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那人獨居不好
2:19-20野獸皆“用土造之活物”
2:21“使沈睡”,取下肋骨
2:22耶和華造一個女人,領到他跟前
2:23男人“久旱甘霖”“一箭鍾情”所唱第一首情歌,“終於是我骨肉,她可稱為女人。因從男人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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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11) 050609
日月星辰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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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上帝創造冠冕之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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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地是空虛、混沌的,混沌就是沒有次序,空虛是裡面沒有內容。所以上帝必須在沒有次序中,把次序產生出來,所以我們才能夠有科學。接著再把內容加進去,所以創世紀在這分成兩階段,每階段有三天,第一個階段就是第一、二、三天,第二個階段就是第四、五、六天,這是一個詩歌體的對仗法,它提到上帝怎樣把次序產生出來,在次序中將架構形成,最後把內容放進架構裡面。次序包括 frame或是structure,與frame 裡面的東西, 就是內容(content)。 在這過程裡就包括了管理,就像蓋了一個房子讓你住,而你就要負責管理那間房子。上帝共蓋了三棟房子,每一棟房子就放一些人或東西去管理那個空間。
第一個階段的第一天,就是處理「光跟暗」,祂把「光」跟「暗」分開,產生一個次序,一邊是「光」,一邊是「暗」,那為了「光」,第四天他就造那個「光體」來管理那個「光」,那「光體」裡面就有提到太陽、月亮及星星這些「光體」,目的是要處理這個「光」,那這個「光」的部份要有人管理。
第二天,就是「水」的問題。一開始時大地黑暗無光,都是水,因此上帝要把「水」跟「空氣」分開來。所以上帝的水利工程的第一個步驟就是將「空氣」跟「水」區分開來。所以上帝把「水」跟「空氣」分開。在第二階段, 創造的第五天,上帝要「水」及「空氣」中有東西,那在「空氣」中的東西叫「鳥」,在「水」中的東西就叫「魚」,這是祂在第二階段的創造。
第三天,祂就把第二天的「水」再分為「水」跟「陸」,這個「水」就是第二階段有魚的「水」。所以在這一天所提到「陸」,那是很有趣的希伯來人觀念,「陸」不是只有土,還有上面綠色的東西,叫做綠色植物,這是屬於在第一個階段中第三天造的東西。植物不被當做生物,而只是被當作一個架構裡面的一部分。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只有土地是不夠的,還要有草,有樹木或是動物…等,才有地方適合人類居住。所以希伯來人認為的居住環境,應包括綠色的環境,今天我們認為是生物,可是希伯來人不認為植物是生物,因為它不會動,他們認為會動的才是活的,不會動的就不是活的,所以他們認為植物是被擺在第一階段第三天被創造。
那麼接下來的第二階段, 在第四、五、六天的重點,就是「陸」(就是有草、有樹木、有森林,這個上帝放置會動東西的地方),祂的分類很簡單,就是我們可以管的,我們管不了的,跟很小跑來跑去的。我們可以管的叫做「畜」,我們無法管的叫「獸」,在家裡附近我們養來可以吃像馬、牛、羊、雞或鴨…等,這叫做「牲畜」,我們可以馴服的。那種在外面跑,我們沒辦法抓的,叫做「野獸」。所以就分為野獸跟牲畜,還有那種很小的,在外面跟家裡都有的,像螞蟻、蟑螂、蚊子…等,那些叫昆蟲。所以對希伯來人來說,動物就分成「畜類」、「獸類」跟「蟲類」,就這樣簡單將動物分成三類,加上最後一類,就是我們自己「人類」。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的「畜類」、「獸類」、「蟲類」跟「人類」等四類。
到第19節結束時,有早上有晚上這是第四天,接下第五天,開始講到會動的東西,創世紀第一章20節,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這裡提到「有生命的物」,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所以就從「無生物」被分出來,因此植物被放在「無生物」,現在我們知道植物也是「生物」,但那時候他們不認為那是「生物」,因為「生物應該是會跑的、會動的」,所以會動的才算是有生命的。
這樣的說法,與佛教的說法相似,佛教徒說「不殺生」,如果他們連植物也不殺的話,就會餓死了。所以不要認為希伯來人不科學,佛教到今天也都還是認為說「植物不是生物」,如果植物是生物的話,那他們就沒飯吃了。因為米如果也算是生物的話,那就什麼都不能吃了,就會活活餓死。他們所謂「不殺生」就是指不殺會跑,不會跑的叫做植物,就是可以吃的。那麼「雞蛋」會不會跑呢?對有些佛教徒來說,蛋是可以吃的,因為它還不會跑。但是孵出來就不能吃了,因為這時牠就會跑了。有些說不能吃,因為牠孵出來就會跑,所以不能吃。所以嚴格吃齋的人,是連「蛋」都不吃,而不嚴格的,是一但變成小雞就不能吃了。所以這邊要強調的是觀念的問題—「什麼是生物」或「不殺生」,那個「生」是針對那會動的,所以希伯來人也是這樣的觀念。
到第四天是造日月星辰,星星、月亮、太陽…等都還是無生物。從第五天開始,上帝開始造會動的東西,他們認為這就是「生命」,而聖經用一個特別的字「bara'」來描述這樣的「創造」,整本聖經中「bara'」只在創世記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用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第二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1節「上帝就創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其中這個「創造出」就是用「bara'」來描述。
第三次是用在第一章第26節「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當中的「造人」也是採用「bara'」。
其他的「創造」在聖經中沒有用同一個字,都是用不同的字來描述,他們就研究為什麼上帝再這三個地方要用「bara'」來描述「創造」,這是說明上帝從一個沒有的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出來。第一個「bara'」講述的是「什麼都沒有,創造出有出來」,這就是「無中生有」。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在說明整個宇宙只有上帝,祂決定要創造一些東西,這就包括天跟地。我們說上帝創造「天」,這個「天」不是「sky」,而是「靈界」,「地」是「物界」。上帝把萬物都造出來,從什麼都沒有把靈界和物界造出來。第一個創造是「無中生有」。第二個創造是從「無生命創造有生命」,所以第二次創世紀第一章第21節的「bara'」是表示「生命的創造」。此處的植物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還不算是生命。這邊的「創造」,就是本來都沒有生命,現在要把寶貴的生命創造出來。
在這邊 神有一個特別的動作,就是「賜福」,神就賜福給生命。所以生命是 神賜福給宇宙的一個禮物(A gift bless by God),這在倫理學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在創世記第一章第20及21節提到上帝第二次的創造,是創造生命。而且這創造是帶著祝福的創造。 神就祝福那些生命,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這個「生養」跟「生命」是受祝福的。
把這觀念發揮到最好的就是「史懷哲(Schweitzer Albert)」,他提到倫理的最高原則,不是「尊重人命」,而是「尊重生命」。有些倫理學提到「尊重人命」,而「不尊重狗命」。而史懷哲提到的所有的生命,不是只有人類。所有的生命我們都需要尊重,因為那是從上帝來的禮物。那這個觀念生命是個禮物「life is a gift」,一個上帝祝福的禮物「bless gift by God」。若是這樣的觀念被接受,那就代表生命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利決定要怎樣處理。
到今天醫學倫力還在爭辯那最基本的問題—「你的生命到底是誰的?」。那強調「死亡權」、強調「權利right」,強調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活、我有權決定要不要死、我有權決定我要怎樣死,像安樂死—是我想要死得比較快樂,不要痛苦。這背後的觀念就是否定生命不是上帝給的禮物,這不是我的成就,代表我沒有權。而今天醫學倫理爭辯的就是「這個生命就是我的」。
這也衍生出「墮胎權」的問題,在肚子裡面的就是我的附屬品,我可以自由決定要他活或死嗎?「墮胎權」也有很多爭議處,到底肚子裡的那個生命,是屬於媽媽的嗎?是媽媽給他的嗎?如果那權利是屬媽媽的,那媽媽有權決定要把他拿出來就拿出來。若是這生命是上帝給的禮物,只是藉由媽媽的肚子養他的話,那媽媽再怎麼不舒服,也不能把他拿掉,因為那權利不在媽媽。
醫學倫理的基礎,就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20~21節中有很清楚的說明。這部不光只是提到人的生命,而且提到人對動物界的動物權,目前倫理學上也有很多人就這點在爭辯。像是要吃一隻牛的牛肉,也不能把牠弄得很悽慘後,再殺死牠,這樣沒有「牛道」,就表示沒有尊重牠。就不要讓牠很痛苦的死掉,而是讓牠很幸福的死,那背後就是尊重的觀念。這就是在創世記第一章20~21節中強調的「生物就是 神所祝福的禮物」。
第三個「bara'」就是在描述「從沒有靈命,創造出靈命」,從「沒有存在,創造出有存在」,就是物界、生物界或人物界。所以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裏面,就是 神在創造這個宇宙時,萬物當中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物界,第二個層次是生物界,第三個層次是人物界。所以每一個都是一個新的創造,從一個沒有的當中,創造一個有出來,所以就用「bara'」這個字來代表 神的一個新創造。
在創造當中有提到一個很奇特的東西,創1:21上帝就造出「大」魚,大魚是比鯨魚還要更大的魚,希伯來文叫做「tanniyn」,這不是普通的魚,是很特別的魚。在古近東當時的文化,他們相信海裡有隻很大的魚,而那隻魚是神明,叫做海神或是海怪,那隻魚是管理海中一切,牠的名字叫「拉哈伯(Rahab)」、「tanniyn」跟「livyathan」,都是古近東附近文明的人他們所拜的海神或海怪。希伯來人為了強調海裡再大的魚都不是神明,都只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特別連名字都不叫牠,把牠總稱為大魚,表示牠不過是上帝所造的一條大魚而已,並不是什麼神明。
可是在舊約其他地方引用其他民族的信仰時,就特別寫出牠的名字,強調那隻魚不簡單,不是一隻普通的魚,在別的民族信仰裡面,牠是神明。這裡參考詩篇74:13(新中p.732和合p.711)「你曾用能力把水分開,把水中大魚的頭打破。」所以在這邊大魚的頭被打破。詩篇74:14「你曾砸碎鱷魚…」,「鱷魚」就是livyathan,在古近東就是把牠當作海神的名字,在約伯記的時候,到最後上帝出來跟約伯討論海中那個鱷魚,就是這邊指的這隻海怪。也有人說livyathan就是海中最大隻的恐龍,但古近東的人認為那是神明,而不是恐龍,是要敬拜牠的,不拜會出事情。以賽亞書27: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死海中的大魚。」,這邊的「livyathan」就沒有翻譯成「立菲丁」,而翻譯成「鱷魚」,這邊就表示就算這大魚是神明,上帝還是可以把牠們征服的。這些都是舊約作者引用古近東其他宗教的說法,來描述神是超過一切的。
在古近東時,所提到的這些海神,也都是屬不好的神,牠們會起來興風作浪是混亂的來源。而這海神是跟天神對抗的,天神贏了就把海神殺死,把牠的五臟六腑丟到陸上,所以陸上就會有動物,因此陸上的動物就是海怪的內臟所形成,這是古近東的神話。像海怪頭被敲碎被打死,這景象希伯來人把它引用來描述耶和華的偉大,將古近東的神話引用到聖經當中。有關「拉哈伯(Rahab)」可參考,以賽亞書51:9(新中p.930;和合p.863)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詩篇89:9~10(和合p.723)「你管轄海的狂傲;波浪翻騰,你就使它平靜了。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拉哈伯」就是那條「大魚」,所以古希伯來人為了要表明這個魚不是神明,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也不提「拉哈伯」或是「立菲丁」就只叫牠「大魚」,皆是上帝所創造的。這樣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宇宙只有一個 神,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
創世記第一章24節「…事就這樣成了」,是指希伯來人將動物分成—「牲畜」、「野獸」及「昆蟲」共三類。在創世記第一章25節「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呼應上一節的共三類。似乎在這之後,應該就要開始創造人類了,但是聖經記載到這邊,好像一個樂章結束一般,就停頓住了。
到了第26節才又開始一個別的描述,上地造人類跟造萬物不同,上帝造萬物就好像「隨便講講」(台語),祂說要有光就有光,要有樹就有樹,要有太陽就有太陽,創造這一切都很簡單。但是造人類就比較麻煩了,而不是要有人類就有人類,上帝似乎在這邊還有想些辦法,從創1:26「接著,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中,可看到第一次使用「我們」,以複數來描寫上帝。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應該是一位,為何會有「我們」?這複數是從何而來的呢?其中還提到「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也是引伸出另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什麼叫做神的形象?」。這邊不只有單純講「形象(Image)」,也提到了「樣式(likeness)」,所以「形象」與「樣式」到底哪裡不同?
神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以希伯來人神學家的觀點, 神就只有一位,所以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為何神會是複數。而基督徒是相信三位一體,包含聖父、聖子及聖靈,所以複數對我們來說,不難理解。希伯來人的神學家有以下幾種的解釋:
第一、複數的神是尊稱之意。聖經是以複數的型態,來描述單數的名詞代表尊重。因為上帝太偉大,不知如何表示,因此用希伯來文的複數來形容 神的偉大。中文尊稱偉大的人,就會在名字的前方空一格,如:「 蔣公」,這不是排版錯誤,而是中國人在文字上表示尊重及尊敬的方式。所以,希伯來人的神學家他們拒絕承認 神是三位一體,所以他們表示這「複數」是文法上表示「尊重 神」的意思。
神創造人類,有人將這稱為「上帝創造冠冕之鑽」,代表的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就像君王頭上的冠冕,好顯出上帝的榮耀,而上面最閃亮、最寶貴的那顆鑽石就代表著人類。而人類的特別,可以用三個 P (3P)來說明。
第一個 P:Plan,神是透過商量、討論且有計畫的做,而不是隨性的創造人類。可以說是有plan才去做,而不是隨便想一想就開始做了。所以可以做的比較好。
第二個 P:Patent,祂有一個patent,所以是照著祂的樣子來做的,在做萬物時反而沒有提到這,而在創造人時有特別提到將人的形象做成像祂一樣,有一個依據。
第三個 P:Purpose,就是人被創造出來是有使命,有目的的(purpose),要人來管理生物及治理這地。
從這裡我們發現到, 神在創造萬物時,沒有那麼慎重,但在創造人時,特別的慎重。從這裡也可探討到基本人類學,就是人與動物到底差異在哪?從人文主義來說,他們強調人有尊嚴,但人文主義者無法說明來源。不過,基督徒卻可以說出此根據是源自於可以從創世記1:26,因為 神按著 神的形象造人。
但這邊尚未清楚說明「形象」的涵義,神學家們也就這邊提出17種不同的解釋。「Image」形象,其中一種解釋就是我們從鏡子裡看見的自己,就代表自己的形象。另一種解釋是透過團體照,我們通常拿到後第一個看的會是自己,透過相片中所呈現的自己,來斷定自己的形象。但是,相片中的自己,依然不是自己,因為人是3D不是2D,但相片呈現出來的形象是2D的樣式,像目前電腦就有這樣的技術,可以立體成像。即使是3D成像,但是那還是不是自己。這種算是virtual reality虛擬實體,只是像人而不是人。
神把人做得像 神,但是人不是 神,這個觀念很重要。越像就越不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用「像」這個字來表達,因為「像」就表示「不是同一個」,可是很多人因為太像 神,就以為自己就是 神。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以這種「人就是神」想法為基礎。
在創世記1:26就針對這觀念作一澄清 -- 「人不是 神,而是像 神」。那人是哪裏像 神呢?這可透過人性尊嚴(Dignity of Humanity)來了解。動物學家就曾探討過「到底人類跟動物有何不同?」「到底人與最像人的猴子有何不同?」
2005年6月2日 星期四
2005年5月5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05年4月21日 星期四
創世紀(7) 1:3 050421
創造生命之靈, 智慧之靈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上帝之內住
動力過程及開放系統之宇宙
神與自然之動力、創造、互動關係。
反〝遠神論〞
國語
台語
創1:3
內容摘要
上帝用話來啟示自己
上帝是有位格的,也願意自我啟示
上帝是光
上帝創造宇宙的韻律
休息與工作同是上帝所看重的
本節最重要的字是「道」﹝說﹞。語言是人與動物很大的差異,動物的語言本質上是比較簡單的,人類的語言卻可包含很多涵義、符號與象徵。人透過肺部、喉嚨與嘴唇肌肉不同位置,使空氣產生不同頻率的聲音,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利用這些聲音所傳達的訊息稱為資訊 (information)。電腦的資訊結構是0與1﹝off 與on﹞的排列所形成的。人身體的資訊則存在DNA裡面,DNA的字母只有四個:A (adenine)、G (guanine)、C (cytosine) 與T (thymine),透過這四個字母的排列,決定一個人的身高、體重、IQ、髮色、膚色…等information。
烏來溪下的石頭散佈在溪中,大家認為那是沖流衝擊石頭後,巧合所造成的。為何我們認為那是巧合呢?因為石頭的排列方式沒有資訊。在好萊塢山邊也有石頭,可是這些石頭若從遠處看過去,發現它是”Hollywood”,這些石頭的排列就有資訊。我們也可以說這些石頭與烏來的石頭一樣,是巧合造成的。但我們更相信,好萊塢的石頭含有資訊,石頭的背後有一個主體(subject)使石頭作特殊方式的排列。
主體內心有某一意念,就藉語言把他的意念表達出來,使聽的人可以了解他所要表達的意念,這種過程就是溝通。以聖經的名詞來說,我們稱之為啟示。﹝啟:打開,示:給你看﹞。上帝透過啟示,使我們去了解上帝。所以基督教也可以說是啟示的宗教。這樣的動作在創世紀1:3用「說」來描述。
「說」就是啟示,是上帝把祂內心的意念表達出來。上帝創造了靈界,也創造了物界,又把靈放在物界中的人類身上,所以人擁有物界與靈界的特質。要了解人類,我們可以透過兩個途徑,一是觀察他的身體行為,透過肢體表達意念的方式,稱為非語言溝通,例如:眉毛、眼睛、關門的聲音。非語言溝通比較不精確,常會有誤會,所以還是要透過語言溝通比較能正確了解說話者心中的意念。我們的上帝是願意讓我們了解的神,因為祂創造的第一個動作就是說話。
為何上帝要用說的來創造天地呢?
第一,上帝是具有位格的主體,是個靈。
第二,上帝是願意自我啟示的上帝,就是願意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的神。
第三,上帝是會說話的上帝。
上帝是有位格的主體,而不是客體。主體與客體的不同點,是主體會改變,而客體是不變的。佛教認為最高的是法,是不變的。因此佛教徒常說佛法無邊。所謂的法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就是公平原則。所欠人的,今生未還,來生要還。「法」是沒有位格的。我們所信的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對上帝有時也可以撒嬌,所以基督徒可以禱告。犯錯時,可以藉著禱告認錯,對刑罰討價還價。我們的上帝是主體的,是有位格的,可以斟酌情況決定處罰的方式。
上帝不只有位格,而且願意自我啟示。約翰福音1:1-4「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就是上帝的話,也是上帝本身,又是光,是生命。光本身就是個奧秘,物理學家發現光是一個粒子,叫光子。光也是一種能量,它有波的特性,有波長、波峰、波谷,有折射、反射現象。光具有兩種不能同時並存的特性。耶穌的身分既是人,又是上帝,這種雙重身分看似互斥,卻又同時存在的特性,很難解釋的清楚,如同光的特性一般。光是一種能量,也是生命的源頭,聖經就用光來比喻上帝。
光有許多作用。當我們處於黑暗之中,光可以為我們照亮方向。但當我們暗地裡想做壞事時,光會使我們的企圖行為曝光。光有時會幫助我們,有時會指出我們的錯誤,因此有人喜歡光,有人討厭光。聖經記載光的作用有兩種,一是照亮「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二是責備、揭發「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耶穌每到一個地方,人對祂就有兩極化反應,一是歡迎祂,另一是恨惡祂。
創世紀1:3記載了一種公式。「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3﹞上帝有兩個動作,一個是說,一個是看。這個公式就是上帝說有O,就有O,上帝看O是好的,六天來都是這樣的形式。這個公式代表幾個訊息:第一,上帝有大權能,祂要做什麼事都易如反掌,祂一說立刻就成了。第二,上帝不是工作狂,祂每完成一件事,就會停頓休息一下,欣賞自己的作品。而且又有晚上與白天之分,使生活有節律,這是上帝要我們從中學的功課,有工作、有遊戲、有休息、有勞苦。如此人才能健康。人不能一味的工作,沒有休息,否則身體會垮掉。上帝是全能的,祂可以一直工作,但祂在1:3向我們展示(demonstrate)一個健康的生活型態,那是工作結束之後,會停下來欣賞自己的作品,會享受工作的成果。
聖經在這裡說:「有晚上,有白天」,為何不說「有白天,有晚上」,有一種解釋是休息與工作比起來,休息比工作更重要。休息夠了,我們就可以做很好的工作。並不是工作做到累了,才停下來休息。「有白天,有晚上」是強調白天,「有晚上,有白天」是強調晚上。有時我們不自覺的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會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會把休息、遊戲等活動視為浪費生命。我們從創1:3看見上帝給我們留下榜樣,要工作,也要休息。
上帝看祂的工作是好的,「好」的定義可有兩種,一種是好處,一種是美好,第一個是倫理道德上的良好,另一是美學上的美好。
上帝把光與暗分開。「分開」是上帝在混亂無序中產生秩序的作法。很奇特的,上帝居然沒有將暗完全消滅,反而使暗存在。因此我們就活在一種緊張的環境中,有光也有暗。這可以有很多聯想。例如一個人受洗接受耶穌之後,因信被稱為義之後,他的心中還會不會有黑暗?從創世紀1:3來看,上帝使光照入黑暗之中,黑暗繼續存在,只是與光分開,基督徒的心中是光與暗共存的狀態,是比非基督徒更覺得有善惡衝突之矛盾。以前認為沒什麼的思想行為,如今被光照之後,會覺得羞愧、會覺得難過。這是一個成聖的難處。同樣,在教會裡也是一樣,教會的基督徒有很敬虔的,也有不太好的基督徒。上帝容許暗與光並存,是要讓暗有機會變成光,人與教會由暗變成光的過程,就是成聖。
總之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是生命的源頭。「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強調上帝的話大有能力。「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1:5則表達上帝就是光。
Q: 上帝的屬性為何又慈愛、又公義。是否矛盾?
A: 基督教的上帝有兩個屬性,慈愛與公義。這比佛教徒所信仰的更複雜,因為佛教只強調公平公義,所謂公義就是該給就給,不該給就不該給。而慈愛是不該給的也給他。例如上班族每月薪資三萬元,月底拿到了三萬元,是老闆該給的,但是老闆發現員工的太太生病了,他又多拿了三萬元給那一位員工,這額外的三萬元,就是不該給的,是慈愛的,對其他員工而言,老闆不公平,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既慈愛、又公義,這是一個彼此矛盾的想法,必須用邏輯以外的想法才能理解。基督教思想充滿這類的矛盾思想,又例如好人受苦,惡人未必,無罪的耶穌卻被有罪的人釘十字架。當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的時候,有罪的人被感動,因此願意改善自己,這就是福音,就是生命的改善,耶穌的犧牲是慈愛的表現,卻不是公義的表現,這是基督教的思想矛盾。
那麼上帝就將慈愛賜給所有的人嗎?不是的,上帝只將這賜給願意要的人。祂將機會給每一個人,凡願意接受的人,就可擁有慈愛。基督徒可說是賴皮,不應得的恩典也想要,佛教徒反而是敢做敢當。
另外,上帝也希望我們也學祂的榜樣,這就是饒恕。上帝也說,我們在地上若不饒恕人,上帝在天上也不饒恕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2005年4月14日 星期四
創世紀(6) 1:2 050414
靈界之叛逆
自然界遭殃
國語
台語
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自然界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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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內容摘要
創1:2的另一種解釋:chaos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之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內駐
運行是動力的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論
上一次提到創1:1與1:3之間有一個很大的洞,即「空虛渾沌、淵面黑暗」,傳統上的神學解釋稱為「Gap theory」。這種解釋在道德上都有負面的意義,代表死亡、邪惡、抗拒神的。這不是聖經,只是聖經的解釋。
創1:2還有另一種解釋,它是創造宇宙中的一個過程,並非叛逆的結果。主要的論述是來自「chaos」﹝混亂無秩序﹞,與chaos相對的就是cosmos﹝秩序﹞。Chaos與cosmos哪一個比較好?當我們認為cosmos比較好時,就已經隱含了道德化的解釋了。近代神學家開始思想chaos沒有秩序只是個中性的概念,還是真的不好?以前的人比較不易處理無秩序的東西。但是近代電腦科技有一個random number generator,其所產生的數字完全沒有次序,這代表電腦已經有能力處理無秩序的能力。因此,一些神學家開始在想,chaos﹝混亂﹞可能也是一種寶貴、重要的情況。因為chaos代表無秩序,也就代表它可能會發展成各種可能的秩序。數學家稱為chaos theory,認為chaos不一定不好,它是一種潛能(potential)。意思是既然無秩序,那我們就可以將之排列成多種秩序。一旦有了秩序,也同時失去了成為其他秩序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潛能(potential)一旦被發展成實際(real),它就失去它的潛力(potential)。當一個小孩子人生還無方向時,小孩是處於chaos﹝混亂﹞之中,一旦他成人,選擇了人生的方向,例如成為一個醫師,有了秩序,就阻止其他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秩序可能會阻礙一個人繼續的成長。
傳統就是我們的祖宗在沒有秩序之中找出秩序,後來變成習慣,久而久之,就沉澱發展出傳統。有時,傳統會阻礙進步,為要持續的進步,傳統會面臨失序,然後再發展出更好的秩序與傳統出來。因此,chaos可能也只是一種過程。以教會而言,長老會經過很久的醞釀,形成了禮拜的傳統,也有禮拜的神學,唱詩的時候也習慣用鋼琴伴奏,突然有年輕人跑來,說要用吉他伴奏,就會有人反對,認為這破壞秩序。甚至認為這是聖殿,不應該用吉他。又有人要把鼓拿到禮拜堂來敲,反對的聲浪更大,認為這會影響他人敬拜上帝。我們教會在導入吉他、鼓帶入禮拜之中,也產生一些不安定、氣氛不好的階段(chaos),最後在第三堂禮拜逐漸適應這種敬拜方式,新的秩序又產生了。社會、政治也是如此,以前黨禁、報禁時代,人民習慣一言堂,做事有效率,直到有人出來反對,產生反對黨,國家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混亂(chaos),最近,似乎又產生新的秩序,這又稱為民主的陣痛期。家庭也是如此,夫妻、親子之間似乎都會有一些陣痛期,才產生新的平衡。
生命似乎都是如此,當生命需要有轉機,chaos是一個過程,它是用來挑戰舊有的秩序,引發一個新的秩序。因此,chaos與cosmos就沒有好壞之別,它們都是一種過程。
神的靈(rehap)
rehap有兩個解釋,一是靈(spirit),一是風(wind)。聖經裡記載尼哥底母來請教耶穌,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這裡的風與靈,在希伯來文都是同一個字(rehap)。聖靈如同風一樣,祂怎樣來、怎樣去,我們無從知曉,只知道被聖靈感動會產生效果。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看不到的東西,會產生看得到的效果。創1:4「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可直接翻譯成「颶風掃在水面上」。「運行」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也可以是老鷹「煽動」翅膀中「煽動」的意思。我們可以想像創世之初,汪洋一片,大風掃在海面上,波濤洶湧,可是聖經却描寫成「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32:11「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記載中「搧展」就是「運行」的意思。這一段經文,和合本採字譯法,因此有「搧展」的翻譯。新譯本此處並沒有將「搧展」翻譯出來,是採意譯法。「搧展」可以有許多意義,可以是強迫小鷹離巢學習飛翔,也可以是一種飛行示範,又可以是老鷹鼓動空氣使小鷹漂浮起來,幫助小鷹飛行。從這個角度來看,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像是老鷹很有耐性地幫助小鷹成長到具有飛行的能力一樣。神也很有耐心的等待,幫助整個宇宙到了成熟的地步。因此1:3表示宇宙成熟的過程。
神的靈是創造生命靈,是智慧之靈。
「神的靈」一詞,是生命的來源。約33:4「」代表賜生命的靈。箴8:1「智慧豈不呼叫、聰明豈不發聲。」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神的靈在這裡代表是智慧創造的靈。這裡反應出神在創造之時如鷹孵蛋,用翅搧展幫助小鷹成長,這是一種細膩母性的表現,無法用父愛來形容。「神的靈」的字根是sophia,代表女性。這也平衡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有時如父之威儀,有時又如母之細心呵護。我們要明白,神既非男性,也非女性。許多神學家不小心也會誤以為神是男性,甚至認為男性比女性偉大﹝因神是男性﹞。聖經為了讓我們認識上帝的本質,有時會以男性來比喻,有時也用女性做比喻。
其他宗教對神的性別看法不一。一貫道認為神是女性,他們稱為無極老母,以前民間宗教拜天公,是男性。現在有新興宗教所拜地母,是女性,因為地母孕育眾生。女性的神比男性的神更能表達對人類的愛。男性的神多表現出神公義的一面。但無論我們如何表示,上帝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我們用男性、女性來描述上帝,只是要使我們更了解上帝的本質而已。
神的內駐
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所表達的上帝是至高的上帝,基督教將一切分為creato與creature,表達上帝﹝造物主﹞與天地﹝被造物﹞之間有一條無法跨越的鴻溝。天代表靈界,物代表物界。上帝距我們太遠、太偉大,使我們無法去了解祂、去研究祂,我們又稱為超然的上帝、至尊榮(Majesty)的上帝。但是在創1:2「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又表達上帝與人親近,祂不只是在高天之上,祂是下到了渾沌空虛的淵面,如同風吹在水面上一樣。1:2所表達的是上帝的可親近,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上帝。上帝的靈不只在我們裡面,也在黑暗之中。上帝的靈不只是在光明之中,也在黑暗之中,目的是要在黑暗、沒有秩序空無一物的宇宙之中,孕育出次序出來。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上帝的靈不會只挑聖潔的、乾淨的、光明的地方來住,祂也會在黑暗的深淵之中,會在大家受苦的環境中與我們同在。這如同古代皇帝微服出巡,脫下尊貴的龍袍,穿上百姓的衣服,才可以看到社會的真實面。
這樣的觀念,使我們可以自省,我們是否在愛滋病患中看見耶穌?是否在一個妓女的臉上看見耶穌?或是我們會斥責怎可如此比喻耶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水就是淵面,而如果淵面也代表黑暗、地獄的話,神就在那裡。耶穌曾說,在末世時,祂會問:我餓了、我渴了,誰拿東西給我吃、拿水給我喝。可曾想像在非洲瀕臨餓死邊緣的小孩子當中,耶穌也在他們當中嗎?這是「神的同住」的第一個意義。
「神的同住」的第二個意義,就是當我們看到黑暗痛苦的一面時,不要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帝不會知道。每一個人在犯罪時,都以為上帝不在那裡,才敢犯罪。當我們想要大聲斥責小孩時,如果我們想到耶穌站在小孩旁邊時,我們的語氣會不會和緩一點?
聖經描述當雅各用計奪取長子的名份後,他的哥哥發誓要殺他,當雅各逃命,夜宿荒郊野外時,萬萬沒想到,上帝也在那裡。雅各講了一段話:「上帝在這裡,我竟不知」。大家可否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上帝的同在?
動態過程 (Dynamic Process)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並非靜態的、封閉的環境,而是動態、開放的環境。「運行」有兩種意義,神的靈與淵面有互動,祂也容許淵面的存在。運行表示有一段時間的互動,這不像第四節以後,神說有光就有光,好像開關一樣。為何神的靈運行在淵面上要如此麻煩,要花那麼多精力來互動,為何不要像創造光一樣,說有就有?上帝在創造靈界與人類,有自由意識之後,祂就跟靈界、人類磨時間﹝這就是運行﹞如同媽媽帶小孩長大一樣,用智慧與愛心,有耐性的使小孩願意與媽媽一起成長,「運行」代表願意跟我們互動,可以討價還價,一直到我們願意成長。
「運行」不只代表動態的觀念,它也代表一種過程。它代表一直在變化的,不是已經定型完成的觀念。我的小孩曾在十幾歲時,在房間門口掛了一個牌子寫著「God is not finished yet」表示父母不喜歡小孩的某一部分,上帝正在改善中,藉此提醒父母對青春期的孩子,不要亂發脾氣。這個觀念很好,值得我們提醒自己。
有一個神學問題:「基督徒能否成聖?」一般教會都同意當我們接受救主耶穌的一剎那,我們就被上帝認為不算有罪、已經稱義了。從不算有罪,到真的無罪,這叫成聖的過程。這部分不同教派之間的看法不同,加爾文教派成聖的過程一直到人死了才會停止。約翰衛斯理則認為人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因此稱為聖潔會。我個人的看法比較傾向加爾文教義,因上帝的靈運行在黑暗之淵面之上,使我一直有成長的空間。這樣我們與神之間有著開放、互動的關係。
神論 (Seism)
關於宇宙到底有沒有神,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1. 不知論
2. 無神論
3. 有神論
3-1 宇宙就是神 (Pan Seism) 泛神論
3-2 神住在每一個被造物中 (Pan an Seism) 台灣民間宗教到廟裡去請神住在偶像,使其住在偶像裡
3-3 多神論 (Poly Seism)
3-4 主神論 (King of Seism)
3-5 陰陽、善惡論 (Dual Seism):波斯
3-6 單神論 (Mono Seism):猶太人的觀念
3-7 三一神: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在神論之後,又發展了一個Desim的觀念,Desim﹝遠神﹞論者認為上帝創造宇宙之後,就把管理權交給人類,人也不用再求神了。許多基督徒有時有Desim的觀念,只在一些事上禱告,而不是凡事禱告。我們要清楚「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意義,上帝是內駐的,是持續的與我們互動的,我們應當隨時禱告,使我們持續不斷的與神互動,才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真正的意義。
2005年4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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