,我小時候還發生過重大的意外,若不是有人來救我,今天也不會有我。有非常多的偶然湊合在一起,才會有今天的我,這就是宇宙的依存性,我必須依賴很多外部的事物,才得以存在。基督徒稱這是「上帝的恩典」;不信上帝的人則稱之為「巧合」。
(其實婚姻也是如此,一位丈夫會娶一個妻子,也不是必然會發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給兩人一連串的機會,兩人也不會結為夫妻。我們倚靠這麼多的依存性才能有今日的我們,因此應當心存感恩。)
科學家相信「巧合」與我們「感謝的相信」,兩者一樣都是信心的表現,也都無法證明,只能描述。
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依存的,只有上帝不是依存,是自然存在的。祂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的。科學家因為相信宇宙的依存性,就相信其間的因果關係,也盡力找出萬物的因果關係。而且,科學家也相信萬物必須在時間、空間上彼此相近,才能有因果關係。
再來探討「因果關係」。科學家使用四個定義:independent、 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例如:一個男士與一個女士在同一公車站牌等公車,他們互不相識,是彼此獨立的個體,我們可稱為「independence」(獨立事件);但若這男士是要搭公車去榮總探望朋友,女士要去榮總探望父親,兩人就比較有機會在同一處等公車,這叫「correlation」(相互關聯)。也就是:A與C雖然彼此沒有關係,但A與B有關係,B與C有關係,則A與C則有「correlation」。再來,這位男士若是被這女士吸引,本來可以選擇任一時間搭公車,卻總是挑選女士出現的時間搭公車,這是「contributor」(促成因素),這位女士的美貌,成為男士搭定班次公車的部分理由。最後,男士決定追求女士,每天又搭同一班車,這時女士就成了男士搭固定班車的「causer」(肇因)。
所有的科學就是要把independence、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這四種關係弄正確。許多研究所犯的錯誤,來自於把correlator(關係者)當作causer(肇原)。我們都要清楚知道,同時出現的事物,未必就有因果的關係,可能只是背後有某種共同的原因(如例子中的榮總)所造成的兩個不同的結果(男士、女士搭公車),這兩個結果的形成是因為有共同的肇因,但是相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同樣,在解釋聖經時也要避免這種錯誤。
4.人類有理性:
先談一個觀念;亞馬遜森林(Amozon)裡沒有人,有一天一棵大樹被雷擊中倒下,請問樹木倒下來的真實性如何?沒有記錄下來的事物,對人而言,跟沒有發生過的事物是一樣的。這是科學家的最後一個神話,即──人類具備觀察能力,也有知識,可以記錄與了解宇宙發生的事,也因此宇宙對我們才有意義。
上帝在創造天地的第六天創造人類,又命令人類管理大地。當上帝給人類這種管理能力,「主體」才存在。「宇宙是否存在」這問題,包含「宇宙可被觀察」的觀念,也就是「客體觀念」,以及「人的認知」,即「主體觀念」。科學家研究萬物,是將它們當作「客體」來研究。而人類同時兼俱客體與主體的特質──因為人是萬物之一,是可以被觀察的客體,又有「靈」可以與上帝溝通,與天使、魔鬼一樣,所以也是主體──在宇宙中,得有「物界」(客體)和「靈界」(主體),這樣科學的觀察才有意義。又,因為有了「主體」,才有「理性」的存在。所謂的「理性化」就是──沒有客體,只有主體。
U4無”理性化”此名詞
笛卡兒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人類相信自己有理性,可以思考,因此可以把宇宙分類、研究。也因有著這樣的理性,才能接受科學家的研究成果。
另一個科學的基礎,即「眼見為憑」。科學之方法論中的「歸納法」即是透過眼睛的觀察而來。不過又由於人會幻想、會扭曲事實,因此歸納法仍有許多限制,「情人眼裡出西施」即是愛情使人的觀察有了扭曲的證明。雖然如此,但仍可以透過歸納法來研究萬物。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樸素實在論 Naïve Realism (教條論,r = R)
.絕對唯心主義 Absolute Idealism (唯心論,r:R)
.批判現實主義 Critical Realism (科學論,r ~ R)
.不可知論 Agnosticism (懷疑論,r ? R)
r:主體的認真
R:客體的實存(Reality)
1. 樸素實在論:(教條論,r = R)
這理論是說:外面的世界是存在的,不過人內心所認知的世界不等於外面的實存世界。主張「眼見為憑」的學者所持的態度就是「樸素實在論論」。許多科學家就是此理論的信仰者。當我們看《聖經》時,若採用這個論點,認為外面的R與自己的r是相等的,就容易與不同意見(r’)的人起辯論,認為別人有問題。例如:素描雕像本體(R),與從側面畫出的雕像(r)和從正面畫的雕像(r’)所呈現的都不一樣,但(r)不能因此批評(r’)是不正確的。
在神學界也有相同的問題,愈保守愈傳統的神學家,愈相信自己的神學觀(r)就是真理(R)。這類把自己的看法絕對話的觀念,就是天真實存論,是教條主義者。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服裝外表有著先入為主的絕對意見,這也屬於教條主義。
2. 絕對唯心主義:(唯心論,r:R)
這理論是說:外面世界根本不存在,你看什麼,它就是什麼。所謂「萬物存乎一心」,佛教的思想就是屬於這一類哲學,也叫「唯心論」。每個人看法雖然不同,但唯心論學派會認為各種看法都沒有錯,不須辯論。
3. 批判現實主義:(科學論,r ~ R)
此理論又稱「科學論」,意思是人的認知只能接近實際的真理,但仍容許誤差(r相似R)。科學家相信只有一個真理,人人可以比較哪一種理論比較接近真理。我們在信仰裡也可以採取這種態度,我們都相信上帝,但是人人對上帝的認知有限,也不盡相同。我們應該接受別人不同的認知。「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我們接受自己的認知有限,也期盼主在將來對我們清楚的解釋。
4.不可知論:(懷疑論,r ? R)
這個理論是由中東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他質疑:「人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他給自己的答案是:「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
哲學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本體論」,王陽明就是「本體論」的哲學家;二是「認知哲學」,探討人如何知道自己;三是「倫理學」,討論認知以後又如何去實踐。
今天所要探討的,是認知哲學部分。宇宙如何形成?人類何去何從?哲學不知論的學者對此一概說不知道。但這又有一個問題──你如何知道你「不知道」?因此「不知論」的理論被自己推翻,已經不存在了。
2005年3月17日 星期四
創世紀(2) 前言二 050317
創世記可能的時空背景
國語
台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二講 創世紀引言(二)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內容摘要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創世紀宇宙創造觀的特色
創造與科學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上週談到:《創世紀》不是歷史文件,也不是科學文件。「科學理論」不是「真理」,只是一個等待被推翻的理論。達爾文的理論最近被推翻,並不是被研究《聖經》的學者推翻,而是被其他的科學家推翻。這推翻的過程是源於科學家有了更新的發現,就是「超級電腦」(註 )。他們以此來與達爾文的理論印證,其結論是:達爾文的進化理論所需的時間太長,沒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說明世界上為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出現如此多的物種,故進化論的理論被推翻,其假設不成立。目前,現代的科學家正在架構一個新的理論來解釋為何世界上有如此多的物種(見上週Q&A)
又,《創世紀》是一個「神話」,是上帝藉著猶太人的神話來啟示祂的真理。神話本身是一個表現人類智慧的文體。
《創世紀》完成的地點應是在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也就是在今日伊拉克境內,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與底格里斯河(Tigris)的兩河流域。猶太文化並非最古的文化,歷史上當地最古老的文化是「索瑪文化」(Shinar),它的首都是索瑪利亞,北方就是巴比倫﹝即今日之巴格達﹞,再北方就是亞述。索瑪利亞西邊是沙漠,往西是巴勒斯坦,再往西南就是埃及。兩河流域含其周邊,又稱作「肥沃月灣」,是最早有文化的地方。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原本住在吾珥,是屬於索瑪文化。亞伯拉罕全家逐漸往北遷移至哈蘭(亞伯拉罕的父親死於哈蘭)。之後,亞伯拉罕再往西南遷移至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是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稱之為「流奶與蜜之地」,但此地遠離兩河流域,在雨量不足時,容易造成飢荒。當大飢荒來臨時,亞伯拉罕又往西南遷移至埃及,因為埃及有尼羅河,有足夠的水源,不易有飢荒。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久了,因政治及其它原因,成了奴隸,上帝又差派摩西領他們出埃及。這就是《聖經》形成的時空背景。
猶太人遷移的主因就是靠近水源。但是水也有其可怕的一面,當雨量太大,當時又沒有水利工程,當洪水一來,地面的一切便毀於一旦。水是當時人類生活之依靠,但水又是那麼可怕,這個觀念形成了《創世紀》中「神話」的基礎。
在《創世紀》第1章第2節中記載:「地是空虛渾沌,淵面黑暗」,這兩句的背景就是在大河邊,水若不氾濫,才有生命,水若氾濫,就沒有生命。聖經裡的「渾沌」英文叫「chaos」,意思是混亂、無秩序。「空虛」是指空無一物。《創世紀》談到上帝創造天與地,目的就是要解決空無一物與毫無秩序的問題, 祂所使用的方法就是分隔、分開的策略。舉例而言,家裡衣物亂七八糟,我們就將鞋子放在鞋櫃,衣服吊在衣櫃,這樣家裡就有秩序了。《創世紀》記載上帝在第一至第三日所做的事就是將世界分開u7應該不是世界,而是天地或及它名詞,請與牧師商榷
。分開之後,地上空無一物;在第四日至第七日,創造萬物安置在世界上。經上說:上帝將光與暗分開,在第四日將太陽與月亮分別放在光與暗之中,又將乾與濕分開,然後就在乾地上種植物。我們可稱上帝在前三日的工作叫「亂中生序」,第四至第七日的工作叫「無中生有」。在創造的過程中最美的部分就是「人」,是在第六日造的。
把光與暗分開,把水與地分開,都是猶太人的神話。在索瑪利亞與巴比倫都有類似的神話。這些神話也都有其緣由,並不是憑空想像、東拼西湊而已。猶太人的神話有其特色,與中國人、印度人的神話不相同,但是,上帝使用猶太神話的特點來啟示 祂的真理,是因上帝可以透過這個神話讓我們認識真理。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聖經》裡有兩個「創世」的故事,第一個記載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至第2章第3節,第二個記載在第2章第4節以後,這兩個故事內容有很多差異,例如在第二個創造的故事中「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創2:4-6),這裡所描述的創造天地必須先有水與霧氣,在沒有水以前,大地沒有植物,也沒有人。這裡的背景,是屬於沙漠氣候。因為住在沙漠的人在思考:人為何能存在,他們認為上帝要創造生命以前必要先創造水。所以第二個創世的故事,就描述先有霧氣有雨降下,才有草木,才有人類。
這塊啟發猶太人思想的地區,在《聖經》中稱之為「示拿」,記載在「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創10:10)及「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創11: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裡、放在他神的庫中。」(但1:2),示拿就是巴比倫,亦即為今日之伊拉克。要研究《創世紀》,必須要了解這地區的文化背景,才能了解它的原意,對它的解釋才不至於誤解。若不把《創世紀》當作猶太神話,而用歷史文件的角度來解釋,就容易陷入無謂的爭辯。例如:亞當若不從母胎生出,到底有沒有肚臍等等,對於《創世紀》的爭辯,意義不大。因此,我們在研讀《創世紀》時,更注重:神話文體的啟示,認識人的起源與罪的由來等等的真理,才是比較恰當的方式。
在古代近東考古學者 (ANE, Ancient Near East) 近年來發掘了一些文物,包含了楔形文字,其中有記載了1,600B.C.的神話《Epic of Atrahasis》(註 ),其中描述了兩個重點,第一,宇宙是神創造的,第二,創造之後有大洪水,人類滅絕。
關於洪水的神話,在埃及文化裡有類似的神話,在中國也有,就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到底這是世界真有過一次大水淹沒全世界,還是人類自古就懼怕水?究竟是哪一種原因,不得而知。不過,這個epic(史詩,神話)與聖經的第一個創世的故事相似。
《創世紀》裡第二個創造的故事,則又與巴比倫的神話《Enuma Elish》(註 )類似,它描述了宇宙的起源是混亂無秩序 (chaos)是因為海怪(Tiamat)造成的。有一位「神」(Marduk) 戰勝了Tiamat,Marduk將Tiamat的身體四分五裂,屍體變成了宇宙萬物。而人類的起源又是另一個「神」被殺死之後的身體變成的。此外,巴比倫人非常崇拜光,因此有占星術。他們認為光的來源是Marduk在慶功宴時發射出來的,是神的一部分。巴比倫人將光體當作神來崇拜。
然而《創世紀》與巴比倫神話還是有些不同。第一,上帝創造宇宙沒有戰鬥,第二,光是被造物,其他萬物也是被造物。人雖也是被造物,但有上帝的靈,所以人不需要去敬拜其他的被造物,第三,巴比倫人神話屬多神觀念,而猶太人則是一神觀念。
世界上還有其他的宗教,它們的宇宙觀不盡相同,例如,佛教屬幻想式,他們認為宇宙就是神。 U14此論點完全錯誤.其宇宙觀請見第二講
一些新興的宗教之宇宙觀也與佛教類似。U15因上一句不成立,所以此句也不成立
我們可以看出《創世紀》的特色,其中一項就是「一神論」。全世界的宗教只有猶太人有「一神」的思想。其他地區例如:台灣、希臘等都是多神崇拜。希臘人甚至懼怕沒有將所有神明敬拜完全,又立了一個「未識之神」的牌位來敬拜。
《創世紀》第1章描述這唯一的神,就是上帝,其中所提到的創造,就是這位上帝的創造。 祂先創造天與地,地是空虛渾沌。 祂又把光與暗分開,用「空氣」把水上下隔開,這個空氣我們稱之為「穹蒼」。猶太人的觀念是:天上有很多水,上帝用蓋子把大地蓋起來,上水就流不下來。天降大水的原因就是上帝拿開蓋子,上水流到地上。神學家解釋在《創世紀》中的「天」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屬靈的天 (heaven)(創1:1),另一個是指大自然的天空 sky (創1:3之後),亦即「穹蒼」。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中的包括在「天」裡的靈界有:天使、基路伯(Cherub),還有一群跑到伊甸園來引誘夏娃不安分的天使。「地」則代表物界或自然界。而第1章第3節以後的「天」代表物界的天 (sky)。
《創世紀》裡描述了「墮落」是屬於靈界的背叛。「路西法」(註 )[u18]本來講稿是”早晨之星”,但是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法(light-bearing, light-born)也是晨星,兩者中譯會導至混淆
帶領一群靈界之物與上帝抗衡,引起上帝憤怒,牠們就被上帝趕到地上(自然界)。《創世紀》上記載:「地是空虛渾沌」(創1:2a),也是代表第一次靈界的叛變。保羅曾描述天有「三重天」,但以理也描述天使與魔鬼在第二層天發生戰鬥。而《聖經》對u19是聖經還是創世紀?
這部分省略或是一筆帶過。不過這一部分都是由神學家提出的理論,僅供參考。在《創世紀》中只提到「上帝創造天地」。
當上帝創造天地之後, 祂將光暗分開,將水分開,地就有了次序,這就是科學的來源。科學家在研究科學之前,有一個神話(Theory order in Cosmos),是說世界趨向最大亂度並且滅亡。「cosmos」這個字的意義就是秩序。科學家所努力的,就是把這個秩序找出來。在《創世紀》裡描述上帝是創造宇宙秩序的神,但是科學家認定宇宙的秩序是自然形成。科學的根基在《創世紀》,它告訴我們宇宙是有秩序的,就是根據這個信念,才有科學的研究。(科學的研究始於林奈(Linnaeus,Carolus),他將樹木分類,有針葉樹,有闊葉樹,稱之為分類學。)
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有了以上的觀念,我們可以整理出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第一,猶太人的一神論,中文稱之為上帝,是在一切之上的神,是造物主(Creator),是一切存在被造物 (creature)的源頭。當我們只在急難時呼求上帝,平時並不尊敬 祂,這樣我們並不把上帝當作至高者來敬拜,是不對的。基督教裡的上帝又更複雜,稱為「三位一體」的上帝。這部分以後再討論。不過猶太人並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認為耶穌褻瀆上帝,遂將耶穌釘十字架是因為耶穌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試想,人的兒子是不是人?上帝的兒子是不是神?在猶太人的觀念裡,上帝沒有兒子,是獨一的神,他們由他們的從神學的角度而將耶穌釘十字架。而,基督教神學家在研究《聖經》後,提出「三位一體」(Trinity)的神學思想。
第二,無中生有的創造(creatio ex nihilo),(「creatio」是創造,「nihilo」是虛無,「ex」是出)即無中生有。中國老子的思想也認為「有」是從「無」而來,也就是《道德經》上所說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註 )u22我自己加的
道家認為掛在牆上的畫,我們在欣賞這幅「畫」時,卻不曾注意到背後的「牆」。若沒地,就沒有牆,若無土,就沒地。U23這一段是說”有無相生”的例子,不是說”無中生有”.
土﹝地球﹞存在太空之間,太空就是「虛無」。因此道家認為最大的東西就是「無」,也就是所有的「有」都來自於「無」,包含生命,也屬於「無」,這與科學界的定律:「所有物體會朝最大亂度 (chaos) 發展」有異曲同工之處。U23太空不是無,不是道家說的虛無,又,”虛無”與”無”是兩個觀念,又,因此段的衍義與思想,對道家的觀點的解釋錯誤的,因此不能推衍到”異曲同工”.
第三,日月星海皆被造。這與台灣的民間宗教很大的不同,台灣民間有的崇拜大型的石頭、樹木,甚至把它們當神明看。
第四,光也是被造物。巴比倫人與一些宗教認為光是神,但是猶太人認為光只是被造物。
第五,上帝照顧人類,而不是人供養神。一般宗教都是說人在供養「神」,用三牲來祭拜,唯恐他們的「神」不滿足而來懲罰人類。但猶太人的觀點是──上帝在照顧人類,並不需要人的供養。
另外,上帝是唯一的造物主 (Creator),所有實存之物皆為 祂所造,是被造物 (creature),被造之物永無法與造物主對抗,這是上帝超越物萬物的觀念,也叫「上帝的超越性」。《聖經》u26建議改為創世紀的作者描述上帝居住在極高的天上,人無法去接觸祂,或超越的上帝, 祂的作為讓人看了不自覺會發出讚嘆。這是《創世紀》第1章所描述的上帝。但是到了第2章所描述的上帝與第1章截然不同── 祂時常跟人說話,與人親近,是「以馬內利」(註 ),內駐的上帝。《創世紀》所描述的上帝,一面是具有極崇高的屬性(Majesty),另一面又個是具有難以理解的屬性 (Mystery),讓人無法猜測。猶太人所描述的上帝是又偉大又奧秘的上帝 (Majesty with Mystery),因此我們對上帝的態度是一種敬畏 (awe)。就像我們在欣賞馬友友的大提琴演奏之後,會忍不住起立鼓掌;同樣的,當我們懂得欣賞被造之物時,也會忍不住讚美造物主的偉大 (Majesty)。這是《創世紀》的作者希望我們對上帝的態度,並且希望我們知道我們無法了解上帝的奧妙,對上帝的作為保持靜默。但我們心中很想去了解這個奧妙,這個動機就是「科學」。所以,「科學」並不能「創造」,而是去發現上帝的創造。即使人類可以發現DNA的圖譜,也可以再造人,但只是應用上帝「創造的原則」而已。人類無法無中生有(creatio ex nihilo),只有上帝才能。
故,《創世紀》第一章的重點不是解釋上帝或是 祂的創造;《創世紀》是一首詩 u30創世紀應並不都是詩,請標明詩的範圍,其重點是要我們懂得讚美創造主的偉大,懂得欣賞被造之物的優美。就好像我們在欣賞一幅畫,不去研究它所使用的元素、材料,而是欣賞它的美。也像我們去馬友友音樂會也不是去分析他的身體或是樂器的結構,而是去欣賞他的演奏藝術。當我們讀完《創世紀》第1章,懂得去讚美上帝,那就是《創世紀》作者的目的了。
《創世紀》第1章的目的是要我們欣賞讚美上帝的作為,而忽略很多細節,例如:創造的過程(HOW),不過,關於宇宙的來源是否為大爆炸 (Big Bang)?宇宙的未來是否繼續膨脹而消失?還有水的來源、魔鬼的來源、光與太陽的來源等等,這些都是「奧秘」,在《創世紀》並沒有描述。
所謂的「奧秘」又可分為「永遠的奧秘」與「暫時的奧秘」;「永遠的奧秘」是人類永遠無法明瞭的,而「暫時的奧秘」會隨文明的發展而被人類了解。「科學主義者」相信所有的奧秘都可藉由科學的方法來了解。不過,近來的科學家發現──若有比光更小的元素,沒有科學儀器可以觀察(因為科學儀器都是靠光來分析)。換句話說,對於比光更小的世界,它恐怕就是「永遠的奧秘」了。科學家將之稱為「測不準原理」。另外,光到底是粒子還是波?也是個奧秘,就好像耶穌是人還是上帝?這些都是奧秘。許多很有深度的科學家越深入研究科學,就對上帝更加敬畏,因為他們看見許多奧秘,進而讚美上帝。因此,我們可以說:創造在科學之外,創造乃科學之源。
當我們對上帝的奧秘不清楚時,就用信心來接受,因為「信……是未見之事之確據」(來11:1b),這也是我們研究《創世紀》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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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二講 創世紀引言(二)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內容摘要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創世紀宇宙創造觀的特色
創造與科學
創世紀寫作的時空背景
上週談到:《創世紀》不是歷史文件,也不是科學文件。「科學理論」不是「真理」,只是一個等待被推翻的理論。達爾文的理論最近被推翻,並不是被研究《聖經》的學者推翻,而是被其他的科學家推翻。這推翻的過程是源於科學家有了更新的發現,就是「超級電腦」(註 )。他們以此來與達爾文的理論印證,其結論是:達爾文的進化理論所需的時間太長,沒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說明世界上為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出現如此多的物種,故進化論的理論被推翻,其假設不成立。目前,現代的科學家正在架構一個新的理論來解釋為何世界上有如此多的物種(見上週Q&A)
又,《創世紀》是一個「神話」,是上帝藉著猶太人的神話來啟示祂的真理。神話本身是一個表現人類智慧的文體。
《創世紀》完成的地點應是在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也就是在今日伊拉克境內,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與底格里斯河(Tigris)的兩河流域。猶太文化並非最古的文化,歷史上當地最古老的文化是「索瑪文化」(Shinar),它的首都是索瑪利亞,北方就是巴比倫﹝即今日之巴格達﹞,再北方就是亞述。索瑪利亞西邊是沙漠,往西是巴勒斯坦,再往西南就是埃及。兩河流域含其周邊,又稱作「肥沃月灣」,是最早有文化的地方。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原本住在吾珥,是屬於索瑪文化。亞伯拉罕全家逐漸往北遷移至哈蘭(亞伯拉罕的父親死於哈蘭)。之後,亞伯拉罕再往西南遷移至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是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稱之為「流奶與蜜之地」,但此地遠離兩河流域,在雨量不足時,容易造成飢荒。當大飢荒來臨時,亞伯拉罕又往西南遷移至埃及,因為埃及有尼羅河,有足夠的水源,不易有飢荒。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久了,因政治及其它原因,成了奴隸,上帝又差派摩西領他們出埃及。這就是《聖經》形成的時空背景。
猶太人遷移的主因就是靠近水源。但是水也有其可怕的一面,當雨量太大,當時又沒有水利工程,當洪水一來,地面的一切便毀於一旦。水是當時人類生活之依靠,但水又是那麼可怕,這個觀念形成了《創世紀》中「神話」的基礎。
在《創世紀》第1章第2節中記載:「地是空虛渾沌,淵面黑暗」,這兩句的背景就是在大河邊,水若不氾濫,才有生命,水若氾濫,就沒有生命。聖經裡的「渾沌」英文叫「chaos」,意思是混亂、無秩序。「空虛」是指空無一物。《創世紀》談到上帝創造天與地,目的就是要解決空無一物與毫無秩序的問題, 祂所使用的方法就是分隔、分開的策略。舉例而言,家裡衣物亂七八糟,我們就將鞋子放在鞋櫃,衣服吊在衣櫃,這樣家裡就有秩序了。《創世紀》記載上帝在第一至第三日所做的事就是將世界分開u7應該不是世界,而是天地或及它名詞,請與牧師商榷
。分開之後,地上空無一物;在第四日至第七日,創造萬物安置在世界上。經上說:上帝將光與暗分開,在第四日將太陽與月亮分別放在光與暗之中,又將乾與濕分開,然後就在乾地上種植物。我們可稱上帝在前三日的工作叫「亂中生序」,第四至第七日的工作叫「無中生有」。在創造的過程中最美的部分就是「人」,是在第六日造的。
把光與暗分開,把水與地分開,都是猶太人的神話。在索瑪利亞與巴比倫都有類似的神話。這些神話也都有其緣由,並不是憑空想像、東拼西湊而已。猶太人的神話有其特色,與中國人、印度人的神話不相同,但是,上帝使用猶太神話的特點來啟示 祂的真理,是因上帝可以透過這個神話讓我們認識真理。
創世紀裡的二個創造的故事
《聖經》裡有兩個「創世」的故事,第一個記載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至第2章第3節,第二個記載在第2章第4節以後,這兩個故事內容有很多差異,例如在第二個創造的故事中「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創2:4-6),這裡所描述的創造天地必須先有水與霧氣,在沒有水以前,大地沒有植物,也沒有人。這裡的背景,是屬於沙漠氣候。因為住在沙漠的人在思考:人為何能存在,他們認為上帝要創造生命以前必要先創造水。所以第二個創世的故事,就描述先有霧氣有雨降下,才有草木,才有人類。
這塊啟發猶太人思想的地區,在《聖經》中稱之為「示拿」,記載在「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創10:10)及「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創11: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裡、放在他神的庫中。」(但1:2),示拿就是巴比倫,亦即為今日之伊拉克。要研究《創世紀》,必須要了解這地區的文化背景,才能了解它的原意,對它的解釋才不至於誤解。若不把《創世紀》當作猶太神話,而用歷史文件的角度來解釋,就容易陷入無謂的爭辯。例如:亞當若不從母胎生出,到底有沒有肚臍等等,對於《創世紀》的爭辯,意義不大。因此,我們在研讀《創世紀》時,更注重:神話文體的啟示,認識人的起源與罪的由來等等的真理,才是比較恰當的方式。
在古代近東考古學者 (ANE, Ancient Near East) 近年來發掘了一些文物,包含了楔形文字,其中有記載了1,600B.C.的神話《Epic of Atrahasis》(註 ),其中描述了兩個重點,第一,宇宙是神創造的,第二,創造之後有大洪水,人類滅絕。
關於洪水的神話,在埃及文化裡有類似的神話,在中國也有,就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到底這是世界真有過一次大水淹沒全世界,還是人類自古就懼怕水?究竟是哪一種原因,不得而知。不過,這個epic(史詩,神話)與聖經的第一個創世的故事相似。
《創世紀》裡第二個創造的故事,則又與巴比倫的神話《Enuma Elish》(註 )類似,它描述了宇宙的起源是混亂無秩序 (chaos)是因為海怪(Tiamat)造成的。有一位「神」(Marduk) 戰勝了Tiamat,Marduk將Tiamat的身體四分五裂,屍體變成了宇宙萬物。而人類的起源又是另一個「神」被殺死之後的身體變成的。此外,巴比倫人非常崇拜光,因此有占星術。他們認為光的來源是Marduk在慶功宴時發射出來的,是神的一部分。巴比倫人將光體當作神來崇拜。
然而《創世紀》與巴比倫神話還是有些不同。第一,上帝創造宇宙沒有戰鬥,第二,光是被造物,其他萬物也是被造物。人雖也是被造物,但有上帝的靈,所以人不需要去敬拜其他的被造物,第三,巴比倫人神話屬多神觀念,而猶太人則是一神觀念。
世界上還有其他的宗教,它們的宇宙觀不盡相同,例如,佛教屬幻想式,他們認為宇宙就是神。 U14此論點完全錯誤.其宇宙觀請見第二講
一些新興的宗教之宇宙觀也與佛教類似。U15因上一句不成立,所以此句也不成立
我們可以看出《創世紀》的特色,其中一項就是「一神論」。全世界的宗教只有猶太人有「一神」的思想。其他地區例如:台灣、希臘等都是多神崇拜。希臘人甚至懼怕沒有將所有神明敬拜完全,又立了一個「未識之神」的牌位來敬拜。
《創世紀》第1章描述這唯一的神,就是上帝,其中所提到的創造,就是這位上帝的創造。 祂先創造天與地,地是空虛渾沌。 祂又把光與暗分開,用「空氣」把水上下隔開,這個空氣我們稱之為「穹蒼」。猶太人的觀念是:天上有很多水,上帝用蓋子把大地蓋起來,上水就流不下來。天降大水的原因就是上帝拿開蓋子,上水流到地上。神學家解釋在《創世紀》中的「天」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屬靈的天 (heaven)(創1:1),另一個是指大自然的天空 sky (創1:3之後),亦即「穹蒼」。在《創世紀》第1章第1節中的包括在「天」裡的靈界有:天使、基路伯(Cherub),還有一群跑到伊甸園來引誘夏娃不安分的天使。「地」則代表物界或自然界。而第1章第3節以後的「天」代表物界的天 (sky)。
《創世紀》裡描述了「墮落」是屬於靈界的背叛。「路西法」(註 )[u18]本來講稿是”早晨之星”,但是英文是"morning star",路西法(light-bearing, light-born)也是晨星,兩者中譯會導至混淆
帶領一群靈界之物與上帝抗衡,引起上帝憤怒,牠們就被上帝趕到地上(自然界)。《創世紀》上記載:「地是空虛渾沌」(創1:2a),也是代表第一次靈界的叛變。保羅曾描述天有「三重天」,但以理也描述天使與魔鬼在第二層天發生戰鬥。而《聖經》對u19是聖經還是創世紀?
這部分省略或是一筆帶過。不過這一部分都是由神學家提出的理論,僅供參考。在《創世紀》中只提到「上帝創造天地」。
當上帝創造天地之後, 祂將光暗分開,將水分開,地就有了次序,這就是科學的來源。科學家在研究科學之前,有一個神話(Theory order in Cosmos),是說世界趨向最大亂度並且滅亡。「cosmos」這個字的意義就是秩序。科學家所努力的,就是把這個秩序找出來。在《創世紀》裡描述上帝是創造宇宙秩序的神,但是科學家認定宇宙的秩序是自然形成。科學的根基在《創世紀》,它告訴我們宇宙是有秩序的,就是根據這個信念,才有科學的研究。(科學的研究始於林奈(Linnaeus,Carolus),他將樹木分類,有針葉樹,有闊葉樹,稱之為分類學。)
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有了以上的觀念,我們可以整理出創世紀的五個特色。
第一,猶太人的一神論,中文稱之為上帝,是在一切之上的神,是造物主(Creator),是一切存在被造物 (creature)的源頭。當我們只在急難時呼求上帝,平時並不尊敬 祂,這樣我們並不把上帝當作至高者來敬拜,是不對的。基督教裡的上帝又更複雜,稱為「三位一體」的上帝。這部分以後再討論。不過猶太人並不相信耶穌就是上帝,認為耶穌褻瀆上帝,遂將耶穌釘十字架是因為耶穌宣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試想,人的兒子是不是人?上帝的兒子是不是神?在猶太人的觀念裡,上帝沒有兒子,是獨一的神,他們由他們的從神學的角度而將耶穌釘十字架。而,基督教神學家在研究《聖經》後,提出「三位一體」(Trinity)的神學思想。
第二,無中生有的創造(creatio ex nihilo),(「creatio」是創造,「nihilo」是虛無,「ex」是出)即無中生有。中國老子的思想也認為「有」是從「無」而來,也就是《道德經》上所說的:「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註 )u22我自己加的
道家認為掛在牆上的畫,我們在欣賞這幅「畫」時,卻不曾注意到背後的「牆」。若沒地,就沒有牆,若無土,就沒地。U23這一段是說”有無相生”的例子,不是說”無中生有”.
土﹝地球﹞存在太空之間,太空就是「虛無」。因此道家認為最大的東西就是「無」,也就是所有的「有」都來自於「無」,包含生命,也屬於「無」,這與科學界的定律:「所有物體會朝最大亂度 (chaos) 發展」有異曲同工之處。U23太空不是無,不是道家說的虛無,又,”虛無”與”無”是兩個觀念,又,因此段的衍義與思想,對道家的觀點的解釋錯誤的,因此不能推衍到”異曲同工”.
第三,日月星海皆被造。這與台灣的民間宗教很大的不同,台灣民間有的崇拜大型的石頭、樹木,甚至把它們當神明看。
第四,光也是被造物。巴比倫人與一些宗教認為光是神,但是猶太人認為光只是被造物。
第五,上帝照顧人類,而不是人供養神。一般宗教都是說人在供養「神」,用三牲來祭拜,唯恐他們的「神」不滿足而來懲罰人類。但猶太人的觀點是──上帝在照顧人類,並不需要人的供養。
另外,上帝是唯一的造物主 (Creator),所有實存之物皆為 祂所造,是被造物 (creature),被造之物永無法與造物主對抗,這是上帝超越物萬物的觀念,也叫「上帝的超越性」。《聖經》u26建議改為創世紀的作者描述上帝居住在極高的天上,人無法去接觸祂,或超越的上帝, 祂的作為讓人看了不自覺會發出讚嘆。這是《創世紀》第1章所描述的上帝。但是到了第2章所描述的上帝與第1章截然不同── 祂時常跟人說話,與人親近,是「以馬內利」(註 ),內駐的上帝。《創世紀》所描述的上帝,一面是具有極崇高的屬性(Majesty),另一面又個是具有難以理解的屬性 (Mystery),讓人無法猜測。猶太人所描述的上帝是又偉大又奧秘的上帝 (Majesty with Mystery),因此我們對上帝的態度是一種敬畏 (awe)。就像我們在欣賞馬友友的大提琴演奏之後,會忍不住起立鼓掌;同樣的,當我們懂得欣賞被造之物時,也會忍不住讚美造物主的偉大 (Majesty)。這是《創世紀》的作者希望我們對上帝的態度,並且希望我們知道我們無法了解上帝的奧妙,對上帝的作為保持靜默。但我們心中很想去了解這個奧妙,這個動機就是「科學」。所以,「科學」並不能「創造」,而是去發現上帝的創造。即使人類可以發現DNA的圖譜,也可以再造人,但只是應用上帝「創造的原則」而已。人類無法無中生有(creatio ex nihilo),只有上帝才能。
故,《創世紀》第一章的重點不是解釋上帝或是 祂的創造;《創世紀》是一首詩 u30創世紀應並不都是詩,請標明詩的範圍,其重點是要我們懂得讚美創造主的偉大,懂得欣賞被造之物的優美。就好像我們在欣賞一幅畫,不去研究它所使用的元素、材料,而是欣賞它的美。也像我們去馬友友音樂會也不是去分析他的身體或是樂器的結構,而是去欣賞他的演奏藝術。當我們讀完《創世紀》第1章,懂得去讚美上帝,那就是《創世紀》作者的目的了。
《創世紀》第1章的目的是要我們欣賞讚美上帝的作為,而忽略很多細節,例如:創造的過程(HOW),不過,關於宇宙的來源是否為大爆炸 (Big Bang)?宇宙的未來是否繼續膨脹而消失?還有水的來源、魔鬼的來源、光與太陽的來源等等,這些都是「奧秘」,在《創世紀》並沒有描述。
所謂的「奧秘」又可分為「永遠的奧秘」與「暫時的奧秘」;「永遠的奧秘」是人類永遠無法明瞭的,而「暫時的奧秘」會隨文明的發展而被人類了解。「科學主義者」相信所有的奧秘都可藉由科學的方法來了解。不過,近來的科學家發現──若有比光更小的元素,沒有科學儀器可以觀察(因為科學儀器都是靠光來分析)。換句話說,對於比光更小的世界,它恐怕就是「永遠的奧秘」了。科學家將之稱為「測不準原理」。另外,光到底是粒子還是波?也是個奧秘,就好像耶穌是人還是上帝?這些都是奧秘。許多很有深度的科學家越深入研究科學,就對上帝更加敬畏,因為他們看見許多奧秘,進而讚美上帝。因此,我們可以說:創造在科學之外,創造乃科學之源。
當我們對上帝的奧秘不清楚時,就用信心來接受,因為「信……是未見之事之確據」(來11:1b),這也是我們研究《創世紀》應有的態度。
2005年3月10日 星期四
創世紀(1) 前言(一) 050310
為何要以神話文體撰寫創世記 ?
科學的角色 / 宗教 v.s. 科學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一講 引言(一)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本期摘要
聖經文體的重要性
創世紀非歷史文件
創世紀非科學文獻
達爾文進化論面臨的挑戰
聖經的文體
(4:27)文體(Genre:Literary Type)是研究《創世紀》重要的一個關鍵。針對《創世紀》文體的研究是屬近代神學的領域。在古典神學領域,如「加爾文神學」都尚未探討到這個問題。當時沒有注意到,當人在寫文章時使用不同的文體,是用來表達不同的內容。以中文為例,在法院所使用的公文與寫給情人的情書所表達的型式很不一樣,就算兩篇文章使用相同的文字,也代表著不同的意義。
(5:00)同樣地,論文所使用的文體與字句解釋又與情書不同。我本人寫過論文,知道論文有它應有的文體。《聖經》裡的《羅馬書》就像是使徒保羅的博士論文,但是保羅在寫《腓利門書》與《哥林多前書》所使用的文體就與《羅馬書》有很大的不同。在《羅馬書》所使用的文體就像是在法院使用的答辯狀一樣,極力辯護基督教的信仰要義,在《羅馬書》中,首先提到世人都犯了罪,再提到上帝是滿有恩典的,接著討論上帝的恩典如何使人脫離罪,還有人的內心掙扎,最後以信仰基督的人在教會與社會的行為標準作為結束。所以,《羅馬書》是一份經過整理且有完整架構的辯論式文章。
(6:04)保羅所寫的《哥林多前書》就很不一樣;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口氣很像在與人爭吵,例如:指責假使徒的不當言行等等。《哥林多前書》與《羅馬書》的作者都是同一人,書寫的方式卻捷然不同。就如同一位大學教授寫的講義與家書所使用的口氣與文字都不會相同,這是因為書寫的目的與對象不同。
(6:40)詩歌是裡《聖經》很特別的文體,每一種文化都有詩歌,詩歌是文字裡意境最高的文體,也是用最少的文字來表達最多的意義。當我們要把一篇英文原文的論文翻譯成中文,可行性很高,但是若要把英文詩歌翻譯成中文,難度很高,幾乎是不可能,就算可以逐字逐句地翻譯,也恐會失去原意,因為詩歌常用很多抽象的方式來表達作者的想法。因此,解釋詩歌(文體)中的意義是最困難的。詩歌也常常使用一些象徵手法來表達意境,例如:(7:25)唐朝詩人李白,當他飲酒作詩時提到:「白髮三千丈,緣愁似箇長;不知明鏡裡,何處得秋霜。」這裡的「白髮三千丈」,絕不是說實際上有人的白頭髮有三千丈那麼長,有五尺就不得了,哪來三千丈?但是我們讀詩的時候也會知道,這裡不是在描述頭髮的顏色,也不是描述長度,而是描述作者的心境。所以我們絕不會拿那這首詩來與李白辯論頭髮問題,因為「白髮三千丈」在詩中是以「象徵」的手法來表述心情。
(8:25) 《創世紀》第一章與第三章是一種詩歌的文體。可惜早期中文《聖經》在翻譯時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因此,我們從「傳統和合本」的《聖經》看不出《創世紀》第一、三章是詩歌文體。在《聖經》(和合本)中,只把《詩篇》使用詩歌文體編排出來,可以看出它的對稱性。後來聖經公會又出版了「新標點和合本」《聖經》,就將《創世紀》這一段以詩歌文體方式編排。
《聖經》還有許多地方是詩歌文體,例如:《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裡都有很多詩歌。
PS是第一章與第三章是詩歌?還是第一章與第二張是詩歌?
創世紀不是個歷史文件
(9:20)《創世紀》一、二章不只是詩歌文體而已,它又是神話(Myth) 文體。我們先來探討「神的話」與「神話」的關係。關於《聖經》裡神話的研究,起源於德國神學家在研究聖經面臨瓶頸時,因為《聖經》是在近兩千年前撰寫的,幾前年前的環境(尤其是科學方面)與當時的社會差別很大。而「現代科學」大概是從十五世紀開始,當那時的德國神學家發現裡《聖經》有許多不符合科學的部份(10:13),便企圖將這些部份省略掉,以促使福音使一般人易於接納,因此有一些神學家描述耶穌成了一個好人、有崇高的品德,是我們的榜樣,並忽略了童女馬利亞生耶穌的部份……,當時的德國神學家就用這樣的方式重新解釋,強調《聖經》的精神——愛心與赦免。另一方面,他們將裡《聖經》不符合科學的部份,以神話方式來歸類。不過,這樣的神學引起了許多基督徒的反彈,他們認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怎可用神話來看待!(11:07)這是「神話說理論」的第一次被人誤會的地方。原本「神話說理論」的目的是要保護《聖經》,使福音容易宣揚,在當時卻被抹黑。
直到芝加哥大學教授依利亞德研究「早期宗教經典」這一項目時,他提出「神話」其實是宗教裡一項很寶貴的資產,並非胡說八道。與「神話說」抗衡辯論是堅持《聖經》是「歷史文件」的學者,這些學者主張:歷史才是真實的,神話是假的。(11:55)不過,後來的研究也發現到,歷史有時候也不是如同我們想像的那樣真實。以作家江南為例,因他寫了《蔣經國傳》,於是在美國被台灣派來的人暗殺。不過他的遺孀也寫了一本書,這時書中有關蔣介石的故事就有兩個版本,一是國立編譯館的版本,另一則是江南的版本,我們到底要相信哪一種?哪一種才是真正的歷史?
(12:33)人類自從有歷史以來,就有所謂官方版本的歷史與民間版的歷史,官方版歷史通常都是對執政掌權者的頌讚,他所描述的雖都是事實,但是會挑有利的一面來描述,避開不利的事件,因此官方版的歷史雖不完全是謊言,卻是片面的事實的描述;當然有些官方歷史也有造假的文件。以中國歷史而言,從春秋戰國以來,歷史就是由御用史官寫的文件,由於那時的歷史文件包含著對政治及利益的考量,所以這些通常都不是「全面性」的「真實」歷史。不過後代歷史撰寫學者比較沒有當代史官的包袱,因此由後代學者撰寫前代歷史的歷史文件會相對地比較客觀、正確。故,歷史學家的責任是要把前代的(13:30)歷史事件客觀地陳述。即使如此,歷史還是無法完全地客觀,理由如下:
第一、 歷史事件如此地多,在記錄時,為何要挑此事件,捨那事件?這種「挑選」本身就是一種主觀判斷。再舉一個例子,《水滸傳》到底是一個故事而已,還是個非官方的歷史?《水滸傳》的作者是不是想避開殺身之禍才說此書為小說?反過來說,官方的歷史文件也有故事記載,例如為要美化「皇帝」,就說「皇帝」小時候在河邊,(14:30)看魚逆流而上,就說他立志長大要成為偉人。還有,台灣歷史中的吳鳳,明明是個故事,卻又被列為歷史,用來強調漢人的偉大與博愛。因此,歷史學家雖有將歷史真象還原的責任,卻無法逃避主觀陳述的問題。(15:02)還有,歷史學家有選擇歷史事件收錄與否的權力,這是歷史無法真正客觀的原因。
主觀挑選概念與水滸傳級以上所述的例子皆不符合
第二、 另外,歷史學家也使用片面認知來解釋歷史事件。歷史事件本身應該是中性的,但是有句話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為何亂臣賊子會怕?那是怕孔子會批判他們而讓自己留下惡名。拿現代美國總統布希派兵侵略伊拉克來說,有的歷史學家會批評布希的野心與貪心……。這就是歷史學家的解釋與批判。再談911事件,有的歷史學家會說這事件發生的原因是美國人先到中東去欺侮阿拉伯人,這也是一種解釋與批判。再來看中國政府所制定的「反分裂法」是否是因為擔任總統的是陳水扁?這也是歷史事件的片面解釋層面。
因此,新聞或歷史的報導與記載,都無法脫離主觀判斷與挑擇的問題,也就是從任何一個角度描述歷史事件,皆涉及主觀的意識型態。總之,歷史並不是如大家所想的那麼客觀。
創世紀是神話
(16:40)我們現在來討論「神話」。歷史的前提是:有人才有歷史。因為歷史是以文字來記錄人類活動的文件,有了白紙黑字,便可成為證據的一部份。雖然「口說歷史」也屬於歷史的一部份,但是因無文字記載,所以比較會有所遺漏,遠不如文字歷史的穩定及可信。因此,有人、有文字以後,那些記錄人的活動之文字才被稱作「歷史」。(17:27)(在有人沒文字的時候,「口述歷史」又稱為「史前史」,或是「傳說」。)
人類的演化如同孩子成長一樣,開始時連言語都很少,慢慢地有了語言,後來有了文字,才形成歷史。因此,還沒有人類時所發生的事件,不能使用「歷史」來描述當時所發生的事。而沒有人的時代,所流傳下來的(18:20)例如:「磐古開天,女媧補天」只能稱為「神話」。因此,神話並不就是胡謅的,是因為只有神話才能表述沒有人類與文字時的狀況。在老祖宗留傳下來的文件當中,有關於沒有人類時代的部份,就叫作「神話」。至於神話到底是怎樣流傳下來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到了有人類的時代,例如《聖經》中,在亞伯拉罕出現後,他的活動與事蹟,才被稱為是歷史。不過,中國的黃帝及堯舜時代,日本人就宣稱那一段不是歷史,因為在那時代是沒有文字記載的,只能稱為神話。(19:28)對於在倉頡以前的中國歷史,外國學者的爭議較多,他們認為這一段「歷史」的文件,是傳說,是由孔子時使用的文字記載下來,但不算是一段「歷史」。至於磐古開天以及其他如有巢氏等等的中國遠古事件,都由神話、傳說這樣的方式與文件流傳下來。
不只中國如此,巴比倫人及埃及人等古文化裡都有神話。(20:26)猶太人也不例外,他們也有神話文件。我們不知道為何上帝揀選猶太人的神話文件來啟示人類。上帝為何不選中國人的?不選埃及人的?或是巴比倫人?巴比倫人也有很多寶貴的神話傳說。在所有的文化傳說裡面有上帝的主權, 祂選擇了猶太人的傳說來傳講 祂的救恩。雖然中國文學《詩經》中有描述男女愛情,不過上帝選擇了猶太人的情歌《雅歌》來成為《聖經》中的一卷書。(21:10) 《雅歌》裡有很多男女在密室親密的情話。為何將這類男女愛情的對話放在《聖經》裡面?因為上帝透過男女愛情來啟示 祂的旨意,這是 祂的主權。同樣地,上帝也可以挑選不同的文體來啟示祂的旨意,而成了上帝的話。比如, 祂挑選了一個因為奴隸逃跑的保羅代向奴主求情的《腓利門書》來啟示 祂的旨意,這也成了聖經中的一卷書。因此,上帝有主權挑選任何一種文體與內容(包含神話)成為 祂的話語。
(22:16)這樣的觀念很重要,因為在《創世紀》第一章及第二章有很多問題就不用討論。例如:該隱殺亞伯,上帝說該隱必要流離飄盪在地上。該隱回答:「若有人要殺我,怎麼辦?」試問,當時人類除了該隱外,只剩下亞當與夏娃,父母親豈會去殺而子嗎?或是還有有哪些人會殺該隱?他們從哪裡來?歷史說的學者就解釋:這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後來生的小孩來追殺他們的大哥。但這也不容易得到合理的解釋。《聖經》裡還有很多地方也出現類似的情形,例如:在《創世紀》第六章談到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等等。這些都是神話文體的記載,若我們將之當作歷史文件,就要大費周章地來解釋並回答邏輯性的問題;要是我們認同這些是神話文體,並不是歷史文件,是上帝藉著猶太神話來啟示,那麼,就不會陷入極大的辯論之中。
創世紀不是科學文獻
「創造論」與「進化論」的爭辯成為基督徒幼兒在學校面臨的困擾,這其中最大的問題也是將《創世紀》第一章當作科學文獻來處理。對我而言,這就是一種不必要的困擾。《聖經》並不是科學,《聖經》也不可科學,因為科學是可能會有錯誤的。「科學」是——人小心地去觀察反覆出現的現象,嘗試歸納、分類這些現象,然後提出假設來說明這些現象的來龍去脈,期望以後能控制這些現象。這些活動我們稱之為「科學」。所以,科學都是假設,都是猜測的。有的科學家的實驗與研究結果比較準確,有的則是較不準確。若是一位科學家的假設不準確,別的科學家可以依據這個假設再去觀察,如果假設不正確,理論就被推翻。但這些實驗與研究結果比較準確的科學家,其理論既可以撐比較久,可是有一天,還是可能被推翻。因此,科學的性質,就是等待著其它更正確的理論來推翻自己。
(25:06)聖經是真理,而不是科學。聖經也不像科學那樣,等待被推翻,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還有,人是不可能可以推翻聖經的另一個理由是:聖經完成的時代並沒有科學,因為科學思想是在十四及十五世紀才有的。當我們以科學來辯論聖經的內容,這是一種錯誤的解經方式。
那麼,研讀《創世紀》到底要讀些什麼東西?我們先認知《創世紀》第一章到第十一章,是屬於神話(Myth)的文體(Genre),是人類以有限的語言表達來無限的「終極真理」的方式。所謂的「終極真理」包含人的起源、時間的起源及世界的起源等等。也只有神話文體才能表達這種終極真理。
另一方面,歷史是人類描寫特定的事件及意義而記載的文件,存在著很多的主觀態度。而歷史的盡頭或起源,人類只能用「象徵法」來表示「神的話」,這是上帝屈就人類語言的有限性的一種表現。
此外,科學是以觀察自然界看得到的物體為研究對象,對於不可觀察的東西,就不在科學研究範圍內。就像當我研究精神醫學時,曾面臨一個困難,就是精神醫學得去研究看不見的東西。同樣的,「心理學」也常被認為不科學,因為內心的狀態是沒有辦法讓其他人可以觀察的。為了符合科學原則,「心理學」又改為「行為科學」,慢慢地將「心理學」的內心研究範圍改為研究看得見的外部行為。 (28:49)但「心理學」終究還是研究人的內心,例如思想、主觀及意識等都無法帶到實驗室來觀察,心理學家可以推測,卻無法觀察。在人類文化裡,關於人內心的部份,是沒有辦法用科學來描述的。除了心理之外,靈界也無法使用科學來研究。並不是所有無法研究的東西就不存在,若強調無法研究的對象就不存在,稱之為「科學主義」(Scientist)。科學主義者相信「可研究者則存在,不可研究者則不存在」,這句話本身即不科學。因為科學本身即界定研究看得見的現象,所以對看不見的對象應保持沉默的態度,這才是正確的。
既然看不見的對象根本不在科學的研究範圍內,又何必強調它的不存在呢?(30:16)舉例而言,我們看不見X-光,但是看的見X-光影片,當未發明X-光機器時,宇宙中的X-光我們根本就看不到,等到科技進步之後,就能把看不見的轉化成看得見的。世界上還有其他的物體,眼睛還未能看得到,但我們不能武斷地說:這些看不見的都不存在。這樣的說法也太自大,我們只能說「看不見」,而不是「不存在」。(30:58)科學有其極限,科學也不是真理。有一個專有名詞 “ “,科學就是如此,是等待被推翻的理論。不能推翻的理論叫做「哲學」,是超越了科學的範圍。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個在科學上等待被推翻的理論。若一件事不能被推翻,就不叫科學,是真理。科學是無法討論真理的。討論真理的學問,是屬於神學與哲學的範圍。
(31:40)我們將科學下一個定義即是——觀察自然現象,歸納其時間次序和因果關係。我們用它來暸解事情發生的前後次序,因果關係。我們用它來了解事情發生的前後次序,前面發生的對後面的事有無影響。舉個例子,有個女子每次在公車站等公車時,就有個男子站在他旁邊,我們可能會推測這個男子可能想追求這位女子,這是合理的推測。但如果這位男子總是但再馬路的另一邊,就不會被如此推測。當時空因素交錯時,時間較早的事件可能被科學家認為是因,後發生的事可能是結果,對於一個事件在時間上有前因後果,必須在空間上有所接觸,這是科學研究的精神,依此精神以時序因果(33:14)預測自然現象,我們又稱之為「客觀的描述」。科學是研究科關物體,但是主觀物體的部份科學無法研究。
科學是研究自然現象,對於超自然的現象,科學也無法研究。因此我們說超自然現象不是不存在,而是超出科學的研究範圍。另外,倫理的部份,談到該不該做的問題,科學也無法研究另外意義的層次。關於價值的層次,科學是無法研究的。宗教正是研究倫理,意義價值的層次。因此科學研究的範圍較窄,宗教的較廣。
(33:57)有一個故事,談到「開水為何冒泡」。這故事描述了一個小學老師到學生家裡訪問。這個學生只有三年級,媽媽知道老師來了,很高興,就到廚房燒開水,準備泡茶給老師喝。這時,這個三年級的學生有一個弟弟就讀一年級,與老師都在客廳聊天。這時老師問學生:為何廚房的水壺的嗶嗶叫。(34:40)這時三年級的哥哥就回答,這是因為火在燒,水溫升高,直到沸點,水就成了水蒸氣,體積膨脹,水蒸氣從水壺的孔冒出來,因水壺的孔很小,所以出現嗶嗶的叫聲。老師很高興,連連稱讚哥哥。一年級的弟弟聽了也不甘示弱,雖然他沒有讀過自然,卻也連忙否定哥哥。他回答說:事情不是這樣。(35:27)水壺會嗶嗶叫是因為你是老師,你來我家,我媽媽很高興,就把水壺放在火上燒,所以現在水壺才會叫,如果老師你沒來,水壺也不會叫……。各位,是哪一個解釋才對?老師認為弟弟也對,只是一個「科學」,另一個「不科學」。哥哥回答的是科學的觀點,科學觀點絕對不會涉及人的問題,只會探討如何做,並解釋其過程。科學只研究過程不研究主體。而一年級的弟弟,他所回答的都是主體的問題——你是老師,我媽媽尊敬你,我媽媽把水壺放在火爐上……。這些都對,但是「不科學」。(36:36)《創世紀》都是探討「誰」(WHO)做了那些事,而不是「如何做」(HOW)。達爾文是研究人怎樣來的,沒有主體,因此把《創世紀》以科學方法來解釋或是與科學理論辯論,就是把「WHO」與「HOW」放在一起辯論,這是不妥當的。就如同我們不能把上面例子中三年級哥哥的回答來評斷一年級的弟弟說法錯了,因為一年級弟弟所說的,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要描寫一個現象,有很多層次。(37:05)再提一個例子,一位化學家,他要證明:沒有上帝,且世界上所有的現象都可以用科學來解釋。有一位牧師一直跟他解釋都沒效,牧師最後就問這個化學家:難道所有的事都可以用科學解釋?化學家回答:沒有問題,我的實驗室有最精密的儀器,可分析最細微的分子原子。隔了一週,牧師拿了一小瓶水給化學家分析,再經過一週,化學家對牧師說這瓶水有99.9%的成份是H2 O,有一點點的鹽NaCl,還有一些微量元素。牧師說你分析得很好,可是你知到這裡面還有其他的元素嗎?化學家說:這不可能,我的先進儀器已經把所有元素分析出來了。牧師再問:你知道這瓶水從哪裡來的嗎?化學家說不知道,牧師回答説:這瓶水(38:00)是一個母親為所愛兒女兒流下的眼淚。這瓶水裡面有很多元素是科學所無法研究的。母親為子女流下的眼淚包含了愛是,是屬於人與人的關係,是屬於意義的層次。
很多人受到科學主義的影響,只強調科學,忽略其他的部份,《聖經》所討論的並不是這瓶水裡有多少H2 O,這些留給我們做研究討論的目的是要我們好好地管理世界,但是還有不是科學領域的事物,那是《聖經》要告訴我們的。這是科學與《聖經》的關係。《聖經》也絕對不是科學,因為科學是準備隨時被推翻的,而《聖經》是不會被推翻的。所以我們也不要拿《聖經》做科學方面的辯論,那是無意義的。達爾文的《進化論》是描述進化的過程,並沒有涉及上帝創造與否,因為創造誰做了這事並不是科學研究的範圍,《創世紀》是在講述「誰」來創造,是研究「WHO」,並不是研究「HOW」。因此,《創世紀》也不是科學的研究範圍。
Q & A
(41:00)問:在傳統上,《創世紀》是由摩西所寫的,如何解釋?
答:在傳統的觀念上,是摩西寫了《創世紀》。但近來的學者發現,摩西不太可能是《創世紀》的作者;摩西也可能曾編寫《創世紀》的材料,但整卷《創世紀》的作者可能是後代的學者,其主要的證據是:《創世紀》裡有一些東西在摩西時代尚未出現,例如鐵器。摩西生於石器時代,尚無煉鐵技術,而鐵器的使用是在大衛以後才有的。因此,「摩西五經」(含《創世紀》)應該是大衛時代以後的學者所寫的,因為那時候才知道鐵的製造技術。《創世紀》的形成是由傳說演變成為文字歷史,其中經歷了很複雜的的形成過程,近代學者比較傾向「摩西五經」的完成時間應是被擄之後的年代。
大概是因當時的學者覺得應當把當時的傳說保存下來而著作的文件。這些學者沒有注意到一些與時代不符的東西,也都被歸入在「摩西五經」之中。
問:如何證明《聖經》的真實性?我如何相信《聖經》是真實的?
答:相信就無法證明。
證明是近代邏輯的基礎,但是很多東西也無法證明。只有邏輯性的東西是可以證明的,例如:數學。但是觀察性的東西就難以證明。在科學上有兩種方法論,一為「演譯法」(Induction),一為「歸納法」(Deduction)。所謂的邏輯就是「演譯法」——即提出一個前提,我們先接受這個前提,然後透過嚴謹的推理,成了結論。且這個結論是具有絕對性的。若我們不接受其前提,則其結論就對我們毫無意義,但是大部分的科學都是「歸納法」,是透過觀察、統計及分類而得來的結論。科學的觀察並沒有前提,而是觀察大量的個案找到一個原則性,就形成了科學的理論基礎。這個理論基礎有三個層次,第一為假設,第二為理論,第三為定律(Law)。
但是定律仍不是真理(Truth),科學的界限在定律,超越了定律叫做哲學。因有的個案,所以只能說大概是這個樣子。最早的科學是物理,因此在物理界有最多的定律(Law),但是生物學較年輕,因此生物學界的定律(Law)並不多。
「進化論」也不是個定律,只是個理論。最近「進化論」被生物界學者推翻,這個新的理論叫「Imp. Design theory」。因為學者使用超級電腦,計算生物演化機率所需要的時間太長,不可能產出在世界那麼多物種,於是達爾文的這項學說不能成立。原來達爾文認為,只要時間夠長,所有物種可經由突變演化而來。但是近代科學利用放射性技術可以推測化石的年代,加上超級電腦模擬突變所需的時間,倒算物種在一定時間演化到了今日的模樣,其機率是零,因此新的生物理論認為,要在一定的時間產生這麼多的物種,必然有一個更高智慧的東西在背後運作。
(54:58)舉例而言,鯨魚原是陸地上的動物,因為牠有肺,當鯨魚要從陸上動物變為海上動物,必須得經過三個突變,科學家計算這三個突變所需的時間後的結論是——到現在的時間仍不夠長,陸上的鯨魚不足以演化成現在的海中的鯨魚,或是陸上的鯨魚不可能存在。再舉一個例子,六合彩的中獎機率很低,若有人連續三期都中了第一特獎,就沒有人會相信這是機率,而是作弊了。鯨魚要從陸上動物成為海上動物,必須有三個重要器官要同時突變,其機率實在太低,在短時間內幾乎不可能。「進化論」面臨的挑戰,非來自神學,而來自科學內部,這就是科學。我們要證明達爾文的理論是否正確,不能拿《聖經》〉與神學,而是要用科學來證明,因為《聖經》與科學理論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科學的角色 / 宗教 v.s. 科學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一講 引言(一)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本期摘要
聖經文體的重要性
創世紀非歷史文件
創世紀非科學文獻
達爾文進化論面臨的挑戰
聖經的文體
(4:27)文體(Genre:Literary Type)是研究《創世紀》重要的一個關鍵。針對《創世紀》文體的研究是屬近代神學的領域。在古典神學領域,如「加爾文神學」都尚未探討到這個問題。當時沒有注意到,當人在寫文章時使用不同的文體,是用來表達不同的內容。以中文為例,在法院所使用的公文與寫給情人的情書所表達的型式很不一樣,就算兩篇文章使用相同的文字,也代表著不同的意義。
(5:00)同樣地,論文所使用的文體與字句解釋又與情書不同。我本人寫過論文,知道論文有它應有的文體。《聖經》裡的《羅馬書》就像是使徒保羅的博士論文,但是保羅在寫《腓利門書》與《哥林多前書》所使用的文體就與《羅馬書》有很大的不同。在《羅馬書》所使用的文體就像是在法院使用的答辯狀一樣,極力辯護基督教的信仰要義,在《羅馬書》中,首先提到世人都犯了罪,再提到上帝是滿有恩典的,接著討論上帝的恩典如何使人脫離罪,還有人的內心掙扎,最後以信仰基督的人在教會與社會的行為標準作為結束。所以,《羅馬書》是一份經過整理且有完整架構的辯論式文章。
(6:04)保羅所寫的《哥林多前書》就很不一樣;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口氣很像在與人爭吵,例如:指責假使徒的不當言行等等。《哥林多前書》與《羅馬書》的作者都是同一人,書寫的方式卻捷然不同。就如同一位大學教授寫的講義與家書所使用的口氣與文字都不會相同,這是因為書寫的目的與對象不同。
(6:40)詩歌是裡《聖經》很特別的文體,每一種文化都有詩歌,詩歌是文字裡意境最高的文體,也是用最少的文字來表達最多的意義。當我們要把一篇英文原文的論文翻譯成中文,可行性很高,但是若要把英文詩歌翻譯成中文,難度很高,幾乎是不可能,就算可以逐字逐句地翻譯,也恐會失去原意,因為詩歌常用很多抽象的方式來表達作者的想法。因此,解釋詩歌(文體)中的意義是最困難的。詩歌也常常使用一些象徵手法來表達意境,例如:(7:25)唐朝詩人李白,當他飲酒作詩時提到:「白髮三千丈,緣愁似箇長;不知明鏡裡,何處得秋霜。」這裡的「白髮三千丈」,絕不是說實際上有人的白頭髮有三千丈那麼長,有五尺就不得了,哪來三千丈?但是我們讀詩的時候也會知道,這裡不是在描述頭髮的顏色,也不是描述長度,而是描述作者的心境。所以我們絕不會拿那這首詩來與李白辯論頭髮問題,因為「白髮三千丈」在詩中是以「象徵」的手法來表述心情。
(8:25) 《創世紀》第一章與第三章是一種詩歌的文體。可惜早期中文《聖經》在翻譯時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因此,我們從「傳統和合本」的《聖經》看不出《創世紀》第一、三章是詩歌文體。在《聖經》(和合本)中,只把《詩篇》使用詩歌文體編排出來,可以看出它的對稱性。後來聖經公會又出版了「新標點和合本」《聖經》,就將《創世紀》這一段以詩歌文體方式編排。
《聖經》還有許多地方是詩歌文體,例如:《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裡都有很多詩歌。
PS是第一章與第三章是詩歌?還是第一章與第二張是詩歌?
創世紀不是個歷史文件
(9:20)《創世紀》一、二章不只是詩歌文體而已,它又是神話(Myth) 文體。我們先來探討「神的話」與「神話」的關係。關於《聖經》裡神話的研究,起源於德國神學家在研究聖經面臨瓶頸時,因為《聖經》是在近兩千年前撰寫的,幾前年前的環境(尤其是科學方面)與當時的社會差別很大。而「現代科學」大概是從十五世紀開始,當那時的德國神學家發現裡《聖經》有許多不符合科學的部份(10:13),便企圖將這些部份省略掉,以促使福音使一般人易於接納,因此有一些神學家描述耶穌成了一個好人、有崇高的品德,是我們的榜樣,並忽略了童女馬利亞生耶穌的部份……,當時的德國神學家就用這樣的方式重新解釋,強調《聖經》的精神——愛心與赦免。另一方面,他們將裡《聖經》不符合科學的部份,以神話方式來歸類。不過,這樣的神學引起了許多基督徒的反彈,他們認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怎可用神話來看待!(11:07)這是「神話說理論」的第一次被人誤會的地方。原本「神話說理論」的目的是要保護《聖經》,使福音容易宣揚,在當時卻被抹黑。
直到芝加哥大學教授依利亞德研究「早期宗教經典」這一項目時,他提出「神話」其實是宗教裡一項很寶貴的資產,並非胡說八道。與「神話說」抗衡辯論是堅持《聖經》是「歷史文件」的學者,這些學者主張:歷史才是真實的,神話是假的。(11:55)不過,後來的研究也發現到,歷史有時候也不是如同我們想像的那樣真實。以作家江南為例,因他寫了《蔣經國傳》,於是在美國被台灣派來的人暗殺。不過他的遺孀也寫了一本書,這時書中有關蔣介石的故事就有兩個版本,一是國立編譯館的版本,另一則是江南的版本,我們到底要相信哪一種?哪一種才是真正的歷史?
(12:33)人類自從有歷史以來,就有所謂官方版本的歷史與民間版的歷史,官方版歷史通常都是對執政掌權者的頌讚,他所描述的雖都是事實,但是會挑有利的一面來描述,避開不利的事件,因此官方版的歷史雖不完全是謊言,卻是片面的事實的描述;當然有些官方歷史也有造假的文件。以中國歷史而言,從春秋戰國以來,歷史就是由御用史官寫的文件,由於那時的歷史文件包含著對政治及利益的考量,所以這些通常都不是「全面性」的「真實」歷史。不過後代歷史撰寫學者比較沒有當代史官的包袱,因此由後代學者撰寫前代歷史的歷史文件會相對地比較客觀、正確。故,歷史學家的責任是要把前代的(13:30)歷史事件客觀地陳述。即使如此,歷史還是無法完全地客觀,理由如下:
第一、 歷史事件如此地多,在記錄時,為何要挑此事件,捨那事件?這種「挑選」本身就是一種主觀判斷。再舉一個例子,《水滸傳》到底是一個故事而已,還是個非官方的歷史?《水滸傳》的作者是不是想避開殺身之禍才說此書為小說?反過來說,官方的歷史文件也有故事記載,例如為要美化「皇帝」,就說「皇帝」小時候在河邊,(14:30)看魚逆流而上,就說他立志長大要成為偉人。還有,台灣歷史中的吳鳳,明明是個故事,卻又被列為歷史,用來強調漢人的偉大與博愛。因此,歷史學家雖有將歷史真象還原的責任,卻無法逃避主觀陳述的問題。(15:02)還有,歷史學家有選擇歷史事件收錄與否的權力,這是歷史無法真正客觀的原因。
主觀挑選概念與水滸傳級以上所述的例子皆不符合
第二、 另外,歷史學家也使用片面認知來解釋歷史事件。歷史事件本身應該是中性的,但是有句話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為何亂臣賊子會怕?那是怕孔子會批判他們而讓自己留下惡名。拿現代美國總統布希派兵侵略伊拉克來說,有的歷史學家會批評布希的野心與貪心……。這就是歷史學家的解釋與批判。再談911事件,有的歷史學家會說這事件發生的原因是美國人先到中東去欺侮阿拉伯人,這也是一種解釋與批判。再來看中國政府所制定的「反分裂法」是否是因為擔任總統的是陳水扁?這也是歷史事件的片面解釋層面。
因此,新聞或歷史的報導與記載,都無法脫離主觀判斷與挑擇的問題,也就是從任何一個角度描述歷史事件,皆涉及主觀的意識型態。總之,歷史並不是如大家所想的那麼客觀。
創世紀是神話
(16:40)我們現在來討論「神話」。歷史的前提是:有人才有歷史。因為歷史是以文字來記錄人類活動的文件,有了白紙黑字,便可成為證據的一部份。雖然「口說歷史」也屬於歷史的一部份,但是因無文字記載,所以比較會有所遺漏,遠不如文字歷史的穩定及可信。因此,有人、有文字以後,那些記錄人的活動之文字才被稱作「歷史」。(17:27)(在有人沒文字的時候,「口述歷史」又稱為「史前史」,或是「傳說」。)
人類的演化如同孩子成長一樣,開始時連言語都很少,慢慢地有了語言,後來有了文字,才形成歷史。因此,還沒有人類時所發生的事件,不能使用「歷史」來描述當時所發生的事。而沒有人的時代,所流傳下來的(18:20)例如:「磐古開天,女媧補天」只能稱為「神話」。因此,神話並不就是胡謅的,是因為只有神話才能表述沒有人類與文字時的狀況。在老祖宗留傳下來的文件當中,有關於沒有人類時代的部份,就叫作「神話」。至於神話到底是怎樣流傳下來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到了有人類的時代,例如《聖經》中,在亞伯拉罕出現後,他的活動與事蹟,才被稱為是歷史。不過,中國的黃帝及堯舜時代,日本人就宣稱那一段不是歷史,因為在那時代是沒有文字記載的,只能稱為神話。(19:28)對於在倉頡以前的中國歷史,外國學者的爭議較多,他們認為這一段「歷史」的文件,是傳說,是由孔子時使用的文字記載下來,但不算是一段「歷史」。至於磐古開天以及其他如有巢氏等等的中國遠古事件,都由神話、傳說這樣的方式與文件流傳下來。
不只中國如此,巴比倫人及埃及人等古文化裡都有神話。(20:26)猶太人也不例外,他們也有神話文件。我們不知道為何上帝揀選猶太人的神話文件來啟示人類。上帝為何不選中國人的?不選埃及人的?或是巴比倫人?巴比倫人也有很多寶貴的神話傳說。在所有的文化傳說裡面有上帝的主權, 祂選擇了猶太人的傳說來傳講 祂的救恩。雖然中國文學《詩經》中有描述男女愛情,不過上帝選擇了猶太人的情歌《雅歌》來成為《聖經》中的一卷書。(21:10) 《雅歌》裡有很多男女在密室親密的情話。為何將這類男女愛情的對話放在《聖經》裡面?因為上帝透過男女愛情來啟示 祂的旨意,這是 祂的主權。同樣地,上帝也可以挑選不同的文體來啟示祂的旨意,而成了上帝的話。比如, 祂挑選了一個因為奴隸逃跑的保羅代向奴主求情的《腓利門書》來啟示 祂的旨意,這也成了聖經中的一卷書。因此,上帝有主權挑選任何一種文體與內容(包含神話)成為 祂的話語。
(22:16)這樣的觀念很重要,因為在《創世紀》第一章及第二章有很多問題就不用討論。例如:該隱殺亞伯,上帝說該隱必要流離飄盪在地上。該隱回答:「若有人要殺我,怎麼辦?」試問,當時人類除了該隱外,只剩下亞當與夏娃,父母親豈會去殺而子嗎?或是還有有哪些人會殺該隱?他們從哪裡來?歷史說的學者就解釋:這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後來生的小孩來追殺他們的大哥。但這也不容易得到合理的解釋。《聖經》裡還有很多地方也出現類似的情形,例如:在《創世紀》第六章談到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等等。這些都是神話文體的記載,若我們將之當作歷史文件,就要大費周章地來解釋並回答邏輯性的問題;要是我們認同這些是神話文體,並不是歷史文件,是上帝藉著猶太神話來啟示,那麼,就不會陷入極大的辯論之中。
創世紀不是科學文獻
「創造論」與「進化論」的爭辯成為基督徒幼兒在學校面臨的困擾,這其中最大的問題也是將《創世紀》第一章當作科學文獻來處理。對我而言,這就是一種不必要的困擾。《聖經》並不是科學,《聖經》也不可科學,因為科學是可能會有錯誤的。「科學」是——人小心地去觀察反覆出現的現象,嘗試歸納、分類這些現象,然後提出假設來說明這些現象的來龍去脈,期望以後能控制這些現象。這些活動我們稱之為「科學」。所以,科學都是假設,都是猜測的。有的科學家的實驗與研究結果比較準確,有的則是較不準確。若是一位科學家的假設不準確,別的科學家可以依據這個假設再去觀察,如果假設不正確,理論就被推翻。但這些實驗與研究結果比較準確的科學家,其理論既可以撐比較久,可是有一天,還是可能被推翻。因此,科學的性質,就是等待著其它更正確的理論來推翻自己。
(25:06)聖經是真理,而不是科學。聖經也不像科學那樣,等待被推翻,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還有,人是不可能可以推翻聖經的另一個理由是:聖經完成的時代並沒有科學,因為科學思想是在十四及十五世紀才有的。當我們以科學來辯論聖經的內容,這是一種錯誤的解經方式。
那麼,研讀《創世紀》到底要讀些什麼東西?我們先認知《創世紀》第一章到第十一章,是屬於神話(Myth)的文體(Genre),是人類以有限的語言表達來無限的「終極真理」的方式。所謂的「終極真理」包含人的起源、時間的起源及世界的起源等等。也只有神話文體才能表達這種終極真理。
另一方面,歷史是人類描寫特定的事件及意義而記載的文件,存在著很多的主觀態度。而歷史的盡頭或起源,人類只能用「象徵法」來表示「神的話」,這是上帝屈就人類語言的有限性的一種表現。
此外,科學是以觀察自然界看得到的物體為研究對象,對於不可觀察的東西,就不在科學研究範圍內。就像當我研究精神醫學時,曾面臨一個困難,就是精神醫學得去研究看不見的東西。同樣的,「心理學」也常被認為不科學,因為內心的狀態是沒有辦法讓其他人可以觀察的。為了符合科學原則,「心理學」又改為「行為科學」,慢慢地將「心理學」的內心研究範圍改為研究看得見的外部行為。 (28:49)但「心理學」終究還是研究人的內心,例如思想、主觀及意識等都無法帶到實驗室來觀察,心理學家可以推測,卻無法觀察。在人類文化裡,關於人內心的部份,是沒有辦法用科學來描述的。除了心理之外,靈界也無法使用科學來研究。並不是所有無法研究的東西就不存在,若強調無法研究的對象就不存在,稱之為「科學主義」(Scientist)。科學主義者相信「可研究者則存在,不可研究者則不存在」,這句話本身即不科學。因為科學本身即界定研究看得見的現象,所以對看不見的對象應保持沉默的態度,這才是正確的。
既然看不見的對象根本不在科學的研究範圍內,又何必強調它的不存在呢?(30:16)舉例而言,我們看不見X-光,但是看的見X-光影片,當未發明X-光機器時,宇宙中的X-光我們根本就看不到,等到科技進步之後,就能把看不見的轉化成看得見的。世界上還有其他的物體,眼睛還未能看得到,但我們不能武斷地說:這些看不見的都不存在。這樣的說法也太自大,我們只能說「看不見」,而不是「不存在」。(30:58)科學有其極限,科學也不是真理。有一個專有名詞 “ “,科學就是如此,是等待被推翻的理論。不能推翻的理論叫做「哲學」,是超越了科學的範圍。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個在科學上等待被推翻的理論。若一件事不能被推翻,就不叫科學,是真理。科學是無法討論真理的。討論真理的學問,是屬於神學與哲學的範圍。
(31:40)我們將科學下一個定義即是——觀察自然現象,歸納其時間次序和因果關係。我們用它來暸解事情發生的前後次序,因果關係。我們用它來了解事情發生的前後次序,前面發生的對後面的事有無影響。舉個例子,有個女子每次在公車站等公車時,就有個男子站在他旁邊,我們可能會推測這個男子可能想追求這位女子,這是合理的推測。但如果這位男子總是但再馬路的另一邊,就不會被如此推測。當時空因素交錯時,時間較早的事件可能被科學家認為是因,後發生的事可能是結果,對於一個事件在時間上有前因後果,必須在空間上有所接觸,這是科學研究的精神,依此精神以時序因果(33:14)預測自然現象,我們又稱之為「客觀的描述」。科學是研究科關物體,但是主觀物體的部份科學無法研究。
科學是研究自然現象,對於超自然的現象,科學也無法研究。因此我們說超自然現象不是不存在,而是超出科學的研究範圍。另外,倫理的部份,談到該不該做的問題,科學也無法研究另外意義的層次。關於價值的層次,科學是無法研究的。宗教正是研究倫理,意義價值的層次。因此科學研究的範圍較窄,宗教的較廣。
(33:57)有一個故事,談到「開水為何冒泡」。這故事描述了一個小學老師到學生家裡訪問。這個學生只有三年級,媽媽知道老師來了,很高興,就到廚房燒開水,準備泡茶給老師喝。這時,這個三年級的學生有一個弟弟就讀一年級,與老師都在客廳聊天。這時老師問學生:為何廚房的水壺的嗶嗶叫。(34:40)這時三年級的哥哥就回答,這是因為火在燒,水溫升高,直到沸點,水就成了水蒸氣,體積膨脹,水蒸氣從水壺的孔冒出來,因水壺的孔很小,所以出現嗶嗶的叫聲。老師很高興,連連稱讚哥哥。一年級的弟弟聽了也不甘示弱,雖然他沒有讀過自然,卻也連忙否定哥哥。他回答說:事情不是這樣。(35:27)水壺會嗶嗶叫是因為你是老師,你來我家,我媽媽很高興,就把水壺放在火上燒,所以現在水壺才會叫,如果老師你沒來,水壺也不會叫……。各位,是哪一個解釋才對?老師認為弟弟也對,只是一個「科學」,另一個「不科學」。哥哥回答的是科學的觀點,科學觀點絕對不會涉及人的問題,只會探討如何做,並解釋其過程。科學只研究過程不研究主體。而一年級的弟弟,他所回答的都是主體的問題——你是老師,我媽媽尊敬你,我媽媽把水壺放在火爐上……。這些都對,但是「不科學」。(36:36)《創世紀》都是探討「誰」(WHO)做了那些事,而不是「如何做」(HOW)。達爾文是研究人怎樣來的,沒有主體,因此把《創世紀》以科學方法來解釋或是與科學理論辯論,就是把「WHO」與「HOW」放在一起辯論,這是不妥當的。就如同我們不能把上面例子中三年級哥哥的回答來評斷一年級的弟弟說法錯了,因為一年級弟弟所說的,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要描寫一個現象,有很多層次。(37:05)再提一個例子,一位化學家,他要證明:沒有上帝,且世界上所有的現象都可以用科學來解釋。有一位牧師一直跟他解釋都沒效,牧師最後就問這個化學家:難道所有的事都可以用科學解釋?化學家回答:沒有問題,我的實驗室有最精密的儀器,可分析最細微的分子原子。隔了一週,牧師拿了一小瓶水給化學家分析,再經過一週,化學家對牧師說這瓶水有99.9%的成份是H2 O,有一點點的鹽NaCl,還有一些微量元素。牧師說你分析得很好,可是你知到這裡面還有其他的元素嗎?化學家說:這不可能,我的先進儀器已經把所有元素分析出來了。牧師再問:你知道這瓶水從哪裡來的嗎?化學家說不知道,牧師回答説:這瓶水(38:00)是一個母親為所愛兒女兒流下的眼淚。這瓶水裡面有很多元素是科學所無法研究的。母親為子女流下的眼淚包含了愛是,是屬於人與人的關係,是屬於意義的層次。
很多人受到科學主義的影響,只強調科學,忽略其他的部份,《聖經》所討論的並不是這瓶水裡有多少H2 O,這些留給我們做研究討論的目的是要我們好好地管理世界,但是還有不是科學領域的事物,那是《聖經》要告訴我們的。這是科學與《聖經》的關係。《聖經》也絕對不是科學,因為科學是準備隨時被推翻的,而《聖經》是不會被推翻的。所以我們也不要拿《聖經》做科學方面的辯論,那是無意義的。達爾文的《進化論》是描述進化的過程,並沒有涉及上帝創造與否,因為創造誰做了這事並不是科學研究的範圍,《創世紀》是在講述「誰」來創造,是研究「WHO」,並不是研究「HOW」。因此,《創世紀》也不是科學的研究範圍。
Q & A
(41:00)問:在傳統上,《創世紀》是由摩西所寫的,如何解釋?
答:在傳統的觀念上,是摩西寫了《創世紀》。但近來的學者發現,摩西不太可能是《創世紀》的作者;摩西也可能曾編寫《創世紀》的材料,但整卷《創世紀》的作者可能是後代的學者,其主要的證據是:《創世紀》裡有一些東西在摩西時代尚未出現,例如鐵器。摩西生於石器時代,尚無煉鐵技術,而鐵器的使用是在大衛以後才有的。因此,「摩西五經」(含《創世紀》)應該是大衛時代以後的學者所寫的,因為那時候才知道鐵的製造技術。《創世紀》的形成是由傳說演變成為文字歷史,其中經歷了很複雜的的形成過程,近代學者比較傾向「摩西五經」的完成時間應是被擄之後的年代。
大概是因當時的學者覺得應當把當時的傳說保存下來而著作的文件。這些學者沒有注意到一些與時代不符的東西,也都被歸入在「摩西五經」之中。
問:如何證明《聖經》的真實性?我如何相信《聖經》是真實的?
答:相信就無法證明。
證明是近代邏輯的基礎,但是很多東西也無法證明。只有邏輯性的東西是可以證明的,例如:數學。但是觀察性的東西就難以證明。在科學上有兩種方法論,一為「演譯法」(Induction),一為「歸納法」(Deduction)。所謂的邏輯就是「演譯法」——即提出一個前提,我們先接受這個前提,然後透過嚴謹的推理,成了結論。且這個結論是具有絕對性的。若我們不接受其前提,則其結論就對我們毫無意義,但是大部分的科學都是「歸納法」,是透過觀察、統計及分類而得來的結論。科學的觀察並沒有前提,而是觀察大量的個案找到一個原則性,就形成了科學的理論基礎。這個理論基礎有三個層次,第一為假設,第二為理論,第三為定律(Law)。
但是定律仍不是真理(Truth),科學的界限在定律,超越了定律叫做哲學。因有的個案,所以只能說大概是這個樣子。最早的科學是物理,因此在物理界有最多的定律(Law),但是生物學較年輕,因此生物學界的定律(Law)並不多。
「進化論」也不是個定律,只是個理論。最近「進化論」被生物界學者推翻,這個新的理論叫「Imp. Design theory」。因為學者使用超級電腦,計算生物演化機率所需要的時間太長,不可能產出在世界那麼多物種,於是達爾文的這項學說不能成立。原來達爾文認為,只要時間夠長,所有物種可經由突變演化而來。但是近代科學利用放射性技術可以推測化石的年代,加上超級電腦模擬突變所需的時間,倒算物種在一定時間演化到了今日的模樣,其機率是零,因此新的生物理論認為,要在一定的時間產生這麼多的物種,必然有一個更高智慧的東西在背後運作。
(54:58)舉例而言,鯨魚原是陸地上的動物,因為牠有肺,當鯨魚要從陸上動物變為海上動物,必須得經過三個突變,科學家計算這三個突變所需的時間後的結論是——到現在的時間仍不夠長,陸上的鯨魚不足以演化成現在的海中的鯨魚,或是陸上的鯨魚不可能存在。再舉一個例子,六合彩的中獎機率很低,若有人連續三期都中了第一特獎,就沒有人會相信這是機率,而是作弊了。鯨魚要從陸上動物成為海上動物,必須有三個重要器官要同時突變,其機率實在太低,在短時間內幾乎不可能。「進化論」面臨的挑戰,非來自神學,而來自科學內部,這就是科學。我們要證明達爾文的理論是否正確,不能拿《聖經》〉與神學,而是要用科學來證明,因為《聖經》與科學理論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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