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生命河
2:11-14“貴金屬”“貴礦產”
2:15修理、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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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1) 050609
日月星辰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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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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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2005年6月2日 星期四
2005年5月5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1日 星期四
創世紀(7) 1:3 050421
創造生命之靈, 智慧之靈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2005年4月14日 星期四
創世紀(6) 1:2 050414
靈界之叛逆
自然界遭殃
國語
台語
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自然界遭殃
國語
台語
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2005年3月31日 星期四
創世紀(4) 1:1 050331
創造與科學
國語
台語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歌林多後書4:18
我們翻開創世紀第1:1,和合本的聖經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然而「太初」這字用在約翰福音第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聖經講到「起初」,即在開始的時候,當談到in the beginning,這beginning一出現,就有時間的觀念出現。時間就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個起頭。介紹大家兩個哲學觀念:永恒(eternity)與時間(temporary)。永恆與時間的關係是什麼? 有一個想法是,把「暫時」(temporary)拉到無限長,這不是永恆(eternal),那只是「沒完沒了」(everlasting)。舉個例子:在以前那個環境不好,健康條件不好的年代,人平均只能活五十歲,那我就向上帝禱告:上帝,讓我多活一點吧!活七十歲,那就比五十歲多二十年了,但現在有人可以活九十歲,所以上帝再給我二十年吧!於是上帝問那你要多少年歲?嗯…讓我一直活下去好不好,就不要死啊?如果上帝說:「好!我就讓你不死。」你會在心裡偷偷感謝上帝嗎?還是說:「等一下,這樣真的好嗎?」把現在的時間無限拉長,不等於永恆。因為我活到五十歲有五十歲的樣子,活到七十歲有七十歲的樣子,活到九十歲有九十歲的樣子。當活到二百歲的時候,走路也不能走路,吃飯也不能吃,花生米也咬不下,眼睛也看不見。上帝說:「我答應你喔…就讓你永遠活下去…」那怎麼辦? 它還是在時間的框架下,當時間過去的時候,我們的生理會變化,小孩會長大,大人會變老。當時間過去,生理隨著一直變化,這免不了的,因此將我活著的時間無限拉長,並不是祝福,應該是咒詛吧!死亡或許是種解脫,所以當一個人人活到很辛苦的時候,安樂死這議題就會被討論。
在我的觀念裡,永恆不是沒完沒了,不是把「現在的時間」拉長,那沒有意義,永恆是在時間以外,永恆不是時間無限長。我講到這裡,再往下就不容易講清楚,因為人是活在時空以下,當你要談論時空以外的事情,我們就找不到對應觀念。英文有一個字beyond,因此永恆我將它解釋為beyond time,在時間之外。當我們說「在創造世界以前」,「前後」這是在時間裡面的觀念,永恆是在時間以外。在永恆就沒有前後,這裡又涉及到一個問題: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說上帝是天父,耶穌是天父的獨生愛子,既然我們在時間之下想事情,那就會認為,天父應該是比獨生愛子「先有」,你知道這觀念嗎? 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嘛!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出生嘛!先有的一定「卡大仙」嘛,應該比較大,這是我們將時間以下的父子關係,投射到時間以外。在時間以外就沒有先後關係。所以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並沒有辦法看出是先有上帝?還是先有耶穌?因為「先後」是在時間之上才有的觀念,在時間之外,這觀念不成立。
這是一個課題,在永恆裡無法分先後。然而,上帝在永恆裡,祂創造了時間,這時間就有一個方向,一有方向就有前後,那時間走的方向是什麼?是一直向前走,還是走到最後,尾巴咬到頭,頭咬到尾巴?一般的哲學或宗教產生了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時間是圓形,這是印度教與佛教的標準說法,既然是圓形,那你就不要去問說有沒有起頭,有沒有終點,圓就是everlasting,沒完沒了,因為它是圓,沒有起頭,沒有尾巴,它就一直轉下去。為什麼印度人會這麼聰明想出「時間是圓」的概念呢?因為他們發現晚上過去,白天又來,白天過去,晚上又來…這不是一直重覆嗎?那不是一個循環嗎?不然怎麼會有春夏秋冬,春去夏來,秋去冬來,那冬天完了之後呢?春天就來了,不是嗎?月亮有陰晴圓缺,不也是28天繞就一圈嗎?從月兒彎彎,到滿月,而後又彎掉了滿月,不都證明時間是圓嗎?這是周期的想法。
前幾天,最近這一個禮拜我去探訪一個會友,他喜歡買一些奇奇怪怪的書。他以前的牧師是沈介山(暫譯,待查),他拿給我看沈牧師寫的一本書,很大一本。書名是《當今基督教歷史》,後面有很多參考資料,我覺得這好像是他的博士論文,沈牧師說:歷史就是研究時間,對不對?那麼歷史能不能重覆?歷史是人類經驗的累積,大家要珍惜,因為它不會再來,再來了也不再是原來那一次的機會。如果你的老婆比較囉唆,你應該感謝上帝,她下一次對你囉唆,跟上一次對你的囉唆一定是不一樣喔,不可能她跟你有兩次一樣的囉唆。有時候我們不知道真理,會覺得這些都是老套,那就失去時間的uniquity,獨一無二,那個特有的東西。那麼時間是一直過去的,它有方向的。它有沒有終點?有沒有始點?它是無限延伸的線呢?還是線段?還是射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圓的就不用討論,圓的模式(pattern)是春夏秋冬,它可以繞圈子,但是明年的春天與今年的春天已經不一樣,勉強說時間是螺旋。螺絲轉了一圈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是已經深一點,或退一點,總之它一定不是站在原點,它轉一圈就進一點,再進一點。所以螺絲有兩個動作,一個是循環,另一個是直線,它會一直往前走。
談到往前走的時間,根據聖經的說法,時間有起點也有終點,所以時間是線段。或許有科學家會認為時間是無限長的,不知道何時會結束。不過最近的研究,也比較支持「一個起點,一個終點」這樣的說法,從宗教的觀點,創世紀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這是時間的開始,有一個beginning,如果由天文學家來看,他們發現目前星星之間的關係,隨著每一年一年過去,星球之間的距離是愈來愈遠,而且回不來。所以我們可以回推,時間愈往前,星球之間的距離愈近,推導到最一開始,距離就不存在,到一個程度,質量(mass)也就不存在,只有能量(energy),這是愛因斯坦推導的公式E=MC2。所有的質量,最後會轉換成能量。基督教說,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可以在「沒有」的當中,提取一部分能量(energy),轉換成質量(mass)。這個質量就是我們所看得到、摸得到的,由科學家認定由原子、分子所構成的宇宙萬物。
因此,從這天文學觀點看,我們的宇宙是有起點的,那麼終點又該怎麼說呢?啟示錄講,天地要過去,上帝要造一個新天新地(啟示錄21:1)。這似乎在說有一終點。化學家發現,整個宇宙的系統,都是趨向最低能量,最大亂度,這是第三熱力學定律,宇宙有一天物質會不見,能量也會不見,而後秩序不見。對照創世紀,上帝由亂中將秩序整理出來,而最後秩序又會亂掉。某種程度看,化學家支持啟示錄說:「宇宙會有一個終點。」那個終點叫「能死」,就是所有的能量都不見了,所以東西都不見了,也就結束了,不需要原子彈爆炸。這是科學家單純在實驗室觀察系統得到的結果,每個系統都是能量愈來愈低。拿水力發電的例子來看,水落到低處轉換成電能,而電能再將水拉高,但每一次轉換的時候就失去一些能量,無法百分之百轉換,就算你回收99.5%,那已是很好了,可是你還是失去0.5%,慢慢到最後能量就不見了。能量轉換只有往下走,沒有辦法往上,也沒有辦法保持不動,也就是會失去變成亂度 (Entropy),能量會轉換亂度。
歸納化學家與天文學家的觀察,創世紀給我們時間的觀念,這宇宙是一個線段,有起點,有終點。起點是阿拉法,終點是俄梅戛,有一點是開始(beginning),也就是創世紀的起初(in the beginning),另一點是結束(end)。啟示錄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alpha),我是俄梅戛(omega);我是初,我是終。」alpha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the first alphabet),omega是希臘文的最後一個字母。耶穌在說:「我是時間的起初,我是時間的結尾。」我們存在的宇宙,有開始,有結束,創世紀1:1講的是開始。「起初」的希伯來文叫??,表示一段時間的起點,是一段時間,一個period, section,不是無限長,而是有始有終。創世紀第1:1,in the beginning隱含了一個起點,表示一個階段的起點。而時間與永恒的關係,約翰福音1:1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就是在時間之前,比起初更早的,在時間之前的,道就是在講耶穌基督,祂與上帝同在,後來道成了肉身,使我們可以接近。
基督教時間的觀念是線性的,是linear,而且有方向性,就是有vector,從創世紀走到啟示錄,有一定的方向。創世紀第二個字,起初,上帝…,中文翻成上帝,和合本有兩種翻譯,「上帝」與「神」,有「神版」與「上帝版」。華人對神或上帝,各有偏好。創世紀2:4寫「耶和華神」,而創世紀1:1寫「神」,新譯本的創世紀2:4翻成「主上帝」,和合本則是有將原來的意思直接翻出來。愈老的版本愈傾向「字譯」,就是有把原來的字翻出來,而新的版本則是「意譯」,把耶和華翻成「主」,其實這是兩個字。希伯來人很尊敬上帝,他不敢叫上帝的名字,因為叫錯了會被雷公打死。十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字。他怕小孩子講話不清楚,於是就把母音拿掉,成了YHWH,G-D,於是講到這個字聲音就自動出不來,但是大家都知道你講的是上帝,YHWH直接翻成「雅威」。第一章叫Elohim,Elohim講的 神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很偉大,很聖潔,我們看到祂會發抖,會怕與祂見面,因為祂太偉大了!但YHWH表達的是至親,可以靠近,可以和祂玩的上帝。第二章講的上帝是在水溝邊,拿著泥沙,用手捏一個亞當,還跟亞當聊天,與亞當散步。但是在第一章,上帝是「真人不露面」,沒說祂有手有腳,祂就出一張嘴,創世紀一直重覆,上帝說…有什麼就有什麼。上帝太厲害了, 祂不用動手動腳,只要出聲音就夠了,因此YHWH表達上帝是很偉大的上帝。完全是不一樣的角度。如果我們接受第一章與第二章對上帝的觀念,就會比較平衡,中文叫「敬畏」,否則的話,就會是不夠尊敬或不夠畏懼。有人是很怕上帝,上帝很嚴格,最好是走遠一點,才不會被處罰,這就是畏,不敢亂來,但也不敢親近上帝。第二章是說上帝是可以靠近的,強調上帝的慈悲、赦免,但有時候就有點隨便,反正我做什麼 祂都會原諒。所以Elohim與Yahwah的觀念應當保持適當的平衡,如果偏離了,就變成了害怕或是隨便。有時候,我會覺得舊約的基督徒,神的子民,是比較害怕的,而新約的基督徒,因為談到耶穌的赦免與愛,與神的關係上偏向有一點隨便,少了害怕。
Elohim有一個問題,Elohim是複數,El是神,him是複數,談到上帝不是獨一的神嗎?In the beginning, El….就好了,為什麼會有複數?神學家就要解釋了:一種說法是猶太人的解釋,這說法是him是用複數表示尊敬,如同華人用空格表示尊敬,我們以前念書的時候,碰到蔣公,前面一定空一格,這不是印刷廠弄錯,而是故意的,是為了表示尊敬。而在希伯來的文化中,偉大到單數無法表示,於是用複數來表示。這是猶太教的解釋,也就沒有去面對單複數的問題,但基督教的解釋就不同了,神是獨一的,卻有三位,也就是三合一,一而三的概念,一開始就是三位一體。創世紀第1章1-3節,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第2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裡出現了「神的靈」。第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叫做神的話,神說,出聲音,話就是道,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In the beginning was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正是話,話是很特別的,神的話,道成了肉身。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在我們當中,三一神論的神學家就會說:創世紀1:1就是創造宇宙的「父」上帝,1:2「聖靈」上帝出現了,1:3「聖子」上帝。第1節到第25節,上帝創造都是「說有就有,命令就立」,都不用找別人商量。但到了26節,事情就比較麻煩,神為要創造人,開了一個小小的委員會,大家討論一下:「我們來造人,要造成什麼樣子…」這時候你就不能再用尊敬來解釋了,這裡的複數就隱含了三合一的觀念。因此,我們有兩種解釋為何是用複數(plural),是用Elohim而不是Elo。
接下來我們講「創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字是特別的字,聖經中有許多字表示創造,但只有這個字表示「上帝的創造」,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創造不一樣,這個字barra在創世紀第1章用來三次。第一次在第1章第1節,第二次在21節,第三次在26-27節。如果仔細看,這幾處的創造與其他的創造不一樣。第一次的創造是從「沒有」的狀態中,把「存在」創造出來。也就是由無到有,無中生有,把天地造出來。第二次的創造是在無生命的狀態中,把生命創造出來。第三次的創造是從「沒有靈性中創造出靈性」,也就是上帝在宇宙當中造人,而人與生物不一樣,因人是有靈的活魂,有靈命。所以說「存在、生命、靈命」,這是神創造的三部曲, 神分三次來創造,用barra來表示。無中生有,第1節,無生命到有生命,第21節,沒有靈命到有靈命,人作為萬物之靈,第26-27節。
回到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天是複數,叫作「諸天」,而地就是地。這個天並非太空梭飛行其中的sky,而是heaven,指自然界以外所有的存在,我們稱「靈界的存在」,換句話說:起初,上帝創造靈界與物界。第四天又創造天,那個天就是sky,人在呼吸的天。因此這世界就有兩個存在,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上,叫做靈界,另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下,可以用科學的方法探求的,稱作「物界」,或叫「自然界」及「可見界」。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不是是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這裡提到「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存在於創世紀1:1的「天」,當我們對抗的是屬於靈界的惡魔,這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是我們所認知之外的。
這裡岔出去講一個概念,有人看過鬼嗎?有沒有人被鬼打到?用幾何學的向量來解釋,靈界與物界為什麼會有這現象?如果說一點是零度,一條線就是一度,有前後的方向,如果有兩條線,就決定了一個平面。有X軸與Y軸,這叫二度空間。這我們都能理解,因為人活在三度空間,可以瞭解二度與一度,但碰到四度就沒有辦法。有人把第四度當作時間。X, Y, Z 三軸座標構成三度立體空間,有前後、左右、上下。因為我們可以懂兩度與三度的不同,我二度、三度講大家都懂,但如果講到四度,我講得不清楚,大家也有聽沒有懂。如果有一度的人要做壞事,警察要修理他很容易,前後各畫一個點,兩點就可以關住一個人。但在二度空間中,點兩點是不夠的,人可以從Y軸跨過去,你必須要畫一個框框把他框起來,簡單畫一個圓圈就可以限制住他。但對付三度空間的人就沒法子了,因為他還有「第三度」可以超越,要在三度空間中關住他,你就得蓋屋頂、牆壁,才可以把他關住,對不對?二度的人如何保護自己呢?他畫一個自己的房間,晚上把門窗關起來,夜裡就可高枕無憂了,但如果一個三度空間的人要欺負他就很容易,從上面就可以偷偷地碰他一下,或是拿一個球,從上面落下,打擊到他。所以這個人就納悶了,怎麼我的房間會出現一個圓點?而且這圓由小而大,又從大變小。這圓點其實就是球與平面的交界。對三度空間而言,這並不是什麼神蹟,只是一個球與面的接觸,但對二度空間的人來說,這叫做活見鬼,怎麼會這樣?突然出現一個圓形,被嚇到了,一下子出現,又一下子不見。耶穌復活的時候,也是這個現象。聖經的記載不就是這樣嗎?約翰福音21:19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很多民族的報告記載,碰到鬼都是類似的狀況,就莫名奇妙,一下出現,一下消失。但如果你可以接受「度」的觀念,鬼是四度空間,要欺負我們就輕而易舉。那我們基督徒為什麼不怕鬼呢?因為我們有一位存在N度空間的上帝在保護我們,N無限大。如果鬼來擾亂的時候,上帝就把它捏一下,他就沒辦法。現在大家有了「度」的觀念後,如果認為宇宙只有三度,鬼就不存在。如果大於三度,那靈界是有可能存在,民間信仰的報告鬼的存在是合理的,只是我們被限制在三度空間,認為三度以外不存在,然而,接受三度空間以外卻是開放的觀念。創世紀1:1告訴我們:「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天代表靈界,就告訴我們這宇宙不是封閉的,至少是對靈界開放的。如果靈界是三度以外的語,我們無法阻擋它,門窗關閉了也擋不住它。第二,靈界不是封閉的,在它以外上帝。這宇宙有三種存在,一是創造萬物的「上帝」,二是不受時空限制的「靈界」,三是我們在時間空間下存活的「物界」,即自然界。因此,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就告訴我們許多上帝要啟示我們的真理,其中一項為宇宙是開放性的,不是密閉性的。自然界並不是封閉排它的系統,自然界也不是自存永存,因為它是上帝創造才有,它是依存的。我不是自己,是有爸爸媽媽才有我。我的爸爸媽媽是依靠我的祖父母。所以我們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依存的。宇宙與人都是依存的,靠著上帝而存在。宇宙的開放性與依存性,是本講的第一重點。
第二點是上帝的超然,祂是在宇宙之外,靈界之外的存在。祂對所創造的靈界和宇宙有祂的主權,祂是能力很大的。第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是一項信心的宣告,因為沒有任何證明,我相信宇宙有來源,這來源是上帝。無論有人說:「我不相信,宇宙沒有上帝,宇宙是自己就有的」或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兩種都是信心的宣告。「宇宙有上帝」或「沒有上帝」都是信心的宣告,因為上帝不在證明之下。所以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我相信有上帝或沒有上帝,人類的能力只有到此,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談到神蹟在理論上的可能性,所有聖經上所有神蹟都是可能的,你根本不會去懷疑。有人會懷疑處女懷孕,不科學,怎麼可能這樣呢?但如果承認創世紀上帝無中生有的能力,處女懷孕就有可能發生。上帝創造的人有四種,第一種是沒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二種是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三種是沒有爸爸有媽媽,第四種是有爸爸也有媽媽。亞當就是第一種人,上帝沒有透過任何男人與女人創造亞當。夏娃是第二種人,上帝用亞當造夏娃,拿了男人的一條肋骨,造了夏娃。第一個女人可以說有父沒母,亞當是她的來源。第三種人是耶穌,童女生子。而你我是第四種人,有父有母。如果接受創世紀上帝造亞當,那童女生子跟本不是問題,因為比起無中生有,困難度小太多了。就像英國科學家創造的桃莉羊,人已經有辦法創造有媽媽沒有爸爸的羊,技術上不成問題,問題是倫理學、生物學上的討論。雖然那隻羊活不久,但讓人知道生命的奧秘,顛覆了人對生命的看法,生命的產生不一定是透過兩性交合,這是科學上的突破,但從信仰上來,創世紀1:1,宣告上帝是所有存在的來源,那麼神蹟的存在就不是太大的問題。
問題1:依存性
所有受造物都是依存性,有某個原因而存在,只有上帝是自存。從因果關係看,受造物是因某個原因而存在,上帝沒有原因。如果你問我說,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問題中的「哪裡」才是上帝,如果祂是從某個地方過來,那就是二帝或三帝。沒有從那裡來的那位,才是上帝,邏輯來看,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並沒有意義。我們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問題2:動物有沒有魂?
動物有沒有魂?動物好像並不是沒有感覺,有些動物好像有靈性,那是不是上帝也為動物創造靈性呢?從動物心理學來看,就我的觀感,好像是有。但動物沒有語言,我們很難去approach。語言是很重要的東西,人之所以為靈,因為有語言。三位一體的神,第三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那道Word of God,就是語言。話可以把我們的靈,轉換成可以溝通的媒材,別人可以瞭解。或許從觀察動物是否有語言,可以推論動物是否有靈性。但動物是否有語言,目前還是有爭執。人的語言卻是很複雜的,有象徵,有會意。如果動物的語言可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發現其內心世界。但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發現有困難。但研究動物語言的人或許會大膽說:有,動物也有靈性,但動物的靈性與人的靈性的屬性是否相同?又是另一個問題。但我總相信動物不是石頭,牠有感覺也有靈性。
問題3:創世紀是歷史嗎?
創世紀是歷史嗎? 嚴格來說,創世紀在亞當之前,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人活動的記錄。創世紀在沒有文字以前,也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在文字之後的,在文字之前叫作史前史。所以創世紀一定有一部分不能作為歷史。那從哪一部分開始才算歷史,這就有爭議。華人認為我們有五千年歷史,日本人卻不認為。大禹治水對華人而言是歷史,但日本人認為這僅是傳說。爭議在於哪一段是歷史,哪一段是神話。但沒有人會說創世紀一開始就是歷史。這樣的講法扭曲了歷史,歷史學家定義的歷史是人類有文字留存下來的文化。創世紀絕對有一部分不可能用歷史來研究,這部分也正是相信的人與不信的人所爭議的部分。族譜寫亞當的後裔,華人的歷史也寫黃帝的後裔,但日本人就認為並沒有那麼久,而有巢氏、神農氏並不是歷史,僅是傳說,沒有用所謂「歷史的文字」寫成,意思是說,現有的文字不能被歷史學家用來討論研究,但不能說不是歷史就不存在。亞當是不是歷史?記述亞當這段文字敘述並非歷史學所認可的文字,但不能說亞當不存在。
問題4: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
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上帝只有創造人類嗎?有沒有創造外星人?有的人會說沒有,只有人類,人類就變很驕傲,得天獨厚,上帝就只創造了我。聖經上說,我們的地球、宇宙,是上帝所創造的,地球上的人是上帝創造的,聖經沒有說上帝只有創造人,沒有其他的創造。至少我們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天是靈界的存在,祂有沒有可能創造其他靈的存在? 有沒有外星人的存在?科學家現今已經把最小的粒子打成夸克(quark),卻在實驗室發現有「反夸克」的存在,那麼反夸克所組成的宇宙是不是「反宇宙」? 這可能性是有的,即使它存在的時間極短,所以不能講得太武斷。科學家研究宇宙最小的物質單位,當研究到電子的時候,發現了「測不準原理」。因此也沒有人敢講,科學會再有更進一步的發現,科學自己的理論告訴自己,已經走到一個頂端,再走下去就碰不著。不要談靈界,就談物界好了,比光子小的物質就抓不到,即使再發明更好的儀器,也不可能,因為人的眼睛透過光子接受訊息,儀器也靠光子,但碰到比光子小的東西就捉不到了。物理學家已證實這點,所以科學家們逐漸承認科學有其限制(limit)。所以聖經沒有說的,我們不要說一定沒有,常常有神學家說聖經沒有講就沒有,這容易出問題。
這幾天我與一位姐妹談到,過逝的親人,如果沒有聽到耶穌基督的信息,會不會得救?傳統教會的說法是,他們沒有信耶穌,一定下地獄。但一生都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會不會讓他在某個場合,有機會得救?聖經沒有明講。聖經說:「信耶穌的都得救。」但聖經又好像隱約地說,耶穌在墳墓裡的時候,並沒有在休息,而是很忙,忙著傳道,拯救挪亞時代不信的人。(彼得前書4: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但這節要講神學很危險,因為不容講明白,但至少給我一種盼望。我們所知道神的恩典或許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窄。但也不能說,喔…你們今天不信耶穌,將來都還有機會,沒關係,我不敢講那麼大聲,只是讓得救的可能性保持開放,我說我不知道,我不能說絕對沒有。如果今天沒聽過福音的不信主,上帝說你就下地獄。換作我是上帝,我不會這樣吧。因為他連機會都沒有,上帝會完全不給機會,然後處罸嗎?但有一些人堅持,信耶穌的都得救,所以推論不信耶穌的都滅亡。是A則B,非A則非B。這樣講對嗎?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天下雨,則打傘,但打傘不一定下雨,可能是出太陽,傘變成了陽傘。
有時候我們會over generalize,聖經講了一件事情,我們就會不斷去延伸、延伸再延伸,然後產生一些結論,讓一些非基督徒感到困擾。可能我們家族比較好命,都是基督徒。少了那麼一些敏感度,所以很自然地就講了。但很少有人一開始信主,全家就跟著都信主了,這沒有嘛!總是會有一代基督徒嘛!如果你很孝順,不會覺得說:是這樣嗎?聖經有些地方不是全部講,我們要很小心去詮釋。
問題5:輪廻
輪廻本身也是種信仰,時間是直線的還是圓的,是兩種時間神話(presumption),印度人會有這樣的信仰,是因為觀察到宇宙的現象。根據一位哲學家說:You never put your foot in the river the same twice. 意思是即使你再到同一條河,那條河已經不一樣了。因為那是在變的,不可能不變。所以同樣的事情不可能再發生兩次,我們不需要經歷所有的事件就可以得到這個結論。這是用河流的比喻,如孔子所說:「逝者如斯,不捨晝夜。」表示一個不斷流動,不斷改變的狀態,即使再發生,也與先前的事件不一樣。
國語
台語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歌林多後書4:18
我們翻開創世紀第1:1,和合本的聖經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然而「太初」這字用在約翰福音第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聖經講到「起初」,即在開始的時候,當談到in the beginning,這beginning一出現,就有時間的觀念出現。時間就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個起頭。介紹大家兩個哲學觀念:永恒(eternity)與時間(temporary)。永恆與時間的關係是什麼? 有一個想法是,把「暫時」(temporary)拉到無限長,這不是永恆(eternal),那只是「沒完沒了」(everlasting)。舉個例子:在以前那個環境不好,健康條件不好的年代,人平均只能活五十歲,那我就向上帝禱告:上帝,讓我多活一點吧!活七十歲,那就比五十歲多二十年了,但現在有人可以活九十歲,所以上帝再給我二十年吧!於是上帝問那你要多少年歲?嗯…讓我一直活下去好不好,就不要死啊?如果上帝說:「好!我就讓你不死。」你會在心裡偷偷感謝上帝嗎?還是說:「等一下,這樣真的好嗎?」把現在的時間無限拉長,不等於永恆。因為我活到五十歲有五十歲的樣子,活到七十歲有七十歲的樣子,活到九十歲有九十歲的樣子。當活到二百歲的時候,走路也不能走路,吃飯也不能吃,花生米也咬不下,眼睛也看不見。上帝說:「我答應你喔…就讓你永遠活下去…」那怎麼辦? 它還是在時間的框架下,當時間過去的時候,我們的生理會變化,小孩會長大,大人會變老。當時間過去,生理隨著一直變化,這免不了的,因此將我活著的時間無限拉長,並不是祝福,應該是咒詛吧!死亡或許是種解脫,所以當一個人人活到很辛苦的時候,安樂死這議題就會被討論。
在我的觀念裡,永恆不是沒完沒了,不是把「現在的時間」拉長,那沒有意義,永恆是在時間以外,永恆不是時間無限長。我講到這裡,再往下就不容易講清楚,因為人是活在時空以下,當你要談論時空以外的事情,我們就找不到對應觀念。英文有一個字beyond,因此永恆我將它解釋為beyond time,在時間之外。當我們說「在創造世界以前」,「前後」這是在時間裡面的觀念,永恆是在時間以外。在永恆就沒有前後,這裡又涉及到一個問題: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我們說上帝是天父,耶穌是天父的獨生愛子,既然我們在時間之下想事情,那就會認為,天父應該是比獨生愛子「先有」,你知道這觀念嗎? 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嘛!先有爸爸,才有孩子出生嘛!先有的一定「卡大仙」嘛,應該比較大,這是我們將時間以下的父子關係,投射到時間以外。在時間以外就沒有先後關係。所以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並沒有辦法看出是先有上帝?還是先有耶穌?因為「先後」是在時間之上才有的觀念,在時間之外,這觀念不成立。
這是一個課題,在永恆裡無法分先後。然而,上帝在永恆裡,祂創造了時間,這時間就有一個方向,一有方向就有前後,那時間走的方向是什麼?是一直向前走,還是走到最後,尾巴咬到頭,頭咬到尾巴?一般的哲學或宗教產生了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時間是圓形,這是印度教與佛教的標準說法,既然是圓形,那你就不要去問說有沒有起頭,有沒有終點,圓就是everlasting,沒完沒了,因為它是圓,沒有起頭,沒有尾巴,它就一直轉下去。為什麼印度人會這麼聰明想出「時間是圓」的概念呢?因為他們發現晚上過去,白天又來,白天過去,晚上又來…這不是一直重覆嗎?那不是一個循環嗎?不然怎麼會有春夏秋冬,春去夏來,秋去冬來,那冬天完了之後呢?春天就來了,不是嗎?月亮有陰晴圓缺,不也是28天繞就一圈嗎?從月兒彎彎,到滿月,而後又彎掉了滿月,不都證明時間是圓嗎?這是周期的想法。
前幾天,最近這一個禮拜我去探訪一個會友,他喜歡買一些奇奇怪怪的書。他以前的牧師是沈介山(暫譯,待查),他拿給我看沈牧師寫的一本書,很大一本。書名是《當今基督教歷史》,後面有很多參考資料,我覺得這好像是他的博士論文,沈牧師說:歷史就是研究時間,對不對?那麼歷史能不能重覆?歷史是人類經驗的累積,大家要珍惜,因為它不會再來,再來了也不再是原來那一次的機會。如果你的老婆比較囉唆,你應該感謝上帝,她下一次對你囉唆,跟上一次對你的囉唆一定是不一樣喔,不可能她跟你有兩次一樣的囉唆。有時候我們不知道真理,會覺得這些都是老套,那就失去時間的uniquity,獨一無二,那個特有的東西。那麼時間是一直過去的,它有方向的。它有沒有終點?有沒有始點?它是無限延伸的線呢?還是線段?還是射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圓的就不用討論,圓的模式(pattern)是春夏秋冬,它可以繞圈子,但是明年的春天與今年的春天已經不一樣,勉強說時間是螺旋。螺絲轉了一圈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是已經深一點,或退一點,總之它一定不是站在原點,它轉一圈就進一點,再進一點。所以螺絲有兩個動作,一個是循環,另一個是直線,它會一直往前走。
談到往前走的時間,根據聖經的說法,時間有起點也有終點,所以時間是線段。或許有科學家會認為時間是無限長的,不知道何時會結束。不過最近的研究,也比較支持「一個起點,一個終點」這樣的說法,從宗教的觀點,創世紀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In the beginning這是時間的開始,有一個beginning,如果由天文學家來看,他們發現目前星星之間的關係,隨著每一年一年過去,星球之間的距離是愈來愈遠,而且回不來。所以我們可以回推,時間愈往前,星球之間的距離愈近,推導到最一開始,距離就不存在,到一個程度,質量(mass)也就不存在,只有能量(energy),這是愛因斯坦推導的公式E=MC2。所有的質量,最後會轉換成能量。基督教說,我們的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可以在「沒有」的當中,提取一部分能量(energy),轉換成質量(mass)。這個質量就是我們所看得到、摸得到的,由科學家認定由原子、分子所構成的宇宙萬物。
因此,從這天文學觀點看,我們的宇宙是有起點的,那麼終點又該怎麼說呢?啟示錄講,天地要過去,上帝要造一個新天新地(啟示錄21:1)。這似乎在說有一終點。化學家發現,整個宇宙的系統,都是趨向最低能量,最大亂度,這是第三熱力學定律,宇宙有一天物質會不見,能量也會不見,而後秩序不見。對照創世紀,上帝由亂中將秩序整理出來,而最後秩序又會亂掉。某種程度看,化學家支持啟示錄說:「宇宙會有一個終點。」那個終點叫「能死」,就是所有的能量都不見了,所以東西都不見了,也就結束了,不需要原子彈爆炸。這是科學家單純在實驗室觀察系統得到的結果,每個系統都是能量愈來愈低。拿水力發電的例子來看,水落到低處轉換成電能,而電能再將水拉高,但每一次轉換的時候就失去一些能量,無法百分之百轉換,就算你回收99.5%,那已是很好了,可是你還是失去0.5%,慢慢到最後能量就不見了。能量轉換只有往下走,沒有辦法往上,也沒有辦法保持不動,也就是會失去變成亂度 (Entropy),能量會轉換亂度。
歸納化學家與天文學家的觀察,創世紀給我們時間的觀念,這宇宙是一個線段,有起點,有終點。起點是阿拉法,終點是俄梅戛,有一點是開始(beginning),也就是創世紀的起初(in the beginning),另一點是結束(end)。啟示錄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alpha),我是俄梅戛(omega);我是初,我是終。」alpha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the first alphabet),omega是希臘文的最後一個字母。耶穌在說:「我是時間的起初,我是時間的結尾。」我們存在的宇宙,有開始,有結束,創世紀1:1講的是開始。「起初」的希伯來文叫??,表示一段時間的起點,是一段時間,一個period, section,不是無限長,而是有始有終。創世紀第1:1,in the beginning隱含了一個起點,表示一個階段的起點。而時間與永恒的關係,約翰福音1:1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就是在時間之前,比起初更早的,在時間之前的,道就是在講耶穌基督,祂與上帝同在,後來道成了肉身,使我們可以接近。
基督教時間的觀念是線性的,是linear,而且有方向性,就是有vector,從創世紀走到啟示錄,有一定的方向。創世紀第二個字,起初,上帝…,中文翻成上帝,和合本有兩種翻譯,「上帝」與「神」,有「神版」與「上帝版」。華人對神或上帝,各有偏好。創世紀2:4寫「耶和華神」,而創世紀1:1寫「神」,新譯本的創世紀2:4翻成「主上帝」,和合本則是有將原來的意思直接翻出來。愈老的版本愈傾向「字譯」,就是有把原來的字翻出來,而新的版本則是「意譯」,把耶和華翻成「主」,其實這是兩個字。希伯來人很尊敬上帝,他不敢叫上帝的名字,因為叫錯了會被雷公打死。十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字。他怕小孩子講話不清楚,於是就把母音拿掉,成了YHWH,G-D,於是講到這個字聲音就自動出不來,但是大家都知道你講的是上帝,YHWH直接翻成「雅威」。第一章叫Elohim,Elohim講的 神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很偉大,很聖潔,我們看到祂會發抖,會怕與祂見面,因為祂太偉大了!但YHWH表達的是至親,可以靠近,可以和祂玩的上帝。第二章講的上帝是在水溝邊,拿著泥沙,用手捏一個亞當,還跟亞當聊天,與亞當散步。但是在第一章,上帝是「真人不露面」,沒說祂有手有腳,祂就出一張嘴,創世紀一直重覆,上帝說…有什麼就有什麼。上帝太厲害了, 祂不用動手動腳,只要出聲音就夠了,因此YHWH表達上帝是很偉大的上帝。完全是不一樣的角度。如果我們接受第一章與第二章對上帝的觀念,就會比較平衡,中文叫「敬畏」,否則的話,就會是不夠尊敬或不夠畏懼。有人是很怕上帝,上帝很嚴格,最好是走遠一點,才不會被處罰,這就是畏,不敢亂來,但也不敢親近上帝。第二章是說上帝是可以靠近的,強調上帝的慈悲、赦免,但有時候就有點隨便,反正我做什麼 祂都會原諒。所以Elohim與Yahwah的觀念應當保持適當的平衡,如果偏離了,就變成了害怕或是隨便。有時候,我會覺得舊約的基督徒,神的子民,是比較害怕的,而新約的基督徒,因為談到耶穌的赦免與愛,與神的關係上偏向有一點隨便,少了害怕。
Elohim有一個問題,Elohim是複數,El是神,him是複數,談到上帝不是獨一的神嗎?In the beginning, El….就好了,為什麼會有複數?神學家就要解釋了:一種說法是猶太人的解釋,這說法是him是用複數表示尊敬,如同華人用空格表示尊敬,我們以前念書的時候,碰到蔣公,前面一定空一格,這不是印刷廠弄錯,而是故意的,是為了表示尊敬。而在希伯來的文化中,偉大到單數無法表示,於是用複數來表示。這是猶太教的解釋,也就沒有去面對單複數的問題,但基督教的解釋就不同了,神是獨一的,卻有三位,也就是三合一,一而三的概念,一開始就是三位一體。創世紀第1章1-3節,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第2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裡出現了「神的靈」。第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叫做神的話,神說,出聲音,話就是道,約翰福音1: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In the beginning was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道正是話,話是很特別的,神的話,道成了肉身。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在我們當中,三一神論的神學家就會說:創世紀1:1就是創造宇宙的「父」上帝,1:2「聖靈」上帝出現了,1:3「聖子」上帝。第1節到第25節,上帝創造都是「說有就有,命令就立」,都不用找別人商量。但到了26節,事情就比較麻煩,神為要創造人,開了一個小小的委員會,大家討論一下:「我們來造人,要造成什麼樣子…」這時候你就不能再用尊敬來解釋了,這裡的複數就隱含了三合一的觀念。因此,我們有兩種解釋為何是用複數(plural),是用Elohim而不是Elo。
接下來我們講「創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字是特別的字,聖經中有許多字表示創造,但只有這個字表示「上帝的創造」,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創造不一樣,這個字barra在創世紀第1章用來三次。第一次在第1章第1節,第二次在21節,第三次在26-27節。如果仔細看,這幾處的創造與其他的創造不一樣。第一次的創造是從「沒有」的狀態中,把「存在」創造出來。也就是由無到有,無中生有,把天地造出來。第二次的創造是在無生命的狀態中,把生命創造出來。第三次的創造是從「沒有靈性中創造出靈性」,也就是上帝在宇宙當中造人,而人與生物不一樣,因人是有靈的活魂,有靈命。所以說「存在、生命、靈命」,這是神創造的三部曲, 神分三次來創造,用barra來表示。無中生有,第1節,無生命到有生命,第21節,沒有靈命到有靈命,人作為萬物之靈,第26-27節。
回到第1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個天是複數,叫作「諸天」,而地就是地。這個天並非太空梭飛行其中的sky,而是heaven,指自然界以外所有的存在,我們稱「靈界的存在」,換句話說:起初,上帝創造靈界與物界。第四天又創造天,那個天就是sky,人在呼吸的天。因此這世界就有兩個存在,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上,叫做靈界,另一個是三度空間以下,可以用科學的方法探求的,稱作「物界」,或叫「自然界」及「可見界」。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不是是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這裡提到「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存在於創世紀1:1的「天」,當我們對抗的是屬於靈界的惡魔,這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是我們所認知之外的。
這裡岔出去講一個概念,有人看過鬼嗎?有沒有人被鬼打到?用幾何學的向量來解釋,靈界與物界為什麼會有這現象?如果說一點是零度,一條線就是一度,有前後的方向,如果有兩條線,就決定了一個平面。有X軸與Y軸,這叫二度空間。這我們都能理解,因為人活在三度空間,可以瞭解二度與一度,但碰到四度就沒有辦法。有人把第四度當作時間。X, Y, Z 三軸座標構成三度立體空間,有前後、左右、上下。因為我們可以懂兩度與三度的不同,我二度、三度講大家都懂,但如果講到四度,我講得不清楚,大家也有聽沒有懂。如果有一度的人要做壞事,警察要修理他很容易,前後各畫一個點,兩點就可以關住一個人。但在二度空間中,點兩點是不夠的,人可以從Y軸跨過去,你必須要畫一個框框把他框起來,簡單畫一個圓圈就可以限制住他。但對付三度空間的人就沒法子了,因為他還有「第三度」可以超越,要在三度空間中關住他,你就得蓋屋頂、牆壁,才可以把他關住,對不對?二度的人如何保護自己呢?他畫一個自己的房間,晚上把門窗關起來,夜裡就可高枕無憂了,但如果一個三度空間的人要欺負他就很容易,從上面就可以偷偷地碰他一下,或是拿一個球,從上面落下,打擊到他。所以這個人就納悶了,怎麼我的房間會出現一個圓點?而且這圓由小而大,又從大變小。這圓點其實就是球與平面的交界。對三度空間而言,這並不是什麼神蹟,只是一個球與面的接觸,但對二度空間的人來說,這叫做活見鬼,怎麼會這樣?突然出現一個圓形,被嚇到了,一下子出現,又一下子不見。耶穌復活的時候,也是這個現象。聖經的記載不就是這樣嗎?約翰福音21:19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很多民族的報告記載,碰到鬼都是類似的狀況,就莫名奇妙,一下出現,一下消失。但如果你可以接受「度」的觀念,鬼是四度空間,要欺負我們就輕而易舉。那我們基督徒為什麼不怕鬼呢?因為我們有一位存在N度空間的上帝在保護我們,N無限大。如果鬼來擾亂的時候,上帝就把它捏一下,他就沒辦法。現在大家有了「度」的觀念後,如果認為宇宙只有三度,鬼就不存在。如果大於三度,那靈界是有可能存在,民間信仰的報告鬼的存在是合理的,只是我們被限制在三度空間,認為三度以外不存在,然而,接受三度空間以外卻是開放的觀念。創世紀1:1告訴我們:「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天代表靈界,就告訴我們這宇宙不是封閉的,至少是對靈界開放的。如果靈界是三度以外的語,我們無法阻擋它,門窗關閉了也擋不住它。第二,靈界不是封閉的,在它以外上帝。這宇宙有三種存在,一是創造萬物的「上帝」,二是不受時空限制的「靈界」,三是我們在時間空間下存活的「物界」,即自然界。因此,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就告訴我們許多上帝要啟示我們的真理,其中一項為宇宙是開放性的,不是密閉性的。自然界並不是封閉排它的系統,自然界也不是自存永存,因為它是上帝創造才有,它是依存的。我不是自己,是有爸爸媽媽才有我。我的爸爸媽媽是依靠我的祖父母。所以我們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依存的。宇宙與人都是依存的,靠著上帝而存在。宇宙的開放性與依存性,是本講的第一重點。
第二點是上帝的超然,祂是在宇宙之外,靈界之外的存在。祂對所創造的靈界和宇宙有祂的主權,祂是能力很大的。第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是一項信心的宣告,因為沒有任何證明,我相信宇宙有來源,這來源是上帝。無論有人說:「我不相信,宇宙沒有上帝,宇宙是自己就有的」或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兩種都是信心的宣告。「宇宙有上帝」或「沒有上帝」都是信心的宣告,因為上帝不在證明之下。所以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我相信有上帝或沒有上帝,人類的能力只有到此,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談到神蹟在理論上的可能性,所有聖經上所有神蹟都是可能的,你根本不會去懷疑。有人會懷疑處女懷孕,不科學,怎麼可能這樣呢?但如果承認創世紀上帝無中生有的能力,處女懷孕就有可能發生。上帝創造的人有四種,第一種是沒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二種是有爸爸沒有媽媽,第三種是沒有爸爸有媽媽,第四種是有爸爸也有媽媽。亞當就是第一種人,上帝沒有透過任何男人與女人創造亞當。夏娃是第二種人,上帝用亞當造夏娃,拿了男人的一條肋骨,造了夏娃。第一個女人可以說有父沒母,亞當是她的來源。第三種人是耶穌,童女生子。而你我是第四種人,有父有母。如果接受創世紀上帝造亞當,那童女生子跟本不是問題,因為比起無中生有,困難度小太多了。就像英國科學家創造的桃莉羊,人已經有辦法創造有媽媽沒有爸爸的羊,技術上不成問題,問題是倫理學、生物學上的討論。雖然那隻羊活不久,但讓人知道生命的奧秘,顛覆了人對生命的看法,生命的產生不一定是透過兩性交合,這是科學上的突破,但從信仰上來,創世紀1:1,宣告上帝是所有存在的來源,那麼神蹟的存在就不是太大的問題。
問題1:依存性
所有受造物都是依存性,有某個原因而存在,只有上帝是自存。從因果關係看,受造物是因某個原因而存在,上帝沒有原因。如果你問我說,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問題中的「哪裡」才是上帝,如果祂是從某個地方過來,那就是二帝或三帝。沒有從那裡來的那位,才是上帝,邏輯來看,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上帝從哪裡來這問題並沒有意義。我們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問題2:動物有沒有魂?
動物有沒有魂?動物好像並不是沒有感覺,有些動物好像有靈性,那是不是上帝也為動物創造靈性呢?從動物心理學來看,就我的觀感,好像是有。但動物沒有語言,我們很難去approach。語言是很重要的東西,人之所以為靈,因為有語言。三位一體的神,第三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那道Word of God,就是語言。話可以把我們的靈,轉換成可以溝通的媒材,別人可以瞭解。或許從觀察動物是否有語言,可以推論動物是否有靈性。但動物是否有語言,目前還是有爭執。人的語言卻是很複雜的,有象徵,有會意。如果動物的語言可以理解,或許我們可以發現其內心世界。但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發現有困難。但研究動物語言的人或許會大膽說:有,動物也有靈性,但動物的靈性與人的靈性的屬性是否相同?又是另一個問題。但我總相信動物不是石頭,牠有感覺也有靈性。
問題3:創世紀是歷史嗎?
創世紀是歷史嗎? 嚴格來說,創世紀在亞當之前,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人活動的記錄。創世紀在沒有文字以前,也不可能是歷史。因為歷史是在文字之後的,在文字之前叫作史前史。所以創世紀一定有一部分不能作為歷史。那從哪一部分開始才算歷史,這就有爭議。華人認為我們有五千年歷史,日本人卻不認為。大禹治水對華人而言是歷史,但日本人認為這僅是傳說。爭議在於哪一段是歷史,哪一段是神話。但沒有人會說創世紀一開始就是歷史。這樣的講法扭曲了歷史,歷史學家定義的歷史是人類有文字留存下來的文化。創世紀絕對有一部分不可能用歷史來研究,這部分也正是相信的人與不信的人所爭議的部分。族譜寫亞當的後裔,華人的歷史也寫黃帝的後裔,但日本人就認為並沒有那麼久,而有巢氏、神農氏並不是歷史,僅是傳說,沒有用所謂「歷史的文字」寫成,意思是說,現有的文字不能被歷史學家用來討論研究,但不能說不是歷史就不存在。亞當是不是歷史?記述亞當這段文字敘述並非歷史學所認可的文字,但不能說亞當不存在。
問題4: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
聖經沒有講的就沒有嗎?上帝只有創造人類嗎?有沒有創造外星人?有的人會說沒有,只有人類,人類就變很驕傲,得天獨厚,上帝就只創造了我。聖經上說,我們的地球、宇宙,是上帝所創造的,地球上的人是上帝創造的,聖經沒有說上帝只有創造人,沒有其他的創造。至少我們相信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天是靈界的存在,祂有沒有可能創造其他靈的存在? 有沒有外星人的存在?科學家現今已經把最小的粒子打成夸克(quark),卻在實驗室發現有「反夸克」的存在,那麼反夸克所組成的宇宙是不是「反宇宙」? 這可能性是有的,即使它存在的時間極短,所以不能講得太武斷。科學家研究宇宙最小的物質單位,當研究到電子的時候,發現了「測不準原理」。因此也沒有人敢講,科學會再有更進一步的發現,科學自己的理論告訴自己,已經走到一個頂端,再走下去就碰不著。不要談靈界,就談物界好了,比光子小的物質就抓不到,即使再發明更好的儀器,也不可能,因為人的眼睛透過光子接受訊息,儀器也靠光子,但碰到比光子小的東西就捉不到了。物理學家已證實這點,所以科學家們逐漸承認科學有其限制(limit)。所以聖經沒有說的,我們不要說一定沒有,常常有神學家說聖經沒有講就沒有,這容易出問題。
這幾天我與一位姐妹談到,過逝的親人,如果沒有聽到耶穌基督的信息,會不會得救?傳統教會的說法是,他們沒有信耶穌,一定下地獄。但一生都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會不會讓他在某個場合,有機會得救?聖經沒有明講。聖經說:「信耶穌的都得救。」但聖經又好像隱約地說,耶穌在墳墓裡的時候,並沒有在休息,而是很忙,忙著傳道,拯救挪亞時代不信的人。(彼得前書4:18-20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但這節要講神學很危險,因為不容講明白,但至少給我一種盼望。我們所知道神的恩典或許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窄。但也不能說,喔…你們今天不信耶穌,將來都還有機會,沒關係,我不敢講那麼大聲,只是讓得救的可能性保持開放,我說我不知道,我不能說絕對沒有。如果今天沒聽過福音的不信主,上帝說你就下地獄。換作我是上帝,我不會這樣吧。因為他連機會都沒有,上帝會完全不給機會,然後處罸嗎?但有一些人堅持,信耶穌的都得救,所以推論不信耶穌的都滅亡。是A則B,非A則非B。這樣講對嗎?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天下雨,則打傘,但打傘不一定下雨,可能是出太陽,傘變成了陽傘。
有時候我們會over generalize,聖經講了一件事情,我們就會不斷去延伸、延伸再延伸,然後產生一些結論,讓一些非基督徒感到困擾。可能我們家族比較好命,都是基督徒。少了那麼一些敏感度,所以很自然地就講了。但很少有人一開始信主,全家就跟著都信主了,這沒有嘛!總是會有一代基督徒嘛!如果你很孝順,不會覺得說:是這樣嗎?聖經有些地方不是全部講,我們要很小心去詮釋。
問題5:輪廻
輪廻本身也是種信仰,時間是直線的還是圓的,是兩種時間神話(presumption),印度人會有這樣的信仰,是因為觀察到宇宙的現象。根據一位哲學家說:You never put your foot in the river the same twice. 意思是即使你再到同一條河,那條河已經不一樣了。因為那是在變的,不可能不變。所以同樣的事情不可能再發生兩次,我們不需要經歷所有的事件就可以得到這個結論。這是用河流的比喻,如孔子所說:「逝者如斯,不捨晝夜。」表示一個不斷流動,不斷改變的狀態,即使再發生,也與先前的事件不一樣。
2005年3月24日 星期四
創世紀(3) 前言三 050324
創世記宇宙創造之特色
國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三講 創世紀引言(三)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聲音檔 : Genesis 3T
內容摘要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四個神話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起源來自於「歸納法」,它想要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所謂「接近」,就表示科學與真理之間還存在著距離。因為科學源於歸納法,是歸納大數法則的結果,但無法包含所有的現象,這是科學的限制。科學也有它最基本的觀念與神話(註 ),我們必須接受,否則無法討論科學。
科學的四個主要神話(基本假設)是:
.宇宙具有秩序(cosmos v.s. chaos)
.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具有依存性
.人具有理性
1.宇宙具有秩序:
「cosmos」即秩序。我們為何要相信宇宙有秩序?為何要相信某些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不過這兩點卻是科學家必須相信的,雖然還無法完全證明出來,但卻是科學(研究)的「前提」。因此,「宇宙具有秩序」與「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是科學家最基本的「神話」。以後者舉例而言,古印度人絕不相信一頭大象可以站在湖面上而不沉沒,他們認為這是個不真實的。但北歐人就會相信大象能在湖面上站立而不沉沒──因為冬天湖面結冰,可以支撐大象的重量。於是,「大象能站在湖面」的問題對古印度人來說無法以歸納法列入他們的科學認知中,是不真實的「因果關係」,但是對於北歐人來說,是具有「科學的次序因果關係」。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鬼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看不見鬼,這理論本身就是個科學中的「神話」,即──所有東西都可證明,不能證明的就不存在。實際上,由歸納法發展出來的科學是無法證明的,只有演繹法(例如數學)所發展出來的科學才能證明。
另一個神話就是:「顯現給我看」;這說明科學是以眼睛能否看見來判定是否存在。子曰:「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並不是否定他看不見的事物,而是不談論它們;孔子也說:「不知生,焉知死?」這也是對不明白事物所持的正確態度。
博士學位的訓練是要知道:自身對於學術了解的限度,因此博士論文要先「設限」(limitation),要說明他的方法論、他的研究範圍,強調他的研究限制,若是超出研究範圍的就無法給予意見(no comment)。而現在中學教育所學所看的教科書,作者往往太自大,對科學不甚了解,因而過度自我膨脹,以為科學是萬能的。
與「cosmos」相對的名詞,即「chaos」(混亂)。亦即《創世紀》第 1章第2 節中所指的「混沌」。「chaos」相對於達爾文所提出的理論,就是「chance」(機率)。科學裡有一個名詞叫「random」(隨機),在電腦領域裡也有一個函數,稱作「random number」(隨機數),它每一次產生的數字是沒有規則的。有些研究必須使用「random number」,以避免立場偏差。例如:要研究高三畢業生的心理發展,不能只在台大門口發問卷,因為台大學生雖都是高三畢業生,但高三畢業生不都是台大學生,這份問卷就不夠隨機(random),因為這樣的挑選對象不夠客觀,就會造成偏差。
達爾文相信生物的進化是「random」,也就是隨機,是沒有秩序的。達爾文也相信生物的演變會愈來愈高等與優秀,故稱之為「進化」。他還相信「天擇」,就是有一股力量使生物的演變愈來愈適應環境,也只有這樣的生物才能存活下來。由此可歸納他的邏輯是:比較優秀的物種會存活下來,而能存活下來的物種就比較優秀(若P則Q,若Q則P),他是想以此想證明自己的前提是正確的,卻犯了邏輯推理上的錯誤。許多神學院教授也犯了這個錯誤。
所有的學問都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絕對」的,不需要理由,我們的信仰也是如此。對前提的認定,就是「信心」,也就是必須相信這個「前提」是正確的。無論前提是來自於科學或是《聖經》,我們都避免不了要先相信它;而「相信」的源頭,就是「神話」的定義。
在達爾文提出的理論中,第一個神話(理念)就是:他相信萬物都有「規則」(pattern),他可以根據這個規則來「分類」(categorize),分類使事情容易尋找、處理。但是分類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我們將物體分為生物與無生物,但是「病毒」(virus)卻是介於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的物體;病毒是一個簡單的DNA結構,它無法像生物一樣繁殖,但當它進到生物體內,又能利用生物的細胞來複製自己的DNA,因此病毒是很難殺死的。病毒是分類學上的異數,是不易分類的。
人也一樣,人有男有女,但也有介於男女之間的人。醫學發現,當人受孕時,身上會有兩套生理系統 ── 男人與女人的生理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染色體會決定性別,一旦決定後,一套繼續發展,另一套就會萎縮。但也有突變的情形,就是兩套生理系統同時發展,所以可以找到這樣的案例是:人的外部具有的男性生殖器,腹部內有子宮。不過,傳統上大部分的人在「分類」時,相信人只分為男人、女人。而且認為男女生都會喜歡異性,若有喜歡同性的人,教會就稱之為「罪人」。這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就是科學分類的問題。
2.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是「實存」(being),而不是「幻象」(illusion)。海市蜃樓就是一種幻象。科學家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就是──這個宇宙是實存的,不是人類想像出來的。這種觀念與印度教與佛教的看法背道而馳,印度教認為宇宙是一個「大梵」(註 )顯現出來的非真實性世界;佛教則認為,整個宇宙是「一真法界」,也是眾生心所顯現的一種夢幻不實之「境界」。
科學家也有個信念,就是:「宇宙不是上帝」,這信念與許多宗教的信念不同。例如:巴比倫人把宇宙當作神來敬拜(泛神論),這就不是科學家的態度。若有泛神思想,自然界物體被當作神明,人就不敢去研究。為要研究,科學家必須把宇宙物化。
佛教認為眾生皆為「佛」,又以為任一生物──即使是螞蟻──都是依妄想息氣不同產生的業力而轉世,所以很怕傷害生靈而誤殺前世父母。不過因為科學家不相信佛教的說法,才能分析研究萬物。
因此,科學家認為宇宙事實存的被造物,是實體的,但又不是「神」,如此才能研究它。
3.宇宙具有依存性(contingency):
這是指「非邏輯的必然性」。所謂「邏輯的必然性」(logical necessity)是指邏輯推論必然會發生。科學家認為宇宙萬物的發展沒有一定得發生的道理,例如我蔡牧師今天站在這裡,不是一定會發生的,若不是五十六年前我的父母有親密的性生活,就沒有今天的我。因此,今天的我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事。不僅如此,我小時候還發生過重大的意外,若不是有人來救我,今天也不會有我。有非常多的偶然湊合在一起,才會有今天的我,這就是宇宙的依存性,我必須依賴很多外部的事物,才得以存在。基督徒稱這是「上帝的恩典」;不信上帝的人則稱之為「巧合」。
(其實婚姻也是如此,一位丈夫會娶一個妻子,也不是必然會發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給兩人一連串的機會,兩人也不會結為夫妻。我們倚靠這麼多的依存性才能有今日的我們,因此應當心存感恩。)
科學家相信「巧合」與我們「感謝的相信」,兩者一樣都是信心的表現,也都無法證明,只能描述。
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依存的,只有上帝不是依存,是自然存在的。祂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的。科學家因為相信宇宙的依存性,就相信其間的因果關係,也盡力找出萬物的因果關係。而且,科學家也相信萬物必須在時間、空間上彼此相近,才能有因果關係。
再來探討「因果關係」。科學家使用四個定義:independent、 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例如:一個男士與一個女士在同一公車站牌等公車,他們互不相識,是彼此獨立的個體,我們可稱為「independence」(獨立事件);但若這男士是要搭公車去榮總探望朋友,女士要去榮總探望父親,兩人就比較有機會在同一處等公車,這叫「correlation」(相互關聯)。也就是:A與C雖然彼此沒有關係,但A與B有關係,B與C有關係,則A與C則有「correlation」。再來,這位男士若是被這女士吸引,本來可以選擇任一時間搭公車,卻總是挑選女士出現的時間搭公車,這是「contributor」(促成因素),這位女士的美貌,成為男士搭定班次公車的部分理由。最後,男士決定追求女士,每天又搭同一班車,這時女士就成了男士搭固定班車的「causer」(肇因)。
所有的科學就是要把independence、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這四種關係弄正確。許多研究所犯的錯誤,來自於把correlator(關係者)當作causer(肇原)。我們都要清楚知道,同時出現的事物,未必就有因果的關係,可能只是背後有某種共同的原因(如例子中的榮總)所造成的兩個不同的結果(男士、女士搭公車),這兩個結果的形成是因為有共同的肇因,但是相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同樣,在解釋聖經時也要避免這種錯誤。
4.人類有理性:
先談一個觀念;亞馬遜森林(Amozon)裡沒有人,有一天一棵大樹被雷擊中倒下,請問樹木倒下來的真實性如何?沒有記錄下來的事物,對人而言,跟沒有發生過的事物是一樣的。這是科學家的最後一個神話,即──人類具備觀察能力,也有知識,可以記錄與了解宇宙發生的事,也因此宇宙對我們才有意義。
上帝在創造天地的第六天創造人類,又命令人類管理大地。當上帝給人類這種管理能力,「主體」才存在。「宇宙是否存在」這問題,包含「宇宙可被觀察」的觀念,也就是「客體觀念」,以及「人的認知」,即「主體觀念」。科學家研究萬物,是將它們當作「客體」來研究。而人類同時兼俱客體與主體的特質──因為人是萬物之一,是可以被觀察的客體,又有「靈」可以與上帝溝通,與天使、魔鬼一樣,所以也是主體──在宇宙中,得有「物界」(客體)和「靈界」(主體),這樣科學的觀察才有意義。又,因為有了「主體」,才有「理性」的存在。所謂的「理性化」就是──沒有客體,只有主體。
U4無”理性化”此名詞
笛卡兒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人類相信自己有理性,可以思考,因此可以把宇宙分類、研究。也因有著這樣的理性,才能接受科學家的研究成果。
另一個科學的基礎,即「眼見為憑」。科學之方法論中的「歸納法」即是透過眼睛的觀察而來。不過又由於人會幻想、會扭曲事實,因此歸納法仍有許多限制,「情人眼裡出西施」即是愛情使人的觀察有了扭曲的證明。雖然如此,但仍可以透過歸納法來研究萬物。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樸素實在論 Naïve Realism (教條論,r = R)
.絕對唯心主義 Absolute Idealism (唯心論,r:R)
.批判現實主義 Critical Realism (科學論,r ~ R)
.不可知論 Agnosticism (懷疑論,r ? R)
r:主體的認真
R:客體的實存(Reality)
1. 樸素實在論:(教條論,r = R)
這理論是說:外面的世界是存在的,不過人內心所認知的世界不等於外面的實存世界。主張「眼見為憑」的學者所持的態度就是「樸素實在論論」。許多科學家就是此理論的信仰者。當我們看《聖經》時,若採用這個論點,認為外面的R與自己的r是相等的,就容易與不同意見(r’)的人起辯論,認為別人有問題。例如:素描雕像本體(R),與從側面畫出的雕像(r)和從正面畫的雕像(r’)所呈現的都不一樣,但(r)不能因此批評(r’)是不正確的。
在神學界也有相同的問題,愈保守愈傳統的神學家,愈相信自己的神學觀(r)就是真理(R)。這類把自己的看法絕對話的觀念,就是天真實存論,是教條主義者。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服裝外表有著先入為主的絕對意見,這也屬於教條主義。
2. 絕對唯心主義:(唯心論,r:R)
這理論是說:外面世界根本不存在,你看什麼,它就是什麼。所謂「萬物存乎一心」,佛教的思想就是屬於這一類哲學,也叫「唯心論」。每個人看法雖然不同,但唯心論學派會認為各種看法都沒有錯,不須辯論。
3. 批判現實主義:(科學論,r ~ R)
此理論又稱「科學論」,意思是人的認知只能接近實際的真理,但仍容許誤差(r相似R)。科學家相信只有一個真理,人人可以比較哪一種理論比較接近真理。我們在信仰裡也可以採取這種態度,我們都相信上帝,但是人人對上帝的認知有限,也不盡相同。我們應該接受別人不同的認知。「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我們接受自己的認知有限,也期盼主在將來對我們清楚的解釋。
4.不可知論:(懷疑論,r ? R)
這個理論是由中東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他質疑:「人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他給自己的答案是:「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
哲學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本體論」,王陽明就是「本體論」的哲學家;二是「認知哲學」,探討人如何知道自己;三是「倫理學」,討論認知以後又如何去實踐。
今天所要探討的,是認知哲學部分。宇宙如何形成?人類何去何從?哲學不知論的學者對此一概說不知道。但這又有一個問題──你如何知道你「不知道」?因此「不知論」的理論被自己推翻,已經不存在了。
國語
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創世紀查經
第三講 創世紀引言(三)
主講 :蔡茂堂 牧師
聲音檔 : Genesis 3T
內容摘要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四個神話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創造與科學
科學的起源來自於「歸納法」,它想要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所謂「接近」,就表示科學與真理之間還存在著距離。因為科學源於歸納法,是歸納大數法則的結果,但無法包含所有的現象,這是科學的限制。科學也有它最基本的觀念與神話(註 ),我們必須接受,否則無法討論科學。
科學的四個主要神話(基本假設)是:
.宇宙具有秩序(cosmos v.s. chaos)
.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具有依存性
.人具有理性
1.宇宙具有秩序:
「cosmos」即秩序。我們為何要相信宇宙有秩序?為何要相信某些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不過這兩點卻是科學家必須相信的,雖然還無法完全證明出來,但卻是科學(研究)的「前提」。因此,「宇宙具有秩序」與「次序之間有因果關係」是科學家最基本的「神話」。以後者舉例而言,古印度人絕不相信一頭大象可以站在湖面上而不沉沒,他們認為這是個不真實的。但北歐人就會相信大象能在湖面上站立而不沉沒──因為冬天湖面結冰,可以支撐大象的重量。於是,「大象能站在湖面」的問題對古印度人來說無法以歸納法列入他們的科學認知中,是不真實的「因果關係」,但是對於北歐人來說,是具有「科學的次序因果關係」。
我們從小就被教導鬼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看不見鬼,這理論本身就是個科學中的「神話」,即──所有東西都可證明,不能證明的就不存在。實際上,由歸納法發展出來的科學是無法證明的,只有演繹法(例如數學)所發展出來的科學才能證明。
另一個神話就是:「顯現給我看」;這說明科學是以眼睛能否看見來判定是否存在。子曰:「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並不是否定他看不見的事物,而是不談論它們;孔子也說:「不知生,焉知死?」這也是對不明白事物所持的正確態度。
博士學位的訓練是要知道:自身對於學術了解的限度,因此博士論文要先「設限」(limitation),要說明他的方法論、他的研究範圍,強調他的研究限制,若是超出研究範圍的就無法給予意見(no comment)。而現在中學教育所學所看的教科書,作者往往太自大,對科學不甚了解,因而過度自我膨脹,以為科學是萬能的。
與「cosmos」相對的名詞,即「chaos」(混亂)。亦即《創世紀》第 1章第2 節中所指的「混沌」。「chaos」相對於達爾文所提出的理論,就是「chance」(機率)。科學裡有一個名詞叫「random」(隨機),在電腦領域裡也有一個函數,稱作「random number」(隨機數),它每一次產生的數字是沒有規則的。有些研究必須使用「random number」,以避免立場偏差。例如:要研究高三畢業生的心理發展,不能只在台大門口發問卷,因為台大學生雖都是高三畢業生,但高三畢業生不都是台大學生,這份問卷就不夠隨機(random),因為這樣的挑選對象不夠客觀,就會造成偏差。
達爾文相信生物的進化是「random」,也就是隨機,是沒有秩序的。達爾文也相信生物的演變會愈來愈高等與優秀,故稱之為「進化」。他還相信「天擇」,就是有一股力量使生物的演變愈來愈適應環境,也只有這樣的生物才能存活下來。由此可歸納他的邏輯是:比較優秀的物種會存活下來,而能存活下來的物種就比較優秀(若P則Q,若Q則P),他是想以此想證明自己的前提是正確的,卻犯了邏輯推理上的錯誤。許多神學院教授也犯了這個錯誤。
所有的學問都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絕對」的,不需要理由,我們的信仰也是如此。對前提的認定,就是「信心」,也就是必須相信這個「前提」是正確的。無論前提是來自於科學或是《聖經》,我們都避免不了要先相信它;而「相信」的源頭,就是「神話」的定義。
在達爾文提出的理論中,第一個神話(理念)就是:他相信萬物都有「規則」(pattern),他可以根據這個規則來「分類」(categorize),分類使事情容易尋找、處理。但是分類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我們將物體分為生物與無生物,但是「病毒」(virus)卻是介於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的物體;病毒是一個簡單的DNA結構,它無法像生物一樣繁殖,但當它進到生物體內,又能利用生物的細胞來複製自己的DNA,因此病毒是很難殺死的。病毒是分類學上的異數,是不易分類的。
人也一樣,人有男有女,但也有介於男女之間的人。醫學發現,當人受孕時,身上會有兩套生理系統 ── 男人與女人的生理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染色體會決定性別,一旦決定後,一套繼續發展,另一套就會萎縮。但也有突變的情形,就是兩套生理系統同時發展,所以可以找到這樣的案例是:人的外部具有的男性生殖器,腹部內有子宮。不過,傳統上大部分的人在「分類」時,相信人只分為男人、女人。而且認為男女生都會喜歡異性,若有喜歡同性的人,教會就稱之為「罪人」。這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就是科學分類的問題。
2.宇宙是被造物:
宇宙是「實存」(being),而不是「幻象」(illusion)。海市蜃樓就是一種幻象。科學家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就是──這個宇宙是實存的,不是人類想像出來的。這種觀念與印度教與佛教的看法背道而馳,印度教認為宇宙是一個「大梵」(註 )顯現出來的非真實性世界;佛教則認為,整個宇宙是「一真法界」,也是眾生心所顯現的一種夢幻不實之「境界」。
科學家也有個信念,就是:「宇宙不是上帝」,這信念與許多宗教的信念不同。例如:巴比倫人把宇宙當作神來敬拜(泛神論),這就不是科學家的態度。若有泛神思想,自然界物體被當作神明,人就不敢去研究。為要研究,科學家必須把宇宙物化。
佛教認為眾生皆為「佛」,又以為任一生物──即使是螞蟻──都是依妄想息氣不同產生的業力而轉世,所以很怕傷害生靈而誤殺前世父母。不過因為科學家不相信佛教的說法,才能分析研究萬物。
因此,科學家認為宇宙事實存的被造物,是實體的,但又不是「神」,如此才能研究它。
3.宇宙具有依存性(contingency):
這是指「非邏輯的必然性」。所謂「邏輯的必然性」(logical necessity)是指邏輯推論必然會發生。科學家認為宇宙萬物的發展沒有一定得發生的道理,例如我蔡牧師今天站在這裡,不是一定會發生的,若不是五十六年前我的父母有親密的性生活,就沒有今天的我。因此,今天的我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事。不僅如此,我小時候還發生過重大的意外,若不是有人來救我,今天也不會有我。有非常多的偶然湊合在一起,才會有今天的我,這就是宇宙的依存性,我必須依賴很多外部的事物,才得以存在。基督徒稱這是「上帝的恩典」;不信上帝的人則稱之為「巧合」。
(其實婚姻也是如此,一位丈夫會娶一個妻子,也不是必然會發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給兩人一連串的機會,兩人也不會結為夫妻。我們倚靠這麼多的依存性才能有今日的我們,因此應當心存感恩。)
科學家相信「巧合」與我們「感謝的相信」,兩者一樣都是信心的表現,也都無法證明,只能描述。
所有的被造物都是依存的,只有上帝不是依存,是自然存在的。祂是「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的。科學家因為相信宇宙的依存性,就相信其間的因果關係,也盡力找出萬物的因果關係。而且,科學家也相信萬物必須在時間、空間上彼此相近,才能有因果關係。
再來探討「因果關係」。科學家使用四個定義:independent、 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例如:一個男士與一個女士在同一公車站牌等公車,他們互不相識,是彼此獨立的個體,我們可稱為「independence」(獨立事件);但若這男士是要搭公車去榮總探望朋友,女士要去榮總探望父親,兩人就比較有機會在同一處等公車,這叫「correlation」(相互關聯)。也就是:A與C雖然彼此沒有關係,但A與B有關係,B與C有關係,則A與C則有「correlation」。再來,這位男士若是被這女士吸引,本來可以選擇任一時間搭公車,卻總是挑選女士出現的時間搭公車,這是「contributor」(促成因素),這位女士的美貌,成為男士搭定班次公車的部分理由。最後,男士決定追求女士,每天又搭同一班車,這時女士就成了男士搭固定班車的「causer」(肇因)。
所有的科學就是要把independence、contributor、correlation與causer這四種關係弄正確。許多研究所犯的錯誤,來自於把correlator(關係者)當作causer(肇原)。我們都要清楚知道,同時出現的事物,未必就有因果的關係,可能只是背後有某種共同的原因(如例子中的榮總)所造成的兩個不同的結果(男士、女士搭公車),這兩個結果的形成是因為有共同的肇因,但是相互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同樣,在解釋聖經時也要避免這種錯誤。
4.人類有理性:
先談一個觀念;亞馬遜森林(Amozon)裡沒有人,有一天一棵大樹被雷擊中倒下,請問樹木倒下來的真實性如何?沒有記錄下來的事物,對人而言,跟沒有發生過的事物是一樣的。這是科學家的最後一個神話,即──人類具備觀察能力,也有知識,可以記錄與了解宇宙發生的事,也因此宇宙對我們才有意義。
上帝在創造天地的第六天創造人類,又命令人類管理大地。當上帝給人類這種管理能力,「主體」才存在。「宇宙是否存在」這問題,包含「宇宙可被觀察」的觀念,也就是「客體觀念」,以及「人的認知」,即「主體觀念」。科學家研究萬物,是將它們當作「客體」來研究。而人類同時兼俱客體與主體的特質──因為人是萬物之一,是可以被觀察的客體,又有「靈」可以與上帝溝通,與天使、魔鬼一樣,所以也是主體──在宇宙中,得有「物界」(客體)和「靈界」(主體),這樣科學的觀察才有意義。又,因為有了「主體」,才有「理性」的存在。所謂的「理性化」就是──沒有客體,只有主體。
U4無”理性化”此名詞
笛卡兒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人類相信自己有理性,可以思考,因此可以把宇宙分類、研究。也因有著這樣的理性,才能接受科學家的研究成果。
另一個科學的基礎,即「眼見為憑」。科學之方法論中的「歸納法」即是透過眼睛的觀察而來。不過又由於人會幻想、會扭曲事實,因此歸納法仍有許多限制,「情人眼裡出西施」即是愛情使人的觀察有了扭曲的證明。雖然如此,但仍可以透過歸納法來研究萬物。
科學的四個知識論:
.樸素實在論 Naïve Realism (教條論,r = R)
.絕對唯心主義 Absolute Idealism (唯心論,r:R)
.批判現實主義 Critical Realism (科學論,r ~ R)
.不可知論 Agnosticism (懷疑論,r ? R)
r:主體的認真
R:客體的實存(Reality)
1. 樸素實在論:(教條論,r = R)
這理論是說:外面的世界是存在的,不過人內心所認知的世界不等於外面的實存世界。主張「眼見為憑」的學者所持的態度就是「樸素實在論論」。許多科學家就是此理論的信仰者。當我們看《聖經》時,若採用這個論點,認為外面的R與自己的r是相等的,就容易與不同意見(r’)的人起辯論,認為別人有問題。例如:素描雕像本體(R),與從側面畫出的雕像(r)和從正面畫的雕像(r’)所呈現的都不一樣,但(r)不能因此批評(r’)是不正確的。
在神學界也有相同的問題,愈保守愈傳統的神學家,愈相信自己的神學觀(r)就是真理(R)。這類把自己的看法絕對話的觀念,就是天真實存論,是教條主義者。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服裝外表有著先入為主的絕對意見,這也屬於教條主義。
2. 絕對唯心主義:(唯心論,r:R)
這理論是說:外面世界根本不存在,你看什麼,它就是什麼。所謂「萬物存乎一心」,佛教的思想就是屬於這一類哲學,也叫「唯心論」。每個人看法雖然不同,但唯心論學派會認為各種看法都沒有錯,不須辯論。
3. 批判現實主義:(科學論,r ~ R)
此理論又稱「科學論」,意思是人的認知只能接近實際的真理,但仍容許誤差(r相似R)。科學家相信只有一個真理,人人可以比較哪一種理論比較接近真理。我們在信仰裡也可以採取這種態度,我們都相信上帝,但是人人對上帝的認知有限,也不盡相同。我們應該接受別人不同的認知。「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我們接受自己的認知有限,也期盼主在將來對我們清楚的解釋。
4.不可知論:(懷疑論,r ? R)
這個理論是由中東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他質疑:「人怎麼知道自己是個人?」他給自己的答案是:「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知不知道。」
哲學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本體論」,王陽明就是「本體論」的哲學家;二是「認知哲學」,探討人如何知道自己;三是「倫理學」,討論認知以後又如何去實踐。
今天所要探討的,是認知哲學部分。宇宙如何形成?人類何去何從?哲學不知論的學者對此一概說不知道。但這又有一個問題──你如何知道你「不知道」?因此「不知論」的理論被自己推翻,已經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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